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泓越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亚聪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 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8 备查文 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股 份公司、力鼎光电 指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亿威达投资 指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伊威达合伙 指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鼎之杰合伙 指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欣立鼎合伙 指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厦门鼎豪 指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厦门鼎鸿创 指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厦门鼎顺 指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厦门德蔚 指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力鼎合伙 指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海沧立鼎 指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欣立鼎 指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富力或姆 指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云之拓 指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漳州亿威达 指 漳州亿威达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漳州力鼎 指 漳州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新区新立鼎 指 漳州高新区新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新区汇鼎 指 漳州高新区汇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饶力鼎 指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国亿威达 指 EVETAR USA,INC.,系本公司境外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力鼎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amen Leading Optic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Leading Opt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富宝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泓越 马延毅 联系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电话 0592-3136277 0592-3136277 传真 0592-3137588 0592-31375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28 公司网址 www.evetar.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力鼎光电 605118 无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8,262,474.66 209,193,798.75 -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553,028.60 83,467,561.77 -1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0,639,141.42 74,975,135.12 -1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51,735.26 51,837,620.57 14.8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4,085,268.52 1,123,357,568.67 0.95 总资产 1,279,303,660.16 1,242,248,812.04 2.9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65 0.2290 -2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65 0.2290 -22.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495 0.2057 -27.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7 12.67 减少6.50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23 11.38 减少6.15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受美元汇率影响,本期产品销售毛利下降,以及研发费用的上涨,导致本期利润较上 年同期有所下滑。 2、公司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且因公司于上年下半年度完成IPO项目,本期末总股本比 上年同期末较大,导致本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滑。 3、除利润影响因素外,公司于本年度上半年度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本期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下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549,864.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5,655,092.9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3,234,870.9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08.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4,267.23 所得税影响额 -2,479,165.08 合计 10,913,887.1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起专注于光学镜头产业,拥有设计、生产、销售完整的业务体系和丰富的行业经 验,能够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机器视觉、智能家居、视讯会议、无人机、VR/AR设备、 运动DV、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 和高品质的光学镜头产品。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 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有捷普集团(JABIL)、寰永科技(Ampower)、群光电子(Chicony)、 时捷集团(SAS)、松下电器(Panasonic)、伟创力(FLEXTRONICS)、沅圣科技(Goldtek)、 SVI等全球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商。公司“EVETAR”品牌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已成为高质 量、高性价比代名词,拥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 根据使用时能否调整焦距,光学镜头可以分为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两大类。除普通定焦镜头 外,公司的定焦镜头系列产品还包括鱼眼镜头、无畸变镜头、MV镜头等;除普通变焦镜头外,公 司的变焦镜头系列产品主要还包括远程马达驱动MFZ镜头等。 根据组立成光学镜头的镜片特性,光学镜头主要分为玻璃镜头、塑料镜头以及玻塑混合镜头 三大类。公司的产品主要以玻璃镜头为主,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中高端安防视频监控和新兴消费 类电子、车载镜头及机器视觉等领域,终端品牌客户以下游细分领域中国际知名一线厂商为主。 在性能方面,一方面,公司拥有优秀的光学镜头设计能力、可靠的制程能力和工艺水平,在 普通定焦镜头、变焦镜头、鱼眼系列镜头等主打光学镜头的产品性能、品质稳定性方面接近或优 于日本一线厂商同类产品,并更具性价比。另一方面,在各细分产品类别下,公司拥有一系列具 有独特性能优势的光学镜头产品,在部分核心指标上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例如,公司面向市 场开发的光学镜头中,包括了可实现255°视场角水平的鱼眼镜头、高达3200万像素的定焦镜头、 通光(F值)达到0.95的星光级变焦镜头、长焦短波红外镜头等光学镜头产品,上述光学镜头属 于各自细分领域中具有较高技术实现难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主要包括硝材(毛坯)、镜片、滤光片等光学材料和元件,以及结构件(镜 筒、压圈、Holder等)、电子件(IRIS、ICR、减速箱等)。公司具备从毛坯到镜片成品的完整 的光学冷加工生产能力。公司也存在对外委托加工或直接采购镜片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流程管控制度,公司采购模式中重要环节情况如下: (1)供应商管理 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筛选和管理合格供应商。首先,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的规模、 生产能力、产品范围等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公司会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物料、辅料等品质、 环保方面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并由潜在供应商向公司送样;公司品技部、研发部会针对送样进 行严格测试,对合格送样进行承认。