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1年08月29日 17:55:18 中财网
原标题:力星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446,8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9%)的股东赵高明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2、持本公司股份3,436,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9%)的股东王嵘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3、持本公司股份2,828,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4%)的股东张邦友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4、持本公司股份2,599,4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陈芳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5、持本公司股份2,599,4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沙小建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6、持本公司股份2,597,3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苏银建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7、持本公司股份326,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的股东吴向晖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股东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吴向晖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董事、副总经理

3,446,896

1.39%

王 嵘

董事、副总经理

3,436,895

1.39%

张邦友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828,568

1.14%

陈 芳

财务总监

2,599,403

1.05%

沙小建

总工程师

2,599,403

1.05%

苏银建

监事会主席

2,597,349

1.05%

吴向晖

监事

326,526

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的股份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吴向晖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部分)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非交易过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最大减持数量(股)

最大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400,000

0.16%

王嵘

400,000

0.16%

张邦友

400,000

0.16%

陈芳

400,000

0.16%

沙小建

400,000

0.16%

苏银建

400,000

0.16%

吴向晖

80,000

0.03%

合计

2,480,000

0.99%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股东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减持方
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股东吴向晖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3月
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3月1日)。具体减持时
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
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当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将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董监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监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
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吴向晖签署并向公司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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