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德才股份:德才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原标题:德才股份:德才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5287 公司简称:德才股份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叶德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文静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文静 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文本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德才有限 指 青岛德才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 青岛德才装饰 指 青岛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 城高世纪投资 指 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红塔创新投资 指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德才君和投资 指 青岛德才君和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青岛地铁金控 指 青岛地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新华联投资 指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珠海赢股投资 指 珠海赢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金石投资 指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西藏赢悦投资 指 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青岛中建联合 指 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4月29日更名为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才高科 指 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DC-HD设计公司 指 DC-HD国际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青岛中房设计院 指 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中建联合控股子公司 青岛中英国际 指 青岛中英国际创意设计有限公司,DC-HD设计公司、青岛中房 设计院控制的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年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德才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Decai Decoratio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叶德才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文静 吕承鑫 联系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 电话 0532-68066976 0532-68066976 传真 0532-68066976 0532-6806697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69号 公司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00 公司网址 www.qddecai.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德才股份 605287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238,591,595.86 1,870,027,392.04 1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784,497.28 93,738,555.38 3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607,945.11 90,381,225.11 1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527,701.41 344,330,619.61 -42.9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06,448,522.61 671,640,535.82 124.29 总资产 7,714,037,886.63 6,659,413,353.42 15.8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5 1.25 3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5 1.25 3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1.42 1.21 17.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5.34 增加1.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4.53 14.79 减少0.2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毛利金额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票据到期解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 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期IPO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2,142.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686,904.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9,918.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09,100.12 所得税影响额 -4,989,027.89 合计 17,176,552.1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主要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建筑装 饰行业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从微型行业发 展成为关乎国民经济、影响社会生活的重要行业。 房屋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 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屋建筑行业的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总 产值持续增长。 (二)行业发展阶段 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快速发展的 经济为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房地产、建筑业持续增长,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显现出巨大的发 展潜力。 虽然因宏观经济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建筑业增速有所放缓,但基于行业政策导向的 支持和我国城镇化推进带来的人口转移,与之相配套的住房、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 间建设需求依然旺盛,整体来看,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的 阶段。虽然我国商业地产和办公楼建设速度放缓并进入结构调整期,总体规模增速放缓,但在新 型城镇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旅游业的发展需求的有力推动下,公共 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热点及增长点仍然存在。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建筑装饰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行业结构、行业竞争环境不断优化调整,行业整体呈现“大市 场、小企业”的竞争状态,但龙头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升高,大型企业积极谋 求发展壮大,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中拆除违章建筑、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性装修装饰、商品性 住房的重新装修等,导致了中国建筑装修市场中的二次装修、改造份额提高。 房屋建筑行业的竞争较为充分,竞争企业主要包括大型国有控股建筑企业、民营建筑企业龙 头和其他中小建筑企业。 在宏观调控和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下,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 收款难度加大、管理成本上升等较大压力。资质改革后,行业准入门槛降低,竞争更为激烈,行 业领先的上市企业将加快推动改革创新,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借助资本优势,走上多元化发展道 路,建筑工业化、现场装配化、管理信息化已成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未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化步伐加快,房地产、建筑业持续增长,建筑装饰 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将显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增加带来的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以及由于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和刚需膨胀时期房地产去库存 化带来的机遇,未来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副会长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AAA级信用企业,荣获了中国驰名商标、 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等荣誉,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认证。 (一)品牌和资质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企业品牌和形象建设,秉承“诚信依德,质量藉才”的核心价值观, 不断拓展市场、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立足青岛,辐射全国,品牌优势 逐渐体现,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青岛市著名商标” “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等荣誉称号。 