送样合格后,研发部、品技部以及采购部一般还会共同对潜 在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评估通过的厂商将入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合格供应商,公司 会按季度进行评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同时根据评估考核 结果择优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相应物料,并动态调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目录。 (2)采购流程管控 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方面,生管部一般会根据市场营销部的销售预估单及库存材料状况提出需 求。经过审批后,该采购需求会提交采购部予以执行。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采购部在公司的 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意向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将履行《供应商管理 程序》,重新寻访合格供应商。采购部会与意向供应商就采购物料内容、交期、价格等因素进行 沟通,并将结果送主管核准。当采购价格变更或采购新物料时,采购部一般会对多家供应商进行 询价、议价,择优选定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向其提交正式的订单、签订合同。采购的物料运送至 公司仓库后,公司品技部会对进料进行检验,对合格批次的物料出具《(IQC)进料检验报告单》, 并由仓库执行入库操作。在物料验收合格入库后,公司将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在履行内部审 批流程后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估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备料生产,由生管部负责 生产事务的协调管理,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生产模式情况如下: 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估制定《订单评审表》和《预估单》;生管部根据物料库 存状况、产能负荷等进行评审并核定交期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制定相关物料计划;采购部 根据物料计划组织采购,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此外,生管部实时 追踪生产进度,根据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的领料和入库情况确认计划完成情况。 3、委托加工 公司将毛坯加工成玻璃球面镜片需经过的主要加工流程为“荒折—砂挂—研磨—洗净—镀膜 —芯取—胶合—涂墨”,其中“荒折—砂挂—研磨—洗净”又称“前工程”,“镀膜—芯取—胶 合”又称“后工程”。经前工程加工完成的为镜片半成品,经完整加工流程的为镜片成品。由于 加工前后工程产能的限制,公司需要采用直接采购或委托加工两种方式采购镜片半成品或镜片成 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公司将部分镜片前工程委托外协厂商加工,当部分委托加工完成的镜 片半成品远距离运输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后工程镜片加工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也会委托外 协厂商提供成品加工。 对于委托加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企业标准,并通过发放基本交易合同书对受托加工产品性 能、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规范等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 外协方送达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了质量保证内容,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中外协方的损害 赔偿、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公司制定了《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公司各部门在外协加工中 的不同职责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由采购部、品技部作为外协加工过程管控的责任部门,对外 协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面向最终品牌客户直接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主 要包括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镜头、机器视觉等领域,部分终端品牌客户会选择 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特有的EMS模式(即由EMS厂商负责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亦有部分最终客 户会选择在自有生产基地进行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因此公司直接销售客户可分为EMS厂商和非 EMS厂商两大类。 公司通过EMS厂商完成向终端客户销售的简介:公司与最终品牌客户商谈确定交易的核心内 容,相关光学设计方案也由终端品牌客户直接认证,多数终端品牌客户最终采用EMS模式向本公 司采购产品。终端品牌客户主要专注于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等附加值较高的领域,而将制造、物 流等劳动密集环节委托给其EMS代工厂,终端品牌客户负责对影响产品性能的核心元器件供应商 (如公司等光学镜头厂商)的导入、产品评估,并指定其EMS厂商向核心元器件供应商下订单采 购。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国际光学市场领域,相较国内同行企业,属于较早布局境外光学市场的镜头厂商, 公司长期对标老牌德系日系光学企业,镜头产品主打安防、专业消费类、机器视觉及车载等下游 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并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客制化产品为主。公司较早建立了符合国际 化标准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相关质量控制标准高于国内行业水平,例如镜片直径、中心厚度等 外形尺寸公差,行业内一般标准的数量级单位是“丝”(1丝=0.01毫米),而公司外形尺寸公差 的控制要求级别为“微米”(1微米=0.001毫米),成熟的制程管控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能够 保证产品批量生产后的品质,其可靠性和一致性已被欧美客户广泛认可和接受。公司自身定位不 仅仅是光学镜头生产商,更是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能够根据不同领域客户的参数、 功能要求,以及在特定环境下应用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完成产品设计研发、试制及批量化生产, 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件选 型)。总体而言,公司凭借十多年在国际市场的技术沉淀、生产管控经验积累、严格的质量标准 及优异的客户服务能力,已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上奠定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相较国内光学 镜头企业,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有更多的商业机会。 2、近年主要行业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和中央广电总台于2019年2年28日联合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 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计划中明确发展目标: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 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 模超过4万亿元,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形成一批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其中,到2022年,CMOS图像传感器、光学镜头、专业视频处理芯片、 编解码芯片等核心元器件取得突破,8K前端核心设备形成产业化能力;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 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同时,计划提出重点任务 之一:突破核心关键器件,加强4K/8K显示面板创新,发展高精密光学镜头等关键配套器件。 3、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光学镜头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变化紧密相关。在安防监控摄像 机镜头市场领导,目前呈寡头竞争格局,中国镜头供应商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 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光学镜头的应用领域进一步丰富,机器视觉、自动驾驶、 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热门应用领域 层出不穷,为光学镜头产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一系列全球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领域知名品牌客户,公司产 品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体而言,公司的竞争优势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个性化优势 光学镜头下游应用包括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等领域, 覆盖范围广泛,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用应用场景之间产品需求差异较大。