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21:55:58 中财网

原标题: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开慧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黄丹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
“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载有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丸美股份、股份公司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博多



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

丸美科技



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恋火



广州恋火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菲禾



上海菲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丸美



丸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春纪



春纪食材养肤中央研究所有限公司

日本丸美



丸美化妆品株式会社

丸美网络



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娱丸营销



广州娱丸全域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禾美



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菲加



上海菲加实业有限公司

美洋科技



广州美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奢加科技



广州奢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肌因序



广东肌因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梵之容



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馨文化



上海本馨至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汇恒金鼎



宿迁汇恒金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联明



共青城联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拜斯特药业



拜斯特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美域检验



广州美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艾芸药业



杭州艾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耀源科技



杭州耀源科技有限公司

耀源科技广分



杭州耀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艾倍生文化



河南艾倍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星野制药



星野制药株式会社

松佐制药



松佐制药株式会社

L Capital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Ltd.

重庆庄胜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丸美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 dong Marubi Bio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Marub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怀庆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开慧

程迪

联系地址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
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
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电话

020-66378685

020-66378685

传真

020-66378600

020-6637860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近三年未发生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000

公司网址

www.marubi.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丸美股份

603983

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73,796,373.37

793,720,205.46

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148,622.05

268,128,717.67

-2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58,982,879.36

218,537,006.33

-2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9,549.83

66,506,642.05

-163.9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26,182,655.26

2,977,746,401.92

1.63

总资产

3,866,137,033.36

3,795,081,810.34

1.8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

0.67

-29.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67

-29.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0

0.54

-25.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5

9.65

减少3.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17

7.87

减少2.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8,456.9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552,351.1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21,542.33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7,456,083.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32,957.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63.96



所得税影响额


-5,676,014.04



合计


30,165,742.69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
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MARUBI)”、“春纪(CHUNJI)”、“恋火(PASSIONAL LOVER)”。

公司产品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年龄、消费偏好、消费层次的消费者需求,广泛在二、
三线等城市与国内外化妆品牌展开竞争。主要品牌情况如下:

1、“丸美”品牌以眼部护理为核心,聚焦“生物技术”抗衰老领域,定位中高端,致力于打
造满足知性女性肌肤综合需求的护肤方案,被誉为“眼部护理大师”,并连续7年被行业媒体评选
为“抗衰老品类TOP1”,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2、“春纪”品牌以食萃科研,敏肌适用为理念,定位大众化功能性护肤,旨为青春女性打造
天然护肤方案;

3、“恋火”品牌以“激情与爱”为品牌内涵,轻奢韩系彩妆品牌定位,致力提供最贴合都市女
性需求的化妆产品和彩妆服务;

公司采用以经销模式为主、直营为辅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
柜、美容院,及线上平台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
社群电商(云集、小程序、兴盛优选等)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公司坚持秉承“用世界最好,做
中国最好”,以全球领先技术为基点,研发高科技产品,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级竞争力的企业。


(二)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
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细分行业为化妆品制造(C268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904亿元,同比增长23.0%,
其中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为1,917亿元,同比增长26.6%(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拥有强劲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系统;拥有差异化品牌资
产及眼部护理精准定位;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拥有多渠道协同发展和精细化
管理的销售体系。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同比增长10.09%,其中主品牌MARUBI丸美实现
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11.27%,占比95.48%;公司毛利率64.06%,同比略有下降,主要
系本期运输费在营业成本中列示所致;销售费用3.15亿元,同比增长30.96%,主要系推广费用
增加以及职工薪酬增长所致;管理费用4,223.7万元,同比增长40.17%,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
职能部门职工薪酬增加,办公费用增长所致;研发费用2,460.66万元,同比增长3.5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亿元,同比下降29.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1.59亿元,同比下降27.25%,主要是公司积极布局线上渠道、扩大自营业务造
成各项费用增长所致。


2021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科技+品牌+数智”运营,坚守以“品牌”为核心的运营逻辑,
积极拥抱变革、推进渠道进阶、发力营销创新,冲破固有方法论,在新用户新市场新营销新渠道
中积极探索和洞察,重构新思维,在转型中突破,在发展中积累和成长。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保持
了稳定增长,利润有所下滑,主要源于公司对于新媒体新渠道探索尝试的阶段性影响,通过新事
物的持续推进和经验沉淀,公司对于新用户新营销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知,逐渐形成更加有效
的应对思路和方法,为公司接下来的市场销售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研发为本