经过多年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和优质的设计、服务水平,公司通过实施奥帆中心博物馆、青 岛大剧院、海尔洲际酒店、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新闻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 青岛地铁、长沙铜官窑古镇等有影响力的重点工程、精品工程,提升了“德才装饰”的品牌竞争 力,荣获多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装饰设计奖(CBDA 设计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中国营建工程奖、民族建设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 以及多项省、市级奖项。 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必备的全部资质许可,可以承接具体资质对应的工程 项目。公司具体拥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十七个壹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以装饰为主的建筑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业务涵盖了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市政工程等领域的设计与施工。公司各类业务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增加 了获取订单的机会,提高核心竞争力,也保证了业绩稳定性。 (三)设计优势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曾荣获多项“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 赛筑巢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中国装饰设计奖(CBDA设计奖)”。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设计师团队,为整合国际一流的设计师团队,于 2013年在英国伦敦成立了DC- HD设计公司,引进了世界先进的设计理念。 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成功承接了青岛市 地铁1号线、8号线、13号线,黄果树植物园、海尔云世界、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太原国 际广场、长沙铜官窑、芜湖鸠兹古镇、凤凰之舟大剧院等地标性项目的设计工作。 (四)营销布局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以“立足青岛,辐射全国”为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以青岛为中心的山东 区域已形成局部的区域优势,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多个分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及子 公司在深圳、上海、济南成立子公司,以青岛总部为中心辐射全国7大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呈现 网络化辐射,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五)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完善的措施与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员工参与专利、新工艺、新工法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积极开 展BIM技术等建筑装饰行业和房屋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发。报告期末,公司现拥有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362项,同时作为主编单位主持编写了住建部行业标准的《寺庙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并积极参加了《中国古建营造技术导则》、《建筑装饰工程木质部品产 品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的编写,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 技术影响力,展示了雄厚的研发能力以及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六)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施工管理的首位。公司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 体系,先后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和GB/T50430-201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四证一体化”建筑装饰企业之 一,并建立了以经营流程为管理轴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公司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 作流程,对项目实施及时有效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并通过 相应的考核手段落实到个人,实现全流程管理。成熟的项目管理体系提升了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 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及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的不利影响,主动适应市场 变化,立足装饰、房建主业,持续深耕装饰行业、房建行业,充分发挥建筑全产业链服务优势, 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以提升。 按合并口径,2021年1月-6月,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238,591,595.86元,较上年同期 1,870,027,392.04元增加368,564,203.82元,同比增长19.71%;实现利润总额149,810,287.08 元,较上年同期116,653,993.83元增加33,156,293.25元,同比增长28.42%;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784,497.28元,较上年同期93,738,555.38元增加30,045,941.90元,同 比增长32.05%。 (一)品牌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及客户服务,持续强化品牌建设,形成公司强大的品牌优 势和市场口碑,凭借突出的设计理念、专业实力荣获了多项荣誉,包括第二届CBDA建筑装饰BIM 大赛公装组商业金融办公类应用水平一级、酒店类应用水平二级、机场、公路、轨道交通类应用 水平三级,西海岸新区图书馆新馆、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交高铁馨苑项目等荣获中国 装饰设计奖金奖,港东壹号院智慧健康体验中心荣获中国装饰设计奖银奖。2021年5月,山东省 品牌建设促进会公布的2021年山东省重点行业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中,公司品牌价值为33.44亿 元。 (二)营销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营销布局,加快扩大营销覆盖密度,在持续深耕山东区域市场的同 时,积极拓展在华东、华南、西南等区域。公司以服务客户为中心, 通过建筑全产业链服务提升 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并逐渐与战略客户持续深入合作。 公司以建筑全产业链服务为基础,不断强化设计、装饰、幕墙、古建、科技、展陈、房建、 市政、门窗等全产业链整体营销,并突出设计对营销订单的引领作用,强化公司规划设计、建筑 设计、装饰设计的专业设计能力,提高营销主动性和项目掌控能力,积极完善营销产业布局。 (三)设计引领 公司以创造绿色、智慧、美好的人居环境为使命,以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建筑产业链精 品企业为愿景,以DC-HD设计公司、青岛中房设计院为基础,不断强化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装 饰设计等设计实力,专注于向客户提供建筑工程设计和相关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对设 计团队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对标学习国内一线设计公司的管理方式,缩小核算单元,保证设计团 队的设计质量和高效服务。 (四)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从产品研发、施工工艺、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等方 面进行研发,从而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积极在装饰行业、房建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 中推广应用BIM技术,以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为着力点,依托公司数字化协同平台为载体,以BIM 技术信息数据为核心,进行项目工程全过程策划,实现资源、成本、质量、工期与建设合同的匹 配优化。 (五)精细化管理 公司积极发挥工程管理的平台作用,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报 告期内,公司制定了精细化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分公司管理体系,明确工程管理的标准化行为, 实现集中采购、成本归集、质量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对装饰、房建施工项目质量、工期、安全、 结算收款等维度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提升工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六)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了营销、工程管理、集中采购、核算、审计等信 息化系统,并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在各职能、各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各项目的数字化管理。 通过信息化建设,公司规范、简化了线上审批流中的数据、报表、合同、付款等工作,提高了公 司的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2,238,591,595.86 1,870,027,392.04 19.71 营业成本 1,937,413,003.68 1,617,254,976.73 19.8 0 销售费用 8,564,743.97 8,321,455.73 2.92 管理费用 61,104,608.40 50,429,623.51 21.17 财务费用 25,246,164.55 24,876,894.62 1.48 研发费用 47,964,143.50 33,985,709.79 4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527,701.41 344,330,619.61 - 42.