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东证目优 :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8:55:57 中财网
原标题:东证目优 :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1

8

30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东证目优



基金主代码


50105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7

12

18



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东方
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东方红目标优选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8

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第三次分红


截止基准日

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029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
人民币元



18,026,723.18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
份额)


0.1000




注:
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
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
分红;登记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的基金份额的收益


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4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9

2



除息日


2021

9

3

(场内)


2021

9

2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9

8

(场内)


2021

9

6

(场外)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
转换
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

9

2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



2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
2021

9

6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
2021

8

31


2021

9

2

)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
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1

9

2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
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
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
交易账户下托管
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登记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
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
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
)咨询方式


a.
登陆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b.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





5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
《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
好风
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8

30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