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8月29日 17:36:23 中财网

原标题:国光电气: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国光电气 股票代码:688776











/Users/lcy/Desktop/实习/8.13/[email protected]@2x





成都国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G
uoguang
Electric Co., Ltd.Chengdu



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星光西路
1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




三十




特别提示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

新股


)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
限制;前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
例为
20%
。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
盈率低
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51.44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
2.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
1.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4
3.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
算);


4

4
1.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7
年修订),公司属于


造业


中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行业代码为

C39


。截

2021

8

1
7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4
9.05
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4
3.24
倍(每股
收益按照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41.6728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数量为15,934,346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58%。公司上市初期
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
客户集中度较高
的风险


我国军工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武器装备的最终用户为军方,而军
方的直接供应商主要为各大军工集团,其余的涉军企业则主要为各大军工集团提
供配套供应。由于各大军工集团业务的侧重领域不同,导致相应领域的配套企业
销售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33%、70.23%和69.59%,占比较高。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0%、37.83%及36.81%,占比较高。


公司与国内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大型军工集团形成了密切的合
作关系,如果未来发行人无法在其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
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如
果现有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产品在技术性能上
优于公司,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
业绩增长持续性
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843.78万元、35,493.97万元和44,585.44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03.03万元、4,238.28万元和9,540.72万元,经营业
绩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微波电真空器件收入增长,拉动公
司整体毛利率和净利润水平上升。


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最终用户对公司产品有着严格的试验、检
验要求且单个订单的金额较大,客户的采购特点决定了公司签订的单个订单执行
周期较长。



具体来看,公司报告期业绩增长主要源于微波电真空器件业务,且该产品需
求主要源于军方,未来该产品军方需求持续增长具有不确定性,且面临市场竞争。

公司其他产品如固态微波产品、核工业产品能否支撑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均面
临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的下属单位在微波电真空产品领域存在业务竞争的
关系,如果未来军品采购政策进行调整导致第一大客户优先采用集团内部配套,
将会对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的合作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业绩增长的持续性造
成不利影响。


此外,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和国防需要间歇性大幅调整
采购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销售业务可能存在突发订单增加、订单延迟的情况。

订单的具体项目及数量存在波动,交货时间具有不均衡性,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交
货、验收较为集中,另一段时间交货、验收较少,导致收入实现在不同年度具有
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持续性。



(三)
技术或国家秘密发生泄漏
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开拓,公司形成了微波器件、核工业设备及部件和其他民
用产品三大应用产品体系。公司所经营的微波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报
告期内实现收入分别为22,898.05万元、25,400.03万元和32,839.18万元,占当
期收入比例分别为76.16%、72.27%和74.20%。


鉴于公司微波器件产品应用于军工领域,涉及到国家机密,公司在生产经营
中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或出现技术泄密或被动失
密。如发生严重泄密事件,可能会导致公司丧失保密资质,不能继续开展涉密业
务,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此外,对于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等
方法进行保护,但仍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若出现第三
方侵犯公司专利与专有技术,或公司员工泄露重要技术秘密,尤其是出现间谍泄
密的情形,将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损,甚至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托管事项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医院,系公司职工医院,定位于非营利性的社区


医院,具备医疗执业执照。该医院没有投资主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营
业执照。


国光医院采用自收自支、独立经营的管理模式,但由于无法开设银行账户,
国光医院需通过国光电气开设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且国光医院员工均由国光
电气代为签署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上述人员成本费用由国光
医院自行承担并支付给国光电气。


截至目前,国光医院尚未完成剥离,公司采用托管的形式,已将国光医院托
管至深圳富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和国光医院除上述资金往来外,无其他交
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与
深圳富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针对医院及相关托管事项,公司承诺如下:

“一旦国光医院具备剥离条件时,将立即启动国光医院的剥离程序,国光电
气不再担任国光医院的举办人。同时,为降低国光医院的经营风险,公司在国光
医院剥离前,将定期购买《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国光电气不会再增加对国光医院的任何投入,也不会以任何形成实质承担国
光医院的成本或费用。如国光医院因任何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公司先行垫付的国光
医院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费用,公司将会及时要求控股股东或托管方
深圳富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代国光医院归还公司垫付的相关费用或成本,确保不
会因前述事项损害国光电气及国光电气股东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为降低国光电气的经营风险,本人及新余环亚将督促国光电气为国光
医院定期购买《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2、如国光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或因其他事项导致国光电气作为国光医院的举
办人面临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补偿、被处以行政处罚、或需承担其他经济责任,
本人/新余环亚将代国光电气承担前述经济责任或对国光电气因前述事项遭受的
损失、支付的赔偿、补偿、费用、成本进行足额补偿。本人/新余环亚将同时督
促托管方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同
类事项再发生。



3、如国光医院因医疗设施、人员、医疗服务质量及程序、临床管理等不再
满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不能取
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导致国光医院收入减少或经营困难,本人/新余
环亚将督促发行人配合托管方协助国光医院重新取得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


4、如国光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存在
可能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相关业务资质许可等行政处罚时,本
人/新余环亚将积极督促国光医院按照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国光
医院经营合规,同时将可能对国光电气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5、本人及新余环亚与国光医院的托管方深圳富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技改专项拨款资金债务偿还可
能影响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仍存4项因技改国家专项拨款资金形成的长期负债,金额为
1.06亿元。虽然有权部门未提出过偿付要求,但是如果未来公司需要偿付相关资
金,短期内支付大额款项可能会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
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890.54万元、17,782.92万
元和28,046.2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12,619.05万元、11,875.20万元
和12,740.39万元,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之和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77.38%、83.56%和91.48%。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主要受所处行业特点、客户结算模
式等因素所影响。由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未约定信用期的
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科研单位或国家重点单位,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相关客户的订单,但未明确在合同中约定信用期。公
司军品业务一般付款流程为产品交付后由甲方完成验收,并按甲方内部采购支付
流程完成审批后进行支付,审批时间不可控,因此双方未明确约定信用期。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合作单位基本为大型军工单位或科研机构,期后无法回
款的可能性较低,但结算周期一般较长。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款,则应收账款
余额将会快速增加,从而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71号)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国光
电气”,证券代码“688776”。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41.6728万股,其中
1,593.4346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8月31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8月31日

(三)股票简称:国光电气

(四)股票扩位简称:国光电气

(五)股票代码:688776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741.6728万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935.4932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93.4346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148.2382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71.1944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发行前


限售期限
(月)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宇环亚


3,931.8013


67.72%


3
6


2


国之光


725.7725


12.50%


3
6


3


天翊创业


419.3352


7.22%


36


4


兵投联创


29
0.3090


5.00%


1
2


5


孙善忠


165.8900


2.86%


12


6


昆明瓴量


117.2966


2.02%


3
6


7


黄雁


85.0000


1.46%


36


8


王莉


6.8046


0.12%


12


9


唐华


5.4652


0.09%


1
2


10


其他
100
名自然人股东


58.5052


1.01%


1
2


合计


5,806
.1796


100.00%


-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中信证券国光电气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
中签账户共计509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0.8642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
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规定的上市标
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
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
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5月7日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1年7月2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5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
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7,741.6728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1,935.493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4、市值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51.44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7,741.6728万股,
发行完成后市值为39.82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


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4,207.27万元和9,210.85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规定。


2020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44,585.44万元,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


5、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guang Electric Co., Ltd.Chengdu


公司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星光西路
117号


法定代表人:


蒋世杰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806.1796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28
-
8437 0107


传真号码:


028
-
8437 010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guoguang.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真空及微波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漆包线、电工圆铜线、
电缆、电源设备、真空开关管及接触器、断路器、开关柜、火
灾报警系统、激光治疗机系列产品、电子仪器仪表、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真空测量仪器、连接器、微波封
装管壳、微波加热设备、手推车、机载服务设备的生产、销售、
安装调试、服务;以及与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
以国家核
定范围为准
);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
等金融活动),合作开发,国内商品贸易(不含国家专控专营
专卖的商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加工、电
器维修,物业管理、仓储、租赁;批发化工产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


李泞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余环亚,实际控制人为张亚、周文梅。截至本
公告出具
日,新余环亚直接持有公司
3,931.80
1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7.72%
,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张亚、周文梅分别持有新余环亚
80%

20%
的股权,两人系配偶
关系。



新余环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
01
-
30


法定代表人


张亚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611.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太阳城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张亚
80%
;周文梅
20%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版权服务、商标服务;
技术开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龙泉驿区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及管理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业务
的关系


新余环亚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管理,而发行人主要从事真
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双方主营业务完
全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


项目(单位:万元)


2020

12

31

/2020
年度


2019

12

31

/2019
年度


总资产


77,422.74


62,196.58


净资产


47,376.42


41,688.62


净利润


8,087.79


6
,257.1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经
北京中民健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


实际控制人张亚、周文梅基本情况如下:


张亚,男,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30219690727
****




周文梅,
女,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4030219700827****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未命名文件(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


提名人


张亚


董事长


2019.4.22

2022
.4.21


新余环亚


吴常念


副董事长


2019.4.22

2022.4.21


新余环亚


蒋世杰


董事


2019.4.22

2022.4.21


新余环亚


孙善忠


董事


2020.6.29

2022.4.21


新余环亚


李中华


独立董事


2020.6.29

2022.4.21


股东大会


冯开明


独立董事


2020.6.29

2022.4.21


股东大会


权计伟


独立董事


2020.6.29

2022.4.21



东大会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本届监事会任职期限


提名人


王育红


监事会主席


职工监事


2019.4.22

2022.4.21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刘冬梅


监事


2020.6.29

2022.4.21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颜文生


监事


2020.6.29

2022.4.21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
1
名总经理,
4
名副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兼
任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期



在本公司任职


提名人


1


蒋世杰


2019.4.22

2022.4.21


总经理


董事会


2


蔡京淮


2019.4.22

2022.4.21


副总经理


董事会


3


王云法


2019.4.22

2022.4.21


副总经理


董事会


4


刘敏玉


2019.4.22

2022.4.21


副总经理


董事会


5


李泞


2020.6.29

2022.4.21


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
经理


董事会


6


邹汝杰


2019.4.22

2022.4.21


财务总监


董事会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蒋世杰、刘敏玉、李泞、杨钢、王曙光、高翔、康清、
王焜以及史佩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


1
、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

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位
/
亲属关系


直接持股数量(万
股)


占发行前股份
总数比例


限售期(月)

孙善忠


董事


165.89


2.86%


1
2




本次公开发行前,

孙善忠
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人员
及其近亲属均不
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

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
亲属关系


间接持
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
(万股)


间接持股比
例(
%



限售期(月)


1


张亚


董事长


3,145.79


54.18


3
6


2


周文梅


董事长张亚配偶


786.16


13.54


3
6





序号


姓名


职位
/
亲属关系


间接持
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
(万股)


间接持股比
例(
%



限售期(月)


3


吴常念


副董事长


349.53


6.02


1
2


4


蒋世杰


董事


总经理


20.32


0.35


1
2


5


李泞


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


9.87


0.17


1
2


6


王育红


监事会主席


9.87


0.17


1
2


7


刘冬梅


监事


5.23


0.09


1
2


8


颜文生


监事


5.23


0.09


1
2


9


王云法


副总经理


总经办主任


6.97


0.12


1
2


10


刘敏玉


副总经理


9.87


0.17


1
2


11


蔡京淮


副总经理


9.87


0.17


1
2


12


邹汝杰


财务总监


9.87


0.17


1
2




本次公开发行前,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
技术
人员
及其近亲属
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
的情况。