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2,864.10 - 21,359,456.6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8,642,933.61 - 269,205,797.47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各板块收入均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因本年业务拓展而增 长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研发材料、研发人员工资大幅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票据到期解付 , 购买商品 、 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 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投入较上年同期 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 IPO 发行募集资金到账 。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占总 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886,350,074.60 24.45 858,008,419.51 12.88 119.8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应收款项 2,933,214,300.96 38.02 2,791,897,263.22 41.92 5.06 销售规模扩大 存货 60,470,199.41 0.78 49,507,729.74 0.74 22.14 规模扩大,原材料增长 合同资产 1,636,209,369.34 21.21 1,679,606,128.40 25.22 -2.58 已办理结算的项目增加,导致本期 合同资产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 25,678,372.76 0.33 26,428,255.28 0.4 -2.84 长期股权投资 362,478.01 0 380,194.13 0.01 -4.66 固定资产 293,217,169.39 3.8 297,032,614.84 4.46 -1.28 在建工程 2,912,604.95 0.04 304,718.47 855.83 新增一个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38,122,246.77 0.49 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短期借款 1,184,427,163.12 15.35 1,081,421,167.58 16.24 9.53 合同负债 140,485,282.55 1.82 41,357,158.89 0.62 239.69 预收工程款增加 租赁负债 7,741,004.08 0.1 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31,876.5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 23,508,873.42 冻结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479,852,955.08 保证金 应收票据 342,518,115.04 附追索权的已贴现或背书、质押票据 应收账款 171,859,621.63 用于质押借款或开具保函 其他流动资产(质押或受限的定期存款) 25,113,497.34 定期存单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28,407,414.79 用于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161,857,042.12 用于抵押借款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对子公司投资 150,858,309.60 150,858,309.60 对联营企业投资 362,478.01 380,194.13 合 计 151,220,787.61 151,238,503.73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主 要 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青 岛 中 建 联 合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建 筑 工 程 、 市 政 工 程 150,600,000.00 3,720,040,443.06 193,171,089.29 1,325,000,660.26 29,281,420.07 33,033,593.36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 素依次发生。本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本公司所处的房屋建筑、装饰行业影响明显。公司系综合性建筑类 企业,主营业务系建筑装饰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该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济、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影响,公司存在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而导致公共建筑建设 投资规模受到影响的风险;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工期较长、行业客户如房地产公司支付能力 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甚至所承建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在建项目款项支付进度受影响等 风险。 (二)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并与宏观经济和调控政策密切相关。2010 年至今,为了进 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房地 产调控政策,并通过行政化的限购政策、加快保障房建设等多种举措强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 策效果。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可能对本公司装饰工程业务和房屋建筑施工业务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是由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的。随着 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总体上呈增加趋势,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预 计仍将可能保持较高水平。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或者货币资金环境趋紧等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 收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 影响。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如果新华联文旅经营无重大改善,将会影响公司应收 账款的回收。目前,公司以“以房抵债”方式回收新华联应收账款,如出现抵债房产权属受限、 抵债房产价值下降情形,将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及存在抵债房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公司所处工程施工行业的商业结算模式有关。公司债务主要以短期 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流动负债为主;应付账款金额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短期内支付货 款或劳务款的压力较大;应付票据、短期借款金额较高,如果票据、借款集中到期,会导致公司 较大的资金压力。如遇银行压缩对公司的信贷规模或出现借款、票据集中兑付情况,则会给公司 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若不能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则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五)公司规模高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员工 数量、经营区域都将进一步扩大,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这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在新形 势下调整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资本市场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 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公司存在快速成长导致的管理风险。 (六)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对装饰设计、工程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人才的需求愈发迫 切。随着技术和管理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在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吸纳 和培养公司发展所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方面仍存在潜在风险。公司将及时提升和完善人才储 备、研发水平、管理水平以配合公司的转型升级以及扩张。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 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21.04.28 - -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 组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审计机 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建筑装饰及房屋建筑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部 分建筑材料的挥发性气体及建筑垃圾,“三废”排放量总体较小。德才装饰及中建联合通过了 GB/T24001 - 2016/ISO14001 : 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也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尽可能减少 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 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噪音,防止夜间施工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项目完工后, 项目组会对现场进行清理,废弃材料等废品由本公司自行处理或环卫部门处理。 