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民生加银瑞利混合 :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民生加银瑞利混合 :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中期报 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期 : 2021 年 8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 示 ................................ ................................ ... 2 1.2 目 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 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 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 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 式 ................................ ............................... 5 2.5 其他相关资 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 标 ................................ ..................... 6 3.2 基 金净值表 现 ................................ ............................... 6 3.3 其他指 标 ................................ ................................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 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 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 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 表 ................................ ................................ 13 6.2 利润 表 ................................ ................................ .... 1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 ................................ .............. 15 6.4 报表附 注 ................................ ................................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 ...................... 4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 合 ................................ .......... 4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 细 ................ 42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 动 ................................ ............ 46 7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 4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 4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 4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 48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 . 4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 ......................... 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 构 ................................ ........ 5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 .. 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 况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 ................................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 动 ................... 5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 51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 变 ................................ ....................... 51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 ......... 5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 况 ......................... 51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 况 ................................ ....... 51 10.8 其他重大事 件 ................................ ............................. 5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 况 .................... 5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 ................................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2.1 备查文件目 录 ................................ ............................. 54 12.2 存放地 点 ................................ ................................ . 55 12.3 查阅方 式 ................................ ................................ . 55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瑞利混 合 基金主代码 01056 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281,808,545.3 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 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积极投资,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以及各 行业等方面的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采用“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充足流 动性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投资 组合的波动性,力争获取持续稳定的绝对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60%+ 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 税后 )*2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邢 颖 柯振林 联系电话 010 - 8856657 1 025 - 5858821 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n [email protected] 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38 8 9531 9 传真 0755 - 2399980 0 025 - 5858815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 A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 A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邮政编码 51803 8 210001 法定代表人 张焕 南 夏 平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msjyfund.com.c 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 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 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 A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 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15,214.6 9 本期利润 8,740,577.3 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0 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9 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9 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064,244.6 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 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2,791,248.4 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 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9 0 % 注 : 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 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④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生效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值增长 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基准收益 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 月 1.5 9 % 0.2 5 % - 0.2 9 % 0.1 2 % 1.8 8 % 0.1 3 % 过去三个 月 3.8 3 % 0.2 4 % 0.9 2 % 0.1 5 % 2.9 1 % 0.0 9 %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 今 3.9 0 % 0.2 4 % 0.8 2 % 0.1 6 % 3.0 8 % 0.0 8 % 注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60%+ 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 税后 )*25%+ 沪 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5%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610000_010564_FB020010_2021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本报告期末,建仓期未结束 。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 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 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2008]1187 号文批准,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在深圳正式成立, 2012 年注册资本增加至 3 亿元人民 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88 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 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 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睿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 FOF )、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中债 1 - 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持续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民生加银 聚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卓越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 FOF )、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鑫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中债 1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利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 6 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盈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民生 加银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成长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民生加银价值发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润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核驱动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价值优选 6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周期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 昊 本基金基 金经 理 2021 年 3 月 12 日 - 7.0 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 7 年证券从业 经历。曾就职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 托业务三部任信托助理;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任债券交易员;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债券交易 员。 2018 年 8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7 月至今 担任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9 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康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恒泽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润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注 : 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②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 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 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 制 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 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行为,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 则的情况 。