[中报]长华股份:长华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5018 公司简称: 长华股份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 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华股份 60501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伯凡 黄艳蕾 电话 0574 - 63333233 0574 - 6333323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慈 溪市周巷 镇环城北路 707 号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 707 号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2,349,219,006.08 2,424,501,681.36 -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950,710,250.06 1,945,646,397.83 0.2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 营业收入 708,244,162.87 545,342,297.98 2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88,399,852.23 47,074,158.96 8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86,624,236.68 43,590,680.56 9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23,733,872.37 121,794,063.44 1.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4.44 3.31 增加 1.13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2 1 0.13 6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21 0.13 61.54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23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王长土 境内自 然人 54. 43 2 26,800,000 226,800,000 无 王庆 境内自 然人 23.33 97,200,000 97,200,000 无 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他 8.64 36,000,000 36,000,000 无 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 3.60 15,000,000 15,000,000 无 金明娟 境内自 然人 0.23 944,800 0 未知 宁波汇煜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0.20 837,900 0 未知 吴赞华 境内自 然人 0.15 619,100 0 未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量化进取 6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9 357,205 0 未知 徐荐瑞 境内自 然人 0.06 251,400 0 未知 宋志军 境内自 然人 0.05 223,300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自然人股 东王长土、王庆系父子关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司持股平台,王长土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庆系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暖椰系王长土的女儿、王庆的 胞妹,有限合伙人沈芬系王长土的配偶、王庆的母亲,有 限合伙人王月华系王长土胞姐,有限合伙人姚绒绒系王月 华女儿。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 情况的重大变 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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