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派克新材:派克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派克新材:派克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23 公司简称:派克新材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范迓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范迓 胜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 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暂不存在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可能面对的挑战和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 表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正本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派克新材 指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指 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派克贸易 指 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 乾丰投资 指 无锡市乾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派克有限 指 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 众智恒达 指 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罗罗、RR 指 罗尔斯-罗伊斯 GE 指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 指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哈电集团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集团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双良集团 指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振华集团 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森松工业 指 森松(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中铁工业 指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制造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万、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派克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Wuxi Paik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PAIK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玉丰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波 文甜甜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 安置区北区联合路30号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 安置区北区联合路30号 电话 0510-85585259 0510-85585259 传真 0510-85585239 0510-8558523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3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161 公司网址 www.wuxipaike.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派克新材 605123 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764,131,234.03 419,539,050.29 8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187,755.37 69,457,464.77 8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994,678.69 63,864,673.98 8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02,820.62 55,448,687.38 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823,490.27 -68,064,341.55 38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879,339.31 16,413,010.42 -544.0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45,401,577.62 1,575,373,822.25 4.45 总资产 2,641,904,016.36 2,378,890,639.80 11.0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684 0.8575 36.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684 0.8575 36.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1.0740 0.7885 36.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0 10.13 减少2.4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7.10 9.35 减少2.25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营业收入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实现 76,413.12和 12,618.78万元, 分别 同比增长 82.14%和 81.68%,主要是航空航天 和石化 业务增长所致。 2、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 19,582.35万元, 同比增长 387.7%, 主要是理财产 品到期收回投资所致 。 3、 报告期内投筹资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 -7,287.93万元,同比增长 -544.03%, 主要是支付 20年度股息 红利 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93,790.68 主要是处置无法满足生产所需的生 产设备。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49,430.39 主要为当年取得企业上市融资和场 外市场挂牌奖励、现代产业发展政 策兑现奖金、智能化升级信息化奖 励、博士后工作站引才补助、技能 大师工作室启动经费等政府扶持资 金。摊销以前年度取得的省级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转 型升级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升级 资金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5,708,967.74 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154,254.90 所得税影响额 -3,404,857.23 合计 10,193,076.6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类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辗制环形锻件、自由锻 件和精密模锻件。产品可用于航空航天、电力、石化以及其他各类机械等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的产品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规格的特征,一般为非标准产品,需要按照客户订单及 图纸要求组织生产,因此公司的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而由于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对原材 料有特定的要求,因此公司的采购模式采取“以产定购”。在销售模式上,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 式,一般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 公司所属行业为锻造行业,由于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增加了全球政治经济的不确定性。面 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复杂化和从未有过的大变局,基于对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论述的理 解,“十四五”期间将是中国从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过渡期。中国力 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实施多维度的齐抓共举,将带来行业格局的转变,也将为锻造企业创造更 多的战略机遇。从全球锻造领域的布局特点看出,我国的锻造发展持续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国 家强大需要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撑,尤其是在国防、能源安全和运输方面,随着风电等清洁 能源、工程机械、火电核电、航空航天等重大领域的全面发展,锻造行业必将进一步发挥基础工 业支撑作用的优势。 