一方面,公司产品 线较为丰富,能够配套索尼、三星、OmniVision、安森美等主流图像传感器厂商,提供像面尺寸 从1/9”到1”甚至全画幅的光学镜头。另一方面,公司能够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特性以及客户对产 品功能、参数、特殊应用场景等的个性化需求,多角度、全方面快速制定光学镜头产品的设计方 案,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 件选型),有效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提升最终产品的整体成像质量。通过在光学镜头产 业多年技术积淀,公司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经过验证的光学镜头产品设计方案库,为更好、更 快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2、研发和技术优势 光学镜头是技术驱动型行业,公司自成立起始终注重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公司 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富有战斗力的研发设计团队,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完成设计方案,通过多 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获得专利23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并拥有一些有特色的技术和产品, 如超低照度、广角无畸变等行业领先的技术,相关的星光级视频监控镜头、鱼眼镜头等产品在业 内享有盛誉。针对应用越来越为广泛的玻塑混合镜头,公司积极开展研发设计,目前已完成公司 部分主流产品的降成本、替代性设计。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厦门 市企业技术中心,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的中试基地。 3、快速响应优势 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加快自身产品上市的速度成为下游厂商应对日趋激 烈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能否与终端客户的开发同步进行镜头研发设计,并在样品试制、产品量 产等一系列过程中对客户有关技术咨询、参数调整、生产交期等进行快速响应,成为光学镜头厂 商获取客户订单的关键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机 制: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型、顾问式销售团队,通过内部技术培训、跨部门轮岗以及多年销售实战 历练,公司销售骨干对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开发周期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知识储备, 在获取业务过程和后续业务沟通中能够主动、快速、准确地理解客户需求,为公司及时响应客户 需求提供了基础;其次,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已构建起有效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客户 需求能够在公司内部快速和有效传递,加快客户反馈的解决速度;此外,经过多年生产经验积累, 针对不同行业客户订单特点,公司能够灵活、系统地调配生产能力,从而能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 订单需求。 4、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和众多国际知名的EMS厂商和终端品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产品远销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全 球光学镜头行业拥有较高知名度。目前,公司已成为安讯士(Axis)、爱洛(Arlo)、Ring、博 世安保(Bosch)、松下电器(Panasonic)、威智伦(Avigilon)、菲力尔(FLIR)等安防视频 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知名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上述公司均为各自领域的领先企业, 对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筛选严格,选择公司作为其光学镜头产品的供应商,充分说明了对公司产 品设计能力和可靠性的认可。通过与众多业内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对下游不同行业在光学 镜头产品的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充分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产 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未来公司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5、品质管控优势 在品质管控方面,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和IATF16949一系列国际体系认证,公司 生产的光学镜头符合CE、REACH、RoHS等国际认证标准,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组检查、QC检 查等质量检查,对生产管理者及一线员工开展产品品质培训,调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品质改善 的积极性。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度,国际全社会进入新冠疫情反复防控和在疫情下谋求经济复苏的双线战场, 各地区各时段差异化的疫情状况及宏观经济政策,造成全球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对率先恢复稳 定市场秩序的中国经济而言,虽带来了众多商机,但各类挑战亦接踵而至。 以公司所处的光学镜头产业而言,受2021上半年印度和东南亚疫情影响,光学产业产能及订 单转移至国内,此外,疫情带来的全球安防监控、红外光学市场需求增加,导致国内包括光学材 料、元器件、组件及模组的全光学产业链部分硬件厂商出现订单大幅增长的局面,规模化的优质 光学企业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公司作为长期为国际中高端品牌客户提供专业光学成像解决 方案的供应商,在前述宏观环境背景下,品牌效应明显,订单优势突出,公司2021年全年度客户 订单呈饱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镜头产品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0.45%;生产量比上年同期 增长26.91%。但产业链产能的饱满对公司供应链造成影响,上游材料及元件供应商的采购周期延 长,尤其是对部分精密度要求较高的部品供应不达预期,使公司现有镜头产能无法全面释放,影 响了公司产品销量的提升。 报告期内,美元汇率波动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去年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 为6.8606~7.1316,而今年上半年为6.3572~6.5713,公司本期境外销售实现的美元收入与上年 同期基本保持一致,但按人民币本币折算后,表现为境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同时,部分客户需 求及自身销售结构变化,公司镜头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略有下滑,综合导致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较上年同期减少12.81%。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加大,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39%,部分客 户项目芯片短缺,公司相应配套的镜头产品延期发货,进一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报告期内,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20,826.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5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27%。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所在地海沧南区新厂区的建设,在 今年一季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公司预订了全新光学冷加工自动化设备及镜头自动组立设备, 吸纳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生产营运人才,对子公司上饶力鼎增资3,000万元,提升其光学冷加 工制造能力,公司通过上述一系列资源配置,有利于尽早实现产能及业绩的进一步突破。 (二)研发投入增加,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扩大以标准品玻塑镜头为研发方向的研发人员规模,加大研发治具和工 艺投入,为布局中高端标准品市场,充分储备研发技术支持,以保证对新市场新规格产品的专业 顾问式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392.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39%,研发投入 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及设计能力持续提升。 (三)车载成像应用领域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创新型智能电动汽车品牌的上游模组厂深度合作,为其新款SUV车型 提供整车配套镜头产品,包括环视镜头、盲区监测镜头、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前视镜头、 DMS(驾驶员疲劳监测)镜头等。