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离任职工代表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职工代表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思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思思女士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组织召开 了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林文娟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王思思女士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定任期: 王思思女士原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4年2月3日。 二、持股情况: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王思思女士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股份转让承诺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后离职的,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王思思女士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 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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