航空航天行业前景 “十四五”期间,应强军强国形势的发展需要,国内航空锻件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必然会 大大增长,航空锻造市场将进入一个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兴旺的五年。军机和民机都是如此。如 单通道干线飞机C919投入适航认证或可开始运营、双通道宽体飞机CR929开始研制、ARJ21支 线飞机已投入运营和量产,其他多型民机如新舟600、民用直升机等亦将适航认证或量产,与飞 机配套的多型号发动机正在研制。由此牵引航空材料和锻件的发展。 在航天领域,运载火箭作为将卫星、飞船、空间站等推入预定轨道的载体,其发展与后者的 发展状况紧密相关,为保证我国卫星、空间站、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重大航天工程的顺利推 进,我国运载火箭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根据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 高效运行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形成长期稳定高效的空间应用服务体系,具备星际探测能 力,空间信息应用自主保障率达到80%,产业化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在国际安全形势方 面,随着世界经济和战略重心加速向亚太地区转移,世界范围内及我国周边安全形势日趋复杂, 导弹作为重要的武器装备,对战略威慑、压制以及实战均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未来,为了维护 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国家在导弹工业相关投入预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能源行业前景 面对日益加剧的生态与环境危机,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快能源转型步伐,纷纷制定碳减排目 标。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CO2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 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将步入一个碳约束的时 代,必将提高能源、交通、工业等领域的绿色电力消费比重,这将给清洁能源装备配套的大型锻 件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世界各国对清洁能源的需求逐渐增加。超超临界火电发电设备用锻 件的需求量逐渐增大,核电、风电用大型锻件的需求量逐渐增大。 风电方面,中国“30.60”碳减排目标为风电产业开辟了广阔空间,在“十四五”期间,风 电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有望每年新增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能源产业将从资源属性切换 到制造业属性,巨大的产业开发空间即将打开。 核电方面,“十三五”期间,中国核电发展速度势头明显低于规划预期,据中国核能行业协 会数据,截止2019年9月底,中国在运行的核电机组共47台(不含台湾),装机容量4875万 千瓦,距离规划目标仍有925万千瓦的差距。核电在建工程规模约1800万千瓦,距离3000万千 瓦的目标有着较大缺口。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在稳定建设少量机组情况下,加强第三代堆 型国产化,进行第四代堆型研发,并开展以小堆进行城市供热、偏远地区及孤网热点联供等核能 的多用途利用。核电“走出去”已成为国家战略,中国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高温气冷堆在 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成为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向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途 径。在“一带一路”沿线中,有28个国家计划发展核电,规划机组126台,规模约1.5亿千 瓦,未来以核电为龙头带动全产业链“走出去”,将是重要的发展模式。 石化行业前景 “十四五”期间,石化行业发展要点:(1)石油化工行业:整合炼油产能、优化烯烃产 业、提高PX 竞争力:拓展原料多元化渠道,提升价值链空间。(2)现代煤化工行业:升级完 善新型煤化工。推进煤基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实现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一体化,助力国家能源体 系高效发展;科学把握煤制化学品进程,升级和优化建设方案。(3)化工新材料行业:增加化 工新材料产品的丰富度和高端化水平,打通“补短板”和“补空白”路径;加大产品应用定制化 服务力度。(4)传统化工行业:传统产能加大力度实施产能整合、技术进步、节能降耗、绿色 发展等新旧动能转化和升级。石化和化工各细分行业在“十四五”规划中,一方面继续实施落后 产能淘汰、推进产能整合,另一方面通过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以及技术创新来实现产业价值链提 升。在这样的行业趋势下,判断石化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锻造行业,围绕主营业务,通过持续的人、财、物的投入,提 升产品质量,加深技术工艺积累,目前已成为国内少数几家可供应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环形锻件 的企业之一,在资质、装备、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竞争优势。 1、装备及工艺优势 锻造装备和锻造工艺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性能及成品率等重要指标。公司通过持续不断 的技改投入,目前已拥有7000T锻压机、3600T油压机、3150T快锻机等多台压力机,0.6m-10m 多台精密数控辗环机,并拥有加热炉、热处理炉、金属切削设备、理化检测设备等400余台,可 加工从普通碳钢、不锈钢、合金钢到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镁合金等多种材质,环件产品 可覆盖外径200~10000mm,高度30~1600mm的所有规格尺寸。尤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中德国 西马克10M辗环机的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装备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熟练掌握了包括设计、锻造、机加工、热处 理、检测工艺等在内的全工艺流程,尤其是在最核心的锻造和热处理工艺中,通过中间坯设计、 余量控制、精确轧制、材料整形、计算机模拟与数控加热等多种工艺技术,可实现对锻件各项参 数的精确控制。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通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公司已掌握了 异形截面环件整体精密轧制技术、特种环件轧制技术、超大直径环件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可以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工艺设计的严苛要求。目前, 公司拥有34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34项发明专利,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金属研究所等高校院所产学研 合作密切,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公司参与起草并已实施的标准达6项, 其中国家军用标准《航天用镁合金环形件毛坯规范》(GJB 9907-2020)于2021年3月1日起实 施。公司曾获第21届、第22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被工信 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凭借在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方面的能力与优势,公司近年来先后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专项、科工局能力建设项目、大飞机材料专项、军品配套科 研项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科技及产业化项目,科技研发能力 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 3、客户和市场优势 公司一直秉承“科学管理、精益求精、顾客至上、持续改进”的发展理念,力求为客户提供 最优质的产品及服务。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公司研发能力、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及时交付能力 等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目前已进入中国航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航空 工业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电集团、中船重工、中船集团、双良集团、振华集团、中石 化、森松工业、中铁工业等国内各领域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并已通过英国罗罗、美国GE航 空、日本三菱电机、德国西门子的全球供应链体系认证,2021年,公司分别与罗罗和GE航空签 订了11年和5年的长协,与此类大型优质客户形成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绩的 长期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 4、资质优势 行业资质和认证是锻造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客户选择合作供应 商的重要依据。在高端装备配套方面,目前公司已取得了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压力管道元 件)通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网上公示,并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 AS9100D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PI 20B会标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世界九大主要船级社认证、欧盟TUV认证、热处理 NADCAP认证、无损检测NADCAP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等。