首次合作规模占公司整体营业额比例较小,但代表公司具备车载 前装市场产品的技术及生产能力,公司在车载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上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208,262,474.66 209,193,798.75 - 0.45 营业成本 113,058,699.97 100,009,978.90 13.05 销售费用 4,145,030.69 3,817,079.97 8.59 管理费用 10,020,093.64 9,096,649.76 10.15 财务费用 - 3,634,180.33 - 5,170,261.79 不适用 研发费用 13,924,628.66 10,762,005.91 2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51,735.26 51,837,620.57 1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97,559.78 - 22,243,976.42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25,000.00 - 69,901,900.00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虽销量上涨,但 主要受美元汇率影响, 销售毛利 下降 ,本期营业收 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产品销量上涨,导致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销售相关活动的开展受限,而今年销售业务正常 开展,导致销售费用增长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 受 疫情影响,本期 正常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同时 人员增加,职 工薪酬增加,导致本期管理费用上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因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本期汇兑损益表现为汇兑损失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公司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材料费用、研发设备增加后的 折旧均有所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进项税较多,导致 出口退税 增加,支付税费减 少,并且 上年同期存在归还工程方保证金 ,上年同期经营活动支出较大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频率减少 ,以及公司 漳州土地被 政府收回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291,955,894.08 22.82 243,038,403.47 19.56 20.13 - 应收款项 62,613,232.37 4.89 68,154,837.96 5.49 -8.13 - 应收款项融资 220,000.00 0.02 805,461.45 0.06 -72.69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背书 支付货款所致 预付款项 6,841,873.72 0.53 4,619,786.00 0.37 48.10 采购需求增加,预付货款增 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076,269.58 0.16 5,926,401.83 0.48 -64.97 主要系上期末物料赔偿款 在本期收回所致 存货 189,405,414.07 14.81 122,031,791.86 9.82 55.21 订单增加,提前备料, 原材 料 及 在产品 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非 流动资产 10,000,000.00 0 .78 0 0 - 本期末存在将于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定存 固定资产 170,853,303.43 13.36 174,983,436.74 14.09 -2.36 - 在建工程 30,672,388.69 2.40 34,238,964.16 2.76 -10.42 - 合同负债 8,417,425.76 0.66 4,410,456.75 0.36 90.85 本期末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所致 无形资产 6,950,437.84 0.54 32,246,836.20 2.60 -78.45 主要系子公司的漳州土地 被政府收回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9,636,130.96 0.75 7,147,619.57 0.58 34.82 本期人员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682,640.11 0.05 1,240,331.61 0.10 -44.96 上年末部分 其他应付款到 期付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401,248.36 0.03 221,814.90 0.02 80.89 本 期末预收客户货款产生 的增值税较多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12.99(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4%。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境外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极小,全部为截至2021年6月末美国子公司EVETAR USA,INC. 的总资产。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 10,719,644.10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1,343,245.21 抵押借款 合计 12,062,889.31 上述资产受限原因具体说明如下:公司于2017年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及抵押合同,公司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人民币5,548.53 万元,并以位于厦门海沧区翁角路及新美路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做担保,授信期 限自2017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3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笔授信下的实际借款余 额为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力鼎的光学冷加工镜片产能,公司于2021年6 月向其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饶力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 13,000万元,相关增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1年6月25日办理完毕。 报告期内,除前述对子公司增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投资情形。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405,780,250.00 320,275,394.37 -85,504,855.63 3,178,437.69 银行理财 4,430,000.00 10,914,535.97 6,484,535.97 56,433.25 合计 410,210,250.00 331,189,930.34 -79,020,319.66 3,234,870.94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变动原因主要为理财产品的到期赎 回和公允价值变动计提。公司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亿威达与漳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 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因漳州靖园片区产业规划政策调整,高新 区管委会有偿回收了漳州亿威达位于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大房村的四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上述地块总面积为13.52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漳州亿威达已收到了高新区管委会支付的土 地回收款,上述地块均已交付回收完毕。 报告期内,除前述政府土地回收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的情形。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11家,其中持有土地、房屋、设备资产或为公司的镜头主业提供 光学元件制造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主营 业务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厦门富力或姆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 2010/09/02 3,000 100% 非球 面镜 片 3,568.27 2,867.76 1,297.78 197.39 厦门欣立鼎精密 光学有限公司 2012/10/17 200 100% 镜片 加工 4,996.29 997.60 3,715.99 231.30 厦门立鼎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 2004/05/08 2,022.69 100% 房屋 租赁 3,291.05 3,257.78 228.70 128.49 上饶市力鼎光电 有限公司 2016/10/18 13,000 100% 镜片 加工 13,031.22 11,129.90 2,309.26 -299.50 漳州亿威达光学 有限公司 2017/05/05 12,000 100% / 1,474.96 1,401.29 0 352.72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 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 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行业。 