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446,8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9%)的股东赵高明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2、持本公司股份3,436,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9%)的股东王嵘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3、持本公司股份2,828,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4%)的股东张邦友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4、持本公司股份2,599,4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陈芳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5、持本公司股份2,599,4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沙小建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6、持本公司股份2,597,3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的股东苏银建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7、持本公司股份326,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的股东吴向晖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股东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吴向晖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董事、副总经理 3,446,896 1.39% 王 嵘 董事、副总经理 3,436,895 1.39% 张邦友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828,568 1.14% 陈 芳 财务总监 2,599,403 1.05% 沙小建 总工程师 2,599,403 1.05% 苏银建 监事会主席 2,597,349 1.05% 吴向晖 监事 326,526 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的股份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吴向晖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部分)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非交易过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最大减持数量(股) 最大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高明 400,000 0.16% 王嵘 400,000 0.16% 张邦友 400,000 0.16% 陈芳 400,000 0.16% 沙小建 400,000 0.16% 苏银建 400,000 0.16% 吴向晖 80,000 0.03% 合计 2,480,000 0.99%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股东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减持方 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股东吴向晖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3月 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3月1日)。具体减持时 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 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当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将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董监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监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 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赵高明、王嵘、张邦友、陈芳、沙小建、苏银建、吴向晖签署并向公司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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