在军工 装备配套方面,公司已经获得了所有相关军品生产许可的认证资质。 5、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具备跨行业、多规格、大中小批量等多种类型业务的承接能力,下游客户分布十分广 泛,在航空航天、电力、石化及其他机械等领域均有应用,不存在过度依赖某一行业或某一产品 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根据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调整销售策略,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市 场波动风险,不会因下游某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而遭受重大影响。 6、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成员均是技术、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资深专业人士,经过多年 的探索和磨合,该团队已凝聚成为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精诚合作 的实战型管理团队。同时,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公司在生产制造、成本控制、市场营销等经 营管理全流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制度,是公司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综合成本等方面在 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制度保障。同时,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人才团队的培养方面 也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每年都在不断调整人才队伍的年龄和学历层次,目前已基本建成一支 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知识过硬、高绩效、年轻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保证公司稳定有序地运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发展航空、航天、新能源以及替代进口的战略目标,内抓管理、 外抓市场,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夯实企业发展 基础,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在资本市场的加持下,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实力,公司主营 业务持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在生产方面,公司加强对老旧设备的技术改进,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深入推进“TPM、 TQM、TPS”融合的“3T”精益管理模式,为产能扩充和效率提升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开展信息 化和智能化改造工作,智能制造平台预计将于2021年年底正式上线运行。 在市场方面,上半年公司和罗罗、GE航空分别签订了11年和5年的长协,协议覆盖多种畅 销机型,并首次将钛合金风扇机匣的生产转移到中国市场,同时抓住国内航空需求增长的契机, 在高温合金、钛合金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围绕导弹、运载 火箭、航天飞行器等重大装备需求,不断开展新一代轻合金材料尤其是铝锂合金、镁合金锻件开 发并取得了突破,进一步拓展了航天市场;在核电市场方面,在积极开展民用核安全许可证取证 的同时加强与钢院、原子能院的合作研究,目前公司民用核安全许可证已处于公示阶段,未来, 公司将加大力度投入民核产品的研发,另外,公司上半年还重点开发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领 域,突破技术壁垒,抢占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764,131,234.03 419,539,050.29 82.14 营业成本 540,286,924.71 298,985,251.84 80.71 销售费用 14,811,404.46 10,065,366.52 47.15 管理费用 26,921,435.41 13,878,742.61 93.98 财务费用 1,492,759.71 1,678,415.51 -11.06 研发费用 33,837,305.64 15,998,349.72 11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02,820.62 55,448,687.38 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823,490.27 -68,064,341.55 38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879,339.31 16,413,010.42 -544.0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2.14%,主要是航空航天和石化业务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8 0.71 % ,主要是 业务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4 7.15 % ,主要是 业务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9 3.98 % , 主要 要是引进人才工资薪金增加以及业务 增长导致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1 1.06 % ,主要是归还短期借款 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1 11.5 % ,主要是公司加大对航空航天、 新能源等 产 品的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 2 .8 % ,主 要是 经营性应付增加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 3 87.7 % , 主要是 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 5 44.03 % , 主要是支付利息减少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 况 说 明 货币资金 451,323,928.31 17.08% 305,048,589.13 12.82% 47.95 应收款项 652,454,178.48 24.70% 465,532,375.64 19.57% 40.15 存货 334,062,946.27 12.64% 281,943,902.64 11.85% 18.49 其他流动 资产 138,431,861.45 5.24% 467,448,797.42 19.65% -70.39 合同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368,624,022.69 13.95% 244,733,796.15 10.29% 50.62 在建工程 142,173,717.78 5.38% 179,347,286.33 7.54% - 20.73 使用权资产 44,143,562.80 1.67% 0.00%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642,234.03 5.02% 47,826,520.62 2.01% 177.34 短期借款 43,071,259.33 1.63% 60,070,583.34 2.53% -28.30 应付账款 229,546,078.75 8.69% 177,967,919.31 7.48% 28.98 应交税费 18,991,026.14 0.72% 5,654,777.89 0.24% 235.84 其他应付款 3,988,899.95 0.15% 2,285,855.95 0.10% 74.50 合同负债 17,078,997.65 0.65% 14,231,826.11 0.60% 20.01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 43,721,039.29 1.65% 0.00% 100.00 长期应付款 88,350,000.00 3.34% 1,000,000.00 0.04% 8,735.00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 货币资金 较期初 增长 4 7.95 % ,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 应收款项较期初增长 4 0.15 % , 主要是销售业务增加导致未到期的货款增加所致 。 3、 存货较期初增长 1 8.49 % , 主要是业务增长导致 。 4、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 7 0.39 % ,主要是理财产品 到期 所致。 5、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 5 0.62 % ,主要是募投项目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6、 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 2 0.73 % ,主要是募投项目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7、 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长 1 00 % , 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厂房而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 1 77.34 % ,主要是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采购预付款所致。 