目前公司全 资子公司德才高科的主营业务为建筑幕墙及建筑新型材料的生产及组装加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染物如下: ( 1 )废气,主要包括下料粉尘、注胶固化有机废气、打胶废气、食堂油烟; ( 2 )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 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废胶桶内层塑料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有限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下脚料、废胶桶外层铁桶、回收颗粒物、废包装材料,需集中存放,外 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 3 )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双头锯 、加工中心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 减振、隔音等措施并经距离以及墙壁的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 - 2008 )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依法取得有权部门关于符合环境保护要 求的证明文件,未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和拟投资 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注1 注1 注1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 注2 注2 注2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 注3 注3 注3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4 注4 注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5 注5 注5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6 注6 注6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7 注7 注7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8 注8 注8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9 注9 注9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10 注10 注10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11 注11 注11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青岛德才君和投资有限公司、叶得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赢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陆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合伙企业/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裴文杰、王文静、孙晓蕾、郭振、邹昆和王振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德才君和投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德才君和投资股 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德才君和投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5)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德才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以及公司股东德才君和投资、叶得森已就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与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如公司认定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有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则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将相 关业务终止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如公司提出受让相关业务请求,则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应按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 价格将相关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如从事新的有可能涉及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则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如该新业务可能构成与公司的同业 竞争,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应及时将该业务终止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如公司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则本人/本公司或相 关企业应优先将该业务转让给公司经营。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承诺函及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公司或相关企业不再成为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为 止。 (6)如承诺函被认定为不真实或违反本承诺函,则本人/本公司将赔偿公司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公司股东城高世纪投资、红塔创新投资、青岛地铁金控已就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未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 的其他竞争行为。 (2)本公司/企业及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 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公司,在同等条 件下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公司/企业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不足 5%时终止。 注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就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 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表决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办理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 避表决,不利用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为本人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本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其控制或任职的企业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的权限内促成以上企业及上述人员履行承诺。 (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主要股东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公司股东德才君和投资、城高世纪投资、红塔创新投资、青岛地铁金控和叶得森就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公司/人、本企业/公司/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本企业/公司/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不利用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或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如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时,本企业/公司/人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 进行交易,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公司/人不通过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任何有损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注4: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董事刘彬、王文静、裴文杰、周向阳、卢民承诺:自德才装饰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德才装饰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德才装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人将按照《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增持德才装饰股票;本人将 根据德才装饰股东大会批准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 在德才装饰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 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振西承诺:自德才装饰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德才装饰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德才装 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人将按照《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增持德才装饰股票。 