公司持续夯实研发实力,积极布局国际技术领域,加强公司的专利导航建设,上半年公司新
增申请专利31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国际专利5项;新增获得专利授权13项,其中发明专利
10项、国际专利1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各项专利285件,其中发明专利183项、国际
专利12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国际专利2项;《化合物尾孢酰胺
在制备免疫增强剂中的用途》等3项发明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新增主持制(修)
订《美妆智能制造系统实施规范》、《抗氧化活性评价方法》等团体标准5项,发表《天然植物
复合防腐剂研究》、《不老草黄酮提取与功效研究》、《体外抗衰老活性研究》学术论文3篇。

公司设置“健康产品实验室”,开展健康产品研究开发;设立“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平台”,


开展皮肤基因与蛋白测试方面的研究;开发了“多重光散射评价稳定性模型”,可大幅缩短产品
开发周期。


在巩固自有研发的同时,公司综合运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共研共创,拓宽公司技术领域和边
界,一方面加大推进与西班牙胜肽世家“路博润”、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集团“CRODA禾大”、
荷兰皇室原料商“DSM帝斯曼”等国际知名原料商战略合作,分别从皮肤微生态、绿色护肤和抗
敏抗衰等领域展开研究,把握国际前沿最新研究方向和科技应用,另一方面加大产学研和技术共
创,联合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广东省农科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分别在口
腔护理、生物材料和超分子等领域展开合作,为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储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1
年3月,公司召开《丸美生物科技抗衰创新论坛》,与暨南大学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校企共创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成功应用于新生物科技抗衰品牌“美丽法则”并推向市场。


二、品牌建设

1、新品加速

公司践行用研企划,针对线上线下用户不同的消费属性,扩大不同渠道不同平台专供品的推
出力度与节奏,针对线下消费者,推出高端国货丸美晶致赋颜奢宠系列,首发5个SKU,晶雕轮
廓,缓解结构性衰老;针对线上年轻的消费群体,推出美容仪+护肤的黑科技产品小红蝎精华(多
重胜肽紧致淡纹精华乳),成为小红笔家族又一重磅成员,双按摩头设计,迭代“美容仪+护肤”

标准,好看好玩好用;针对百货渠道,推出丸美蜜光无瑕底妆系列;针对美容院推出头部抗衰护
理新品,针对线上还有推出主打功效成分的丸美白藜芦醇系列、丸美丝蛋白金致焕颜系列等,春
纪品牌推出蓝胴胜肽、龙血树净澈两大功能性护肤系列;上半年公司共推出超过80个SKU,新品
收入占比23%。


2、用户运营

上半年公司成立用户资产部,强化用户的管理与运营。通过升级会员中心小程序,简化交互,
一键授权,注册率提升至93%;完成AI肌肤测试,趣味性肌肤诊断,权威分析肌肤问题,丰富用
户画像,营造护肤场景,首月即覆盖超4万人次;以全域会员通为目标,实现线下日化、百货、
线上天猫、抖音、唯品会员通,打破渠道数据壁垒,优化客户体验,实现权益互通;根据不同渠
道情况制定纳新方案,丸美日化、百货的纳新专享计划及天猫U先派等活动,成功实现拉新近80
万人。用户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3、品牌推广

丸美持续大单品策略以点带面,有效夯实“眼部护理大师” 品牌心智,在保持眼部护理品类
收入占比约30%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面部精华”品类。上半年新品小红蝎精华携手流量明星林
墨代言顺利完成天猫小黑盒首发,同步流量明星米卡代言小红笔眼霜,通过全网全域整合滚动式
传播,以黑科技护肤理念,高效触达轻消费群体,有效助力丸美品牌年轻化。公司保持小红书、
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投放,同时坚持楼宇电梯、户外大屏、影院等硬广投放,跟投热播网剧《流
金岁月》、《爱的理想生活》、《斗罗大陆》,持续品牌和产品曝光,合计曝光量超过135亿人
次。公司积极观察流量风向,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和挖掘新兴生意机会。