9、 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 2 8.3 % ,主要是归 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10、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 2 8.98 % ,主要是业务增长导致采购应付款增加所致。 11、 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 2 35.84 % ,主要是利润增加以及所得税税率暂按 25% 计算所致 。 12、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 7 4.5 % , 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 13、 合同负债较期初增长 2 0.01 % , 主要订单预付款增加所致 。 14、 租赁负债较期初增长 1 00 % ,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厂房而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5、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长 8735 % ,主要是收到国拨建设项目专用资金所致。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6,783,155.9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固定资产 65,751,832.69 抵押用于开具信用证 无形资产 27,192,138.40 抵押用于开具信用证 合计 159,727,127.0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免费使用土地上厂房搬迁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搬迁的厂房,因受到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耽误了搬迁进 度,公司已向当地政府申请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搬迁,并获得了同意。截止本报告发 布之日,该处厂房已完成了拆除。 2、新一代能源装备用特种合金部件的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为租用厂房,目前所有厂房已交付,公司已与设备厂商签订了采购合同,生产设备已 陆续到厂进行安装调试。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基建。 4、与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合同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RR项目已对接机加厂13家,进行规范和图纸的确认,收到其中8个零件号的 首件试制订单,目前已经启动了5个件号的首件开发,其他各机加厂正在确认具体细节问题。 5、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合同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GE项目已对接12家机加厂,已收到其中10个件号的首件试制订单,后续订单 正在进一步确认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会议决议 派克新材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18 日 www.sse.com.cn(公告编号: 2021-013) 2021年5月19 日 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0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 度银行授信及关 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独 立董事津贴、非 独立董事薪酬的 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李陆斌 原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李陆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职务后,李陆斌先生 仍在本公司任职。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违规事件,并被评为环境信用蓝色企业。公司2019年取得了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为了维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坚持对三废合规收集、处理,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要求。 (1)废水:生活废水接入污水管网统一排入胡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接管排入生产回用水 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达到生产废水零外排。 (2)废气:车间生产中有燃烧废气产生,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2020年经第三方检测 均符合排放标准。 (3)危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均按国家环保要求存放在危废仓库中。并在江苏省危险废 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登记、申报。危废产生、转运、处置均通过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 控系统登记,再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种类及处置单位如下: 企业微信截图_1629340235849 为确保公司三废达标排放,公司报告期内委托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司整体环境 检测,并出具环境检测报告,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注1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是玉丰控制 的企业派克 贸易 注2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直接持有5% 以上股份股 东乾丰投资 注3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公司股东众 智恒达 注4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公司股东周 福海、罗功 武 注5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 高管是小 平、宗伟、 刘波 注6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 份的股东李 姚君、李陆 斌、言国华 注7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监 事陆凌娟、 钱小兵 注8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股 东许朝辉、 单璟僖、殷 文云 注9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控股 股东、实控 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员 注10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注11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直接持有5% 以上股份股 东乾丰投资 注12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注13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注14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注15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注16 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土地等 产权瑕疵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是玉 丰、宗丽萍 注17 截止2021年 12月31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注2:作为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玉丰控制的企业,派克贸易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注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乾丰投资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证监会和交易所允许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时 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注4:公司股东众智恒达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注5:公司股东周福海、罗功武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注6: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是小平、宗伟、刘波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注7: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李姚君、李陆斌、言国华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注8:通过众智恒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陆凌娟、钱小兵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9:通过众智恒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许朝辉、单璟僖、殷文云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注10: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 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注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 务,且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满足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情 形下,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数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减持方式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他事项 ①本人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人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 ②本人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减持。 ③本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④本人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本人违反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 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6)自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人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注12:持股5%以上股东乾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企业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 项义务,且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减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3)减持方式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他事项 ①本企业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企业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 ②本企业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减持。 ③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④本企业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本企业违反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 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6)自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企业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注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注14: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 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其中具体的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启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并经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如需)后,启动股份回 购措施; (2)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回购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及回购时 的二级市场价孰高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派克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派克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派克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如派克新材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将不与派克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派克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将 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派克新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人将对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本承诺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人保证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与派克新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在派克新材审议是否与本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承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派克新材认定本人控股、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派克新材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派克新材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派克 新材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予派克新材。 本人将尽量减少与派克新材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 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派克新材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派克新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本承诺,本人愿赔偿派克新材由于违反承诺致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 本承诺对本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派克新材的A股发行申请终止;或发行的股票终止上市(但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 外);本人不再是派克新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注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关于搬迁的承诺: 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莲杆村的一处生产车间所在土地(面积3,144.50平方米)因政府规划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处生产车间主要 用于加工部分军品。考虑到公司承担了军工项目的研制任务,为保证军工研制任务的顺利推进,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授权无锡市滨湖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与公司签署《协议书》,允许公司免费使用该地块及该地块上建筑物用于军品研制及生产活动,使用期限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于2020年12月前完成该建筑物的清理及场地回填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和宗丽萍已出具承诺函,公 司将于2020年12月之前完成临时使用厂房的搬迁,本次搬迁产生的搬迁费用由其承担,若在搬迁完成前公司因为免费使用土地及厂房受到相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其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但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延缓了施工进程、影响了搬迁计划,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厂房未搬迁完毕,为不影响军品研制及生产 活动,公司向胡埭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延期申请,胡埭镇人民政府及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同意公司免费过渡使用该地块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次搬迁工作,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该处厂房已完成拆除。本次搬迁产生的搬迁费用由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承担,若在搬迁完成前公司因为免费试用土地及厂房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是玉丰和宗丽萍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 二、报 告期内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 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