2
、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3
、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共成立
1
个员工持股平台,为
国之光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承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国之光
的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常念


副董事长


6,925


48.17%


2


田相前


迈威通信总经理


3,500


24.35%


3


蒋世杰


董事、总经理


400


2.78%


4


宋德明


党委书记


200


1.39%


5


蔡京淮


副总经理


200


1.39%


6


刘敏玉


副总经理,退休返聘员工


200


1.39%


7


邹汝杰


财务总监


200


1.39%


8


王育红


监事会主席


200


1.39
%


9


李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


1.39%


10


王云法


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40


0.97%


11


杨钢


原公司二所所长,退休返聘员工


100


0.70%


12


孙明华


原公司办副主任,退休返聘员工


100


0.70%


13


高翔


公司微波科技质量处处长


100


0.70%


14


王曙光


公司微波二所所长


100


0.70%


15


康清


公司微波一所所长


100


0.70%


16


黄刚


公司微波八所所长


100


0.70%


17


颜文生


监事、微波生产处处长


100


0.
70%


18


刘冬梅


监事、微波二车间主任


100


0.70%


19


陈炳林


公司微波陶瓷所所长


100


0.70%


20


刘亚南


微波机加车间主任


100


0.70%


21


付攀


微波营销处副处长


100


0.70%


22


汪平


真空测控分公司副总经理


100


0.70%


23


任元国


公司微波七所副总经理


100


0.70%


24


王焜


公司微波七所副总经理


100


0.70%


25


朱丹


真空开关分公司总经理


100


0.70%


26


刘俊


真空开关分公司副总经理


100


0.70%


27


李建


公司微波七所副总经理


100


0.70%


28


明欢


财务部副部长


100


0.70%


29


刘锦文


微波机加车间副主任


60


0.42%


30


沈大贵


公司微波一所副所长


50


0.35%


31


罗百昌


电子设备分公司副总经理


50


0.35%


32


沈文斌


电子设备分公司副总经理


50


0.35%


33


朱勤


公司微波八所副所长


50


0.35%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4


徐春


微波十一车间主任


50


0.35%


35


王琼


总经办办公室副主任


50


0.35%


36


陈昊


微波供应处处长


50


0.35%


合计



14,375

100.0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806.1796
万股,本次发行
1,935.4932
万股;发行后,
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月)


持股数
(股)


占比


持股数
(股)


占比


一、有
限售条件流通



58,061,796


100.00%


61,482,382


79.42%





1


新余环亚


39,318,013


67.72%


39,318,013


50.79%


3
6


2


国之光


7,257,725


12.50%


7,257,725


9.37%


3
6


3


天翊创业


4,193,352


7.22%


4,193,352


5.42%


3
6


4


兵投联创


2,903,090


5.00%


2,903,090


3.75%


1
2


5


孙善忠


1,658,900


2.86%


1,658,900


2
.14%


1
2


6


昆明瓴量


1,172,966


2.02%


1,172,966


1.52%


3
6


7


黄雁


850,000


1.46%


850,000


1.10%


3
6


8


王莉


68,046


0.12%


68,046


0.09%


1
2


9


唐华


54,652


0.09%


54,652


0.07%


1
2


10


其他
100
名自然
人股东


585,052


1.01%


585,052


0.76%


1
2


11


中信证券
国光

气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


1,934,340


2.50%


1
2


1
2


中信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


-


-


777,604


1.00%


2
4


1
3


网下摇号抽签限


-


-


7
08,642


0
.92%


6









股东名称
/
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月)




持股数
(股)


占比


持股数
(股)


占比


售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


-


15,934,346


20.58%


-


合计


58,061,796


100.00%


77,416,728


100.00%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持股数量
(

)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月)