三、多渠道协同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公司线上实现营收5.16亿元,占比59.22%,同比增长21.11%,其中线上直
营增长90%,主要是今年开始发力抖音、快手直播平台增长较快;线下实现营收3.56亿元,占比
40.78%,同比下降3.14%,主要日化专营店渠道恢复未达预期,百货专柜渠道恢复向好,美容院
渠道持续稳定增长13%。


公司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全渠道布局策略持续推进。线上占比稳定提升,抖音等红利渠道已
有表现,同时发掘潜在流量平台,公司坚守底线,通过产品优势、灵活策略、资源整合等加强费
用管控,对冲线上流量成本提升的影响,公司也在持续引入专业人才,完善运营团队,进一步提
升线上运营能力。线下公司积极拓展新渠道新网点,公司顺利启动高端渠道丝芙兰,同时也在积
极筹备重点城市核心商圈线下旗舰店,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通过线上学习平台,全渠道开展线上线下O2O培训2800场,精准输送最新品牌和产品资
讯,提升平台公众号运营,涨粉超万人,大大加强学员粘性和积极性,全方位助力终端零售。


四、数字化转型

信息化方面,公司针对供应链相关模块进行了深度优化,以更好地提升供应链各环节的协作
效率,使供应链的柔性和敏捷性得到提升;数字化方面,今年上半年发布了供应链板块和产品分


析板块,通过供应链板块的数据实时可视化使销售预测、生产计划、采购计划、库存情况等业务
环节做到实时在线,供应链各链条的问题一目了然,推动了供应链的效率提升; 通过产品板块的
深入应用,将公司所有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拉通,从前期的产品研发相关的专利布局分析、
备案数据分析,到中期产品企划相关的市场趋势、价格带、竞品分析、评论分析,到后期产品销
售相关的各渠道销售跟踪、产品库存状况、生产状况等,目前均做到了模型自动运算。


五、团队建设

基于战略与经营的需要,公司通过成立一系列专题项目,有计划有措施分阶段,扎实推进组
织优化与变革,与时俱进焕新企业文化,持续人才引进、发展、激励,完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和
薪酬管理机制,重点部门核心岗位成立专职BP赋能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产业生态布局

公司积极推进美和健康领域的产业生态布局,上半年公司成立了第三期产业基金,截止本报
告披露日,新增投资了专业婴童护肤品牌“戴可思”、高端美容仪品牌“JOVS”、美瞳品牌“可
啦啦”,投资项目稳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873,796,373.37

793,720,205.46

10.09

营业成本


314,002,561.64

257,550,075.31

21.92

销售费用


315,325,389.56

240,782,257.37

30.96

管理费用


42,237,013.50

30,133,643.24

40.17

财务费用


-24,612,597.47

-30,328,192.84

不适用

研发费用


24,606,642.54

23,767,712.72

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9,549.83

66,506,642.05

-16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27,153.35

275,625,766.80

-95.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09,449.76

41,210,000.00

-126.2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无重大变化。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
产品



加导



成本增加

本期运输费在营业成本

列示。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
推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
公司业务
发展,职能部
门人
员增加


职工

酬、
办公费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无重大变化。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


的广告


费用

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
理财


现金净额同比下降


新工厂建设
投资
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偿还
短期借款
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负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637,153,149.15


