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东证目优 :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东证目优 ) 基金主代码 50105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7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东方 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 东方红目标优选 三 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第三次分红 截止基准日 基 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1.029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 人民币元 ) 18,026,723.18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 份额) 0.1000 注: 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 1 )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 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 3 ) 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 分红;登记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的基金份额的收益 分 配 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 ( 4 )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9 月 3 日 (场内) 2021 年 9 月 2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9 月 8 日 (场内) 2021 年 9 月 6 日 (场外)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 转换 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 年 9 月 2 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 2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 2021 年 9 月 6 日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权益分派期间( 2021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 。 ( 2 ) 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 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1 年 9 月 2 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 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 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 交易账户下托管 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 登记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 ( 3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 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 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 4 )咨询方式 a. 登陆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 b.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 。 ( 5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 《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 好风 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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