1


新余环亚


39,318,013


50
.79%


36


2


国之光


7,257,725


9.37%


36


3


天翊创业


4,193,352


5.42%


36


4


兵投联创


2,903,090


3.75%


12


5


中信证券
国光
电气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934,340


2.50%


12


6


孙善忠


1,658,900


2.14
%


12


7


昆明瓴量


1,172,966


1.52
%


36


8


黄雁


850,000


1.10
%


36


9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777
,6
04


1.00
%


24


10


王莉


68,0
46


0.09
%


12


合计


60,
134
,
036


77.
68
%


-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935.4932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
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41.6728万股。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1.194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4.01%,获配金额13,999.99万元(含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国光电气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光电气员工资管计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
、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



2
、跟投数量


中证投资跟投
比例

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02
%
,即
77.7604
万股,获配
金额


3
9,999,949.76
元。



3
、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二)
国光
电气员工资管计划


1
、投资主体


成都国光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
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核
心员工
设立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
>
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通过设
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
10.
00
%




国光
电气员工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
国光
电气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
021

7

30



募集资金规模:
10
,
0
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资金金额:
9
9,
999
,
961
.
85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
193
.4
340
万股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
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份
额持有比例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1


张亚

董事长

2,800.00


28.00%





2


吴常念

副董事长

1,500.00


15.00%





3


蒋世杰

董事/总经理

1,500.00


15.00%





4


李泞

董秘/副总经理

1,300.00


13.00%





5


邹汝杰

财务总监

1,000.00


10.00%





6


高翔

科技处处长

150
.00


1.50%





7


颜文生

生产处处长

100
.00


1.00%





8


沈大贵

一所副所长

100
.00


1.00%





9


刘文平

科技处副处长

100
.00


1.00%





10


王曙光

二所所长

150
.00


1.50%





11


郭锐

二所副所长

100
.00


1.00%





12


史佩杰

二所主任设计师

100
.00


1.00%





13


杨琴

检验处处长

100
.00


1.00%





14


刘冬梅

二车间主任

100
.00


1.00%





15


陈炳林

陶瓷所所长

100
.00


1.00%





16


杜浩钦

成都迈威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九所技术组组长

100
.00


1.00%





17


田相前

成都迈威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九所副所长

100
.00


1.00%





18


付攀

微波器件公司营销处处长

100
.00


1.00%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份
额持有比例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19


王焜

测控副总经理(核工业)

100
.00


1.00%





20


任元国

测控副所长(压力容器及
纵向)

100
.00


1.00%





21


汪平

测控副总经理(压力容器
及HTCC)

100
.00


1.00%





22


李建

测控副总经理(新产品新
领域新市场、HTCC)

100
.00


1.00%





23


明欢

财务部副部长

100
.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




注:
上述人员中杜浩钦、田相前为发行人全资并表子公司成都迈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员工,
根据认定依据被认定为发行人核心员工。上述人员均已与发
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并表子公司成
都迈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上述
参与对象中,
蒋世杰

李泞

邹汝杰
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均
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2
、参与数量


国光
电气员工资管计划认购数量

为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9.99
%
,即
193.
4340
万股,获配金额
99,
999
,
961
.
85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
、限售期限


国光
电气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
国光
电气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935.
4932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1.44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3.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
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7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19元(按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孰低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8.84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20年
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9,561.77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中汇会计师税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700
号)。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8,946.7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根据《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700号),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含税)


承销保荐费


5,973.71


审计及验资费


1,490.57


律师费


915.09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86.79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0.58


合计


8,946.73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0,615.04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1,342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1.194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01%。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60.0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629442%,其
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59.5749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4251万股。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为1,004.2988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004.2988万股,放弃认
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0.4251万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
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对上述报表及其附
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为中汇会审[2021]1480号)。上述财
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
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2021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况”中披露。其中,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21]6296号”《审阅报告》,审阅报告全文
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公
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1年上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预计2021年经营情况良好,预计2021年业绩较2020年实现增长:预
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55,000万元~65,000万元,较2020年同比变动
23.36%~45.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00~18,000万元,较2020年同比变动41.14%~95.42%。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
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
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专户存储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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