4
2.35


1,669,889,220.29


4
4


-
1.96


无重大变化


应收款项




















存货


179,197,148.53


4
.64


138,297,985.08


3
.64


2
9.57


主要系
为应
对电商销售
增长增加备





合同资产




















投资性房
地产


4,376,386.91


0
.11


4,533,263.47


0
.12


-
3.46


无重大变化


长期股权
投资


49,919,439.23


1
.29


49,888,263.45


1
.31


0
.06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245,966,426.68


6
.36


243,994,557.62


6
.43


0
.81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7,666,068.65


0
.2


2,029,296.75


0
.05


2
77.77


主要系




新办公

楼土地使用
权摊销
所致


使用权资



8,917,211.41


0
.23


0


0


不适用


主要系执行


租赁准
则所致


短期借款


57,798,143.56


1
.49


106,701,853.12


2
.81


-
45.83


主要系本期
偿还部分

期借款
所致


合同负债


186,393,468.28


4
.82


227,780,996.30


6
.00


-
18.17


无重大变化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


8,923,636.41


0
.23


0


0


不适用


主要系执行
新租赁准则
所致


应收票据


8,860,000
.00


0
.23


0


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
新增银行承
兑汇票
所致


应收账款


30,936,296.6
0


0
.8


5,224,324.92


0
.14


4
92.16


主要系本期


直营期
末余额未


提现及


信用政策
所致





预付款项


55
,
486
,
664.0
8


1
.44


32
,
456
,
585.79


0
.86


7
0.96


主要系预付
营销费用及
采购货款同
比增加
所致


其他应收



8
,125,943.15


0
.21


3
,555,840.98


0
.09


1
28.52


主要系新增
平台保证金
所致


其他流动
资产


2
9,972,845.05


0
.78


1
1,695,135.04


0
.31


1
56.28


主要系待认
证进项税同
比增加
所致


无形资产


7
73,850,604.26


2
0.02


1
8,631,417.07


0
.49


4
053.47


主要系本期


土地使
用权
所致


递延所得
税资产


2
1,191,290.52


0
.55


3
0,590,627.21


0
.81


-
30.73


主要系本期
返利
兑现


及掉期业
务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
暂时性差异
所致


其他非流
动资产


2
0,151,995.51


0
.52


7
42,464,252.86


1
9.56


-
97.29


主要系上年

末预付


使用



入无



所致


衍生金融
负债


2
,714,141.93


0
.07


7
,471,964.92


0
.2


-
63.68


主要系本期
偿还部分借
款,掉期业务
公允价值变
动所致


应付职工
薪酬


1
2,071,160.18


0
.31


2
2,990,649.89


0
.61


-
47.50


主要系上年
末预提的年
终奖本期支
付所致


应交税费


2
6,411,308.49


0
.68


7
2,328,062.49


1
.91


-
63.48


主要系本期
缴纳上年
12
月增值税和
上年第四季
度企业所得

所致


其他应付



2
50,460,779.39


6
.48


8
3,728,090.15


2
.21


1
99.14


主要系
本期
新增应付股


应退

多返
财政补
助款所致


递延所得
税负债


4
,005,117.95


0
.1


1
,967,077.62


0
.05


1
03.61


主要是公允
价值变动损
益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影

所致





库存股


2
6,661,588.00


0
.69


0


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
员工股权激
励认购所致


少数股东
权益


4
2,361,305.80


1
.10


2
2,896,338.17


0
.60


8
5.01


主要系新增
控股子公司
所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20,000万元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共青城联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基金备案手续,详见公司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2日在上交
所网站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
于公司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新增投资了专业婴童护肤品牌“戴可思”、高端美容
仪品牌“JOVS”、美瞳品牌“可啦啦”。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资金

来源

期初余额

本期购入/转入

本期出售/赎回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投资收益

期末余额

理财

产品

自有

资金

81,062,821.92

-

-

151,246.57

-

81,214,068.49

理财

产品

募集

资金

689,838,349.60

1,140,000,000.00

1,266,000,000.00

-1,291,335.89

8,486,489.41

562,547,013.71

权益

工具

投资

-

49,680,851.00

73,089,000.00

-

-

-

122,769,851.00




合计



820,582,022.52

1,213,089,000.00

1,266,000,000.00

-1,140,089.32

8,486,489.41

766,530,933.20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主要子公司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控股或参股