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 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上半年,虽然经济受到局部疫情反复的扰动,但内需保持平稳。由于海外央行宽松力 度较强,需求增长较快,而海外大部分行业的供给能力并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供需错配带动 我国出口超预期。内需稳、外需强的格局带动经济基本面韧性较强。同时由于供需错配,大宗商 品带动 PPI 增速创出近年新高,而消费端依然较为疲软,核心 CPI 暂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在此 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以稳为主,保证流动性合理充裕。由于专项债发行进度不及预期,且政策 对地产及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加强管控,导致金融机构配置压力较大,上半年债券市场整体走强。 在此 期间,债券方面,本组合增加了利率债与高等级信用债的配置,保障组合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权益方面,本组合配置较为分散化、均衡化,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提升收益的同时降低组合 波动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9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90%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疫情虽有反复,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疫情终将得到控制。但由 于全球各地防控力度不同、疫苗生产能力不均、以及病毒变动不断突 变,疫情在未来较长一段时 间内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也将常态化,对经济潜在增长率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下游中小 企业、以及居民消费端受影响较大。因此,在生活回归正常之前,货币政策预计都难以大幅收紧。 后续需要密切观察疫情的控制力度,以及下游中小企业、居民部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修复 情况,如果修订进度超预期,则流动性存在收紧压力。 权益方面,我们认为在经济缓慢修复 + 货币政策合理充裕的背景下,权益市场整体风险不大, 未来我们将高度关注高端制造、电子设备、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机会。债券方面,由于政策对地 产及地方政府隐 形债务管控力度较大,叠加专项债发行进度不及预期,金融机构配置压力较大, 我们认为随着下半年专项债发行进度的提速,这一逻辑将有所弱化但依然存在。我们对债券市场 呈中性观点,将以高等级信用债、利率债为配置主体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 过参考行业协会的 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 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 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即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分管投研的公司领导、督察长、分管运营的公 司领导、运营管理部、交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 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相关行业研究员及固定收益信评人员。分管 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委员会主席。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 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 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 §5 托管人报 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报告截止日 :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 1 2,293,758.87 结算备付金 74,524.7 0 存出保证金 52,653.8 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 2 278,914,618.1 1 其中:股票投资 102,724,488.1 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76,190,130.0 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 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 4 10,472,125.2 4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7,442.6 8 应收利息 6.4.7. 5 1,073,618.3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 6 - 资产总计 293,038,741.8 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 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8,589.1 6 应付托管费 21,431.5 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 7 76,974.18 应交税费 11,498.6 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 8 9,000.0 0 负债合计 247,493.4 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 9 281,808,545.3 8 未分配利润 6.4.7.1 0 10,982,703.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2,791,248.4 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3,038,741.8 5 注 :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90 ,基金份额总额 281,808,545.38 份 。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 : 2021 年 3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9,409,347.04 1. 利息收入 1,283,837.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 1 119,304.24 债券利息收入 986,840.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7,692.7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5,059,916.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 2 3,590,409.6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 3 252,656.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 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 5 - 股利收益 6.4.7.1 6 1,216,850.4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6.4.7.1 7 3,025,362.6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6.4.7.1 8 40,229.61 减: 二、费用 668,769.73 1 .管理人报酬 6.4.10.2. 1 399,592.31 2 .托管费 6.4.10.2. 2 66,598.70 3 .销售服务费 6.4.10.2. 3 - 4 .交易费用 6.4.7.1 9 170,646.18 5 .利息支出 20,241.8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241.82 6 .税金及附加 2,290.72 7 .其他费用 6.4.7.2 0 9,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 列) 8,740,577.3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8,740,577.31 注 :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2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 : 2021 年 3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 ) 204,743,165.2 0 - 204,743,165.2 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 本 期利 润 ) - 8,740,577.3 1 8,740,577.3 1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77,065,380.1 8 2,242,125.7 1 79,307,505.8 9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87,555,739.8 6 2,503,616.0 2 90,059,355.8 8 2. 基金 赎回款 - 10,490,359.6 8 - 261,490.3 1 - 10,751,849.9 9 四、本期向基金 - - -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 281,808,545.3 8 10,982,703.0 2 292,791,248.4 0 注 :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2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李操纲 朱永明 洪锐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 国证监会” ) 《关于准予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0] 2665 号文 ) 核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加银瑞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民生加银瑞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生效。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4,743,165.2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 。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 ) 、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 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 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0 - 4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 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 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债总指数收益率× 60%+ 一年期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 ( 税后 ) × 25%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5%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以下简称“财政部” )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及附注 6.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 。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 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 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 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 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 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 / ( 损失 ) 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 额入账。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 如适用 )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 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 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 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损失 ) 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 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 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无需在收益期内预提或分摊,则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需采用 预提或待摊的方法,预提或待摊时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则: (a)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 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 跃 )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 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 号《关于发布 < 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 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 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 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 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 号《关于做好调 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 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 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以下称营改增 ) 试 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 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 以下称管理人 )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 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