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50 :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0:41:38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50 :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中期报告

202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3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4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0.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 50
10.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0.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0.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 52
10.9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1.2 存放地点 ..................................................................................................................................... 54
11.3 查阅方式 ..................................................................................................................................... 5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创业板50

基金主代码

160420

交易代码

1604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1,920,851.1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
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
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导致
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
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
基金的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
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业绩比较基准

95%×创业板 50 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
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牧云

秦一楠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99

传真

021-68863414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层、32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8,397,756.86

本期利润

205,047,366.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3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1.6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48,286,246.9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629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7,160,226.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16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1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4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
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07%

1.75%

6.09%

1.76%

-0.02%

-0.01%

过去三个月

30.28%

1.72%

30.10%

1.73%

0.18%

-0.01%

过去六个月

22.49%

2.06%

21.96%

2.08%

0.53%

-0.0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2.49%

2.06%

21.96%

2.08%

0.53%

-0.02%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注: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
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
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
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
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
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63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资产规模达到5,256.69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璇子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21-01-18

-

6年

硕士研究生,6年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2014年7月应届毕业加入华
安基金,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11
月起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许之彦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指数与
量化投资部高
级总监、总经
理助理

2015-07-06

2021-01-18

17年

理学博士,17年证券、基金从业
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
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
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
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
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中国
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担
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12
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至2019
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深证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
同时担任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3年6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高
级总监。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
年12月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6月至2021年1月,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
起转型为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
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1月起转型为华安中证银行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至2021年1月,担任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1月起转型为华安
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
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MSCI
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型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年8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
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


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
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
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
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
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
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
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
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
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
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
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
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
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
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
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
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
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
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
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
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
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由于疫情导致的低基数效应,2021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总体向好,一季度中美领衔全球经济增长,
二季度欧洲经济强势复苏。中国作为率先复苏的经济体,上半年表现亮眼。2021年上半年国内GDP
同比增长12.7%,二季度增长7.9%,连续第五个季度实现增长。生产需求持续回升,服务增加值对经
济增长的贡献率二季度进一步提升,外贸出口创历史同期新高。


市场方面,上半年A股市场呈现结构性行情,二季度市场表现优于一季度,以创业板为代表的
成长风格表现优于以沪深300为代表的大盘风格。指数收益分化明显,沪深300上涨0.24%,中证
500上涨6.93%,创业板指上涨17.22%。受益于新能源、电子、创新药等科技板块的亮眼表现,创
业板50指数上半年上涨23.11%,显著跑赢主流宽基指数。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16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49%,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1.9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全球疫苗接种率稳步提升,全球经济缓慢修复,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出现分化。

国内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将从疫情后恢复阶段转向长期结构优化阶段。货币政策方面,相比海外,
国内有更多的宽松空间,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导向,流动性环境相对较为温和。


下半年市场我们判断仍以结构性行情为主,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制造升级代表的新经济仍是
投资主线。随着上市公司中报披露,科技板块的业绩高增长得到验证,市场在一定调整后估值风险
得到部分释放,关注基本面改善明显的行业与盈利高增长具有持续性的行业。创业板50聚焦生物医
药、新能源、电子和互联网券商四大赛道,核心资产保持了高增长与高景气度,具有较高的配置价
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
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
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
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
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
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
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
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
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
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
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
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6.4.7.1

74,192,812.86

结算备付金



410,128.21

存出保证金



137,240.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003,407,754.95

其中:股票投资



1,003,407,754.9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49,273.94

应收利息

6.4.7.5

12,624.0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122,558.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1,095,232,392.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6,146,889.29

应付管理人报酬



842,658.24

应付托管费



185,384.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611,196.1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286,037.97

负债合计



38,072,166.51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6.4.7.9

1,524,919,959.74

未分配利润

6.4.7.10

-467,759,733.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7,160,226.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5,232,392.69



注:报告截至日202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8167元,基金份额总额581,920,851.1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
年6月30日

一、收入



212,020,035.35

1.利息收入



235,057.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34,554.86

债券利息收入



502.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3,436,318.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19,265,682.4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641,455.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股利收益

6.4.7.15

2,529,180.8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6.4.7.16

86,649,609.5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1,699,049.71

减:二、费用



6,972,668.98

1.管理人报酬



4,710,028.81

2.托管费



1,036,206.40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4.7.18

1,015,350.8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80

7.其他费用

6.4.7.19

211,081.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05,047,366.3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047,366.3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13,880,131.83

-657,057,632.53

856,822,499.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05,047,366.37

205,047,366.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1,039,827.91

-15,749,467.40

-4,709,639.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78,950,361.65

-763,818,240.31

1,115,132,121.34

2.基金赎回款

-1,867,910,533.74

748,068,772.91

-1,119,841,760.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24,919,959.74

-467,759,733.56

1,057,160,226.1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分级运作转型而成,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2号《关于准予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7
月6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28,797,653.81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
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
12月31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日
生效,《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月
5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
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542,016,476.30份,华安创业板50A份
额为17,845,975.00份,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为17,845,975.00份;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
577,708,425.30份,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为0.00份,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为0.00份。华安创业板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创业板50指数的成分股(含存托凭证)
及其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创业板50
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创业板50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
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
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
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
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
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
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
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
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
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
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
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
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
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
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
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
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
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
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
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
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
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
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
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

74,192,812.86

定期存款

-

其他存款

-

合计

74,192,812.8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88,637,310.35

1,003,407,754.95

414,770,444.6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88,637,310.35

1,003,407,754.95

414,770,444.6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余额。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2,380.22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66.14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22.08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55.62

合计

12,624.06



6.4.7.6 其他资产

无余额。


6.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11,196.18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611,196.18



6.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31,899.6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信息披露费

59,507.37

预提审计费

44,630.98

指数使用费

50,000.00

合计

286,037.97



6.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577,708,425.30

1,513,880,131.83

本期申购

717,022,263.52

1,878,950,361.6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12,809,837.68

-1,867,910,533.74

本期末

581,920,851.14

1,524,919,959.74



6.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55,264,254.61

398,206,622.08

-657,057,632.53

本期利润

118,397,756.86

86,649,609.51

205,047,366.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11,419,749.20

-4,329,718.20

-15,749,467.40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54,837,225.01

491,018,984.70

-763,818,240.31

基金赎回款

1,243,417,475.81

-495,348,702.90

748,068,772.9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48,286,246.95

480,526,513.39

-467,759,733.56



6.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28,390.3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359.94

其他

1,804.60

合计

234,554.86



6.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44,367,279.1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25,101,596.71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19,265,682.41





6.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交总额

7,242,773.1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本总额

5,600,80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517.4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641,455.65





6.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529,180.8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2,529,180.80



6.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86,649,609.51

——股票投资

86,649,609.51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预估增值税

-

合计

86,649,609.51



6.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699,049.71

合计

1,699,049.71



6.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15,350.8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015,350.81





6.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审计费用

44,630.98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指数使用费

100,000.00

银行汇划费

6,920.81

其他费用

22.00

合计

211,081.16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或有事项

无。


6.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3月9日发布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9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股东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