重庆博多物
流有限公司

化妆品销售

1,000.00

110,697.58

65,777.10

6,768.18

控股

广州丸美生
物科技有限
公司

化妆品生产
和销售

28,941.24

44,630.47

42,800.15

-17.33

控股

广州丸美网
络科技有限
公司

化妆品销售

1,000.00

32,358.33

7,776.89

587.63

控股

上海菲加实
业有限公司

批发业

90,050.00

74,032.21

74,032.21

-0.01

控股

广州禾美实
业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装修和其他
建筑业

91,000.00

73,961.90

73,960.16

-2.86

控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化妆品行业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行业。近年来,随着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公司加强了质量控制、
品牌推广、销售网络等方面的建设力度,主导品牌“丸美”已成为我国眼霜领域的知名品牌。但
随着线上电商的快速发展、更多国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
化妆品品牌、产品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需要保持并不断提升在眼部护理及抗衰老领域的竞
争优势,把握高端化、细分化消费趋势,以用户为核心,持续强化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
略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2、经销模式的风险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的网点资源,可快速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市
场渗透率。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保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产品销售模式。虽然公司建立了包
括经销商的选择、培训、激励、考核以及淘汰等在内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在全国各个区
域内选择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品牌规划和管理文化的经销商。但若个别经销商在未来经营活动
中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违背,不能跟上公司快速发展的步伐,或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宣传,做出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行为,则会影响双方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3、渠道结构变革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化妆品渠道结构正在经历变革,新的渠道结构和发展趋势对公司现有的渠道优势提出挑战,
为适应新渠道结构的变化,公司一方面要巩固强化现有的渠道优势,另一方面也要发展新兴渠道,
开拓创新渠道,使各渠道协同发展。


4、人才流失的风险

日化行业完全竞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才和核心营销人才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不
断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努力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但仍面临着
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确定影响

新冠疫情期间,化妆品消费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线下分销及零售商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产品销量受到影响;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如果短期内不能被有效控制,对公司部
分境外原料供应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3月2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

2021年3月30日

全部议案均获通
过,决议合法有效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21年5月1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

2021年5月20日

全部议案均获通
过,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申毅

董事、总裁助理兼数字科技部部长

选举

郭朝万

董事、技术研发部研发总监

选举

孙云起

董事、社交媒体部部长

选举

王晓蒲

采购部部长

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新选举申毅、郭朝万、孙云
起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原王晓蒲解任董事,原其他董事和监事继续连任。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2020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2021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低碳环保理念,倡导节能减排,绿色生产、循环发展,建有完备的废水处理、降噪
等环保设施,对噪音、废水、废气、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规范与
体系,严格按照排污规定对噪音、废水、废气、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
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符合
排放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对环保设施持续投入,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充足且实际运行情况正常,
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能降耗,热水热能循环利用,节能节电,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保方
面的法律、法规而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股份
限售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本人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3)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符合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人
做出的承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下,
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①减持前提:
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④减持数量:在第1项所述

2019年7月
25日起36个
月内,以及锁
定期满后两






不适用

不适用




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
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数量的15%;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13至
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4)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孙怀
庆与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离职
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
期内(以后届满者为准)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孙怀
庆与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实
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
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
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
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


股份
限售

LCapital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有意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4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2019年7月
25日起12个
月内,锁定期
满后24个月






详见说明

详见说明




求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该解除锁定部分60%
到100%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将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并保
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证券交
易所规则、本企业做出的承诺等对本企业具有约束性的文件
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若本企
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
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
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
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减持;3)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
前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
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其他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上市条件以及免除控股股东要
约收购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实施如下股价稳定
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公司
股票;(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除公司实
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5)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选用前述稳
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时应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

长期





不适用

不适用




务。(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公司在每个自然年度内
首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在3个工
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
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订并审议通过积极的利润分配方
案或者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未
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公司实施完毕该方
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
案。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最多实施1次该股价稳定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未
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触发股价稳定
措施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
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用于股份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
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
上述股份回购计划。(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
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实际控制人增持:①公司无法实
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




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和王晓
蒲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
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
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
持的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
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
格增持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自
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
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上市后其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
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
满足启动条件,则实际控制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
划。(4)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在前述三项措施实施完毕后,仍出现公司股票价
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则启动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三项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买卖股票,
则本人应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30+N个交易日内)增持
公司股票。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披露其买入股份计划
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
交易方式买入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
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




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
件,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2、未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
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2、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
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冻结其在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2)冻结实际控制
人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
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
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
直接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时为止。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
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
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
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

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
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
相应承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




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
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
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本公司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30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
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
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
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长期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后30日内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
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
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
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

长期





不适用

不适用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
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及
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
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4)本人以
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利润
分配及本人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其他

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
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
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
等规定。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长期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长期





不适用

不适用




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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