注5: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 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 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发上述情况,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 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 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 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公司承诺在按照上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承诺 德才装饰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 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采 取下列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发生上述情况,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 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讨论。 (3)若公司未能依法履行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全部新股,本人将代为履行上述义务。 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 施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① 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② 投资者损失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德才装饰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 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采取如 下措施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 若本人未能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或其他公开的承诺,则本人将及时公告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新的承诺或补救措施。 (2)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进行支付。 (3)若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4)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 (5)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且不得转让所持公司 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6: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承诺 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所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 持数量的规定。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德才君和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承诺 本合伙企业/公司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合伙企业/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合伙企业/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期限。本合伙企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合伙企业/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上述股东承诺:本人/合伙企业/公司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注7:关于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 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此外公司 还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合理利用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扩宽融资渠道,打造多层次、稳健的财务结构,控制资金成本。 (2)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和未来投资项目逐步达产的需要,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具体计划如下:继续开展全员教育与培训,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完 善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对分 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原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制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6)公司违反承诺后采取的措施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日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 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8: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注9:关于公司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未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存在补缴和处罚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德才已就公司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出具承诺函,承 诺若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相关方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索赔,叶德才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且叶德才对以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注10: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德才就不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会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注11:关于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土地房产问题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以及因此导致搬迁产生的费用,实际控制人 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不需要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二、报 告期内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近12个月累计在诉案件情况 序号 原告 被告 承担连带责任 方 诉讼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受案时间 诉讼(仲裁)涉及 金额 诉讼(仲裁)进 展情况 1 山东广博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 德才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 无 买卖合同 纠纷 就皇山东夷文化园整体提升项目—东夷文化中心工程,请求 被告支付原告木材款4,788,676.48元及利息。 2021.7.30 4,788,676.48 一审审理中 2 青岛衍宏伟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 德才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 任亮 买卖合同 纠纷 就保利.中央公园项目18#楼户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请 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装饰材料款985,312.50元及逾期付款 利息。 2021.1.20 985,312.50 一审审理中 3 孟雨洁 青岛中建联合 集团有限公司 无 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 就海尔信息谷项目,原告以中建联合欠付供应商黄岛区聚鑫 汇五金店、青岛鲁青铭辉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且原告与上述 供应商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为由,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欠款本金1,463,818.32元及相应利息。 2021.4.29 1,463,818.32 一审审理中 4 青海明基建筑劳 务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中建联合 集团有限公司 无 建设工程 分包合同 纠纷 就西宁新华联国际旅游城项目,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付工程款、总包服务费、利息合计20,901,944.33元。 2021.2.25 20,901,944.33 一审审理中 5 南通会海劳务有 限公司 青岛中建联合 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合 同纠纷 就天津世纪公馆一期总包工程,请求判令双方《临时设施及 其他劳务工程》合同解除;请求被告中建联合支付工程款及 塔吊司机工资合计4,598,400.36元;同时,请求天津海康房 地产公司在欠付中建联合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1.6.15 4,598,400.36 一审审理中 6 镇江恒一弘德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中建联合 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就天津世纪公馆一期总包工程要求被告中建联合支付原告工 程款2,505,286.36元,同时请求天津海康房地产公司在欠付 中建联合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1.6.15 2,505,286.36 一审审理中 7 宿迁景天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 青岛中建联合 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就天津世纪公馆一期总包工程,要求被告中建联合支付原告 工程款8,769,531.30元,同时请求天津海康房地产公司在欠 付中建联合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1.6.18 8,769,531.30 一审审理中 8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