近年来,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推动了光学镜头市场繁荣, 但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影响,下游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 业绩波动。 2、出口业务风险 出口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14,993.2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99%。因此,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汇率变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 业绩有较大影响: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产品主要销往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 等地区和国家。目前,美国对光学镜头产品加征25%的关税,其他地区和国家对光学镜头产品进 口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上述地区和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 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受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以 及外币货币资金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汇兑损益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发生贬值波动,公司汇兑损益表现为损失271.95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3.28%。 (3)海外客户资信风险 公司海外客户主要为捷普集团(JABIL)、寰永科技(Ampower)、群光电子(Chicony)、时 捷集团(SAS)、松下电器(Panasonic)、伟创力(FLEXTRONICS)、沅圣科技(Goldtek)、SVI、 威智伦(Avigilon)、Arecont Vision、晶睿通讯(VIVOTEK)、工业富联等,均是国际知名EMS 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厂商,且大多数为各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信优良,但不排除未来由于 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个别海外客户经营困难、资信下降,甚至出现破产重组清算的可能。虽然 公司出口业务均已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但一旦客户出现破产重组清算,公司应收账款将不能按 期完整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 多极化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以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光学镜头市场为例,凭借先发优势日本的 腾龙、富士能等企业长期占据国际高端市场;近年来除本公司外,其他中国企业也开始涉足国际 市场,凭借性价比优势在国际市场展开竞争;国内市场,则主要还是以中国企业为主。国际市场 主要竞争要素是技术、品质和品牌,价格是次要因素;国内市场主要竞争要素是价格,技术和品 质居于次要因素。公司产品出口为主,主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境内外光学镜 头企业。若公司不能持续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或者竞争对手通过研发新技术或新产品、降价促销 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或重要客 户丢失等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 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 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特别是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终端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 等特点,对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往往提前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发展趋 势进行研判,并相应投入光学镜头产品研发和设计。如公司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未来发展趋 势研判出现偏差甚至错误,或者公司产品研发和设计未能跟上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节奏、要求,将 导致公司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支高效、稳定的技 术研发团队,积累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技术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已成为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公司通过完善创新机制、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及员工持股等方式 来稳定和吸引人才,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但如果 公司因为管理不当或竞争对手窃密,导致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261.3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9%。公司应收账款主要 由境外客户产生,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品牌商,资信优良、资金雄 厚。但如果公司客户发生信用恶化和支付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收回。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8,940.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81%。公司产品客制化程 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备料并组织生产,如果客户不能按订 单约定提货或销售预测出现偏差,都将造成公司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存在跌价的可能。 6、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风险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如果公司未来未能通过复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税负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根据宏 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变化,下调退税率或调整其他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将相应上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但劳动力人口扩张明显放缓,劳 动力供不应求及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同时,随着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也 越来越高,但目前具有一定技能的技术人才亦相对短缺,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对技能人才的薪资待 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减少单位产能的劳动用工数量,但 人力成本仍然是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成本上升等问题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 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劳务价格波动的风险。 8、主要客户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销往境外。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变 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 能。 当前,全球疫情虽较2020年有所缓解,但部分国家仍处于疫情紧张状态下,且新冠变异病株 的出现,加大了疫情再次爆发的可能,因此,各地区/各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一旦客户地区的疫情再次爆发,该等地区客户未来收入可能发 生波动,公司业绩也将面临一定的下滑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 次 召开日 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0年 年度股 东大会 2021 年5月 18日 www.sse.com.cn 2021年5月 19日 主要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0年度报 告;(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4)自 有资金理财、授信融资申请、制度修订、董 事会及监事会年度报告等常规事项。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被 否决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严卓 副总经理 离任 吴泓越 财务总监 聘任 林峰 独立董事 解任 林杰 独立董事 选举 王美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严卓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并已于2021年3月辞职离任。上述其他人员变化均属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的换届选举而发生的变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公司 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34.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4.25 万股,预留授予30万股。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及主要污染 物包括: 1、废水,主要是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是涂墨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少量危险废弃物及员工生活垃圾; 4 、 噪声,主要是冷却塔、空压机、研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针对上述具体环境和主要污染物,公司每年度均聘请外部专业检测机构对厂区内废水、油烟、 噪声、 废气进行检测,近年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最近一期( 2 020 年)经厦门市 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结果如下: 1 、生活废水: p H 值 7. 1 0 、五日生化需氧量 2 0.9 mg /L 、化学需氧量 3 2 mg /L ;悬浮物 2 3 mg /L ; 氨氮 2 .39 mg /L ,各物质均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 B35/322 - 2011 ); 2 、噪音: 选取测量的厂区内各区域生产噪声及环境噪声测量值在 5 6.3 ~ 63.9 d B(A) ,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 B12348 - 2008 ); 3 、工业废气: 采样点标干流量平均值 918 m 3 /h ;二 甲苯 排放浓度平均值 3 .93 mg/ m 3 、排放速 率平均值 3 .6 × 10 - 3 kg / h ;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 2 .98 mg/ m 3 、排放速率平均值 2.7 × 10 - 3 kg / h ;未 检测出苯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 7 .38 mg/ m 3 、排放速率平均值 6.8 × 10 - 3 kg / h 。 均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3 - 2018 ); 4 、工业废水: p H 值 7. 88 、五日生化需氧量 76.8 mg /L 、化学需氧量 112 mg /L ;悬浮物 16 mg /L ; 氨氮 0.098 mg /L ,各物质均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 B35/322 - 2011 ) 。 公司做好相关达标排放 工作,购置了对应的环保设备 , 公司内部环保运行机制稳定,未出现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登记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购置了相关环保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环保投 入,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水或废气排放事项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申请排污许可。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执行了规范的环保措施,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的情形均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其他 本公司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 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 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招股说明书 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 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 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 的制定和进展情况。5、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 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 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 东亿威 达投资、 实际控 制人吴 富宝、吴 泓越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 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 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 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 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 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承诺人将督促公 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 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 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 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 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 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 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 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 东亿威 达投资 1、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 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公司在持有力 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 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股 总数的1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力 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 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 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 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 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其他 伊威达 合伙 1、本企业作为力鼎光电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 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企业在持有力鼎光电 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股总数的 2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3、本企业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4、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力鼎光电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 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 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企 业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控股股 东亿威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 2020年7 月30日至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达投资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2、 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 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 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 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 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力鼎光 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 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025年7 月29日 股份限 售 实际控 制人吴 富宝、吴 泓越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承诺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承诺人担 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力鼎 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 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承诺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 数的25%。3、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