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节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节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戚晓娟声明:保证本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 阅读。 本报告中对未来经营计划的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 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 险和应对措施”中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 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因2018、2019、20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且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中审众环对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银行 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二)、(四)、(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 年年报披露后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类型;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本规则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 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 符合第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 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259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神雾节能、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指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院/江苏冶金院 指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神雾集团 指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神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神雾环保 指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中院 指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 指 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SPV 公司/武汉君成 指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立本 指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指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上海栩生 指 栩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恒健通 指 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节能 股票代码 00082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神雾节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wu Energy Saving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浪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郭静 王阳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 智大厦A座9楼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 智大厦A座9楼 电话 025-85499131 025-85499131 传真 025-85499131 025-8549913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30103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A座9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000 公司网址 www.sw-es.cn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1年07月05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397226&orgId=gssz0000820&announcementTime=2021-07-05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1,277,610.61 3,233,442.48 -6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62,007,535.02 -128,792,857.41 1,62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8,306,156.42 -87,174,253.59 7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6,080,268.30 -4,403,611.20 -1,627.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08 -0.20 1,6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08 -0.20 1,6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23% -6.19% 146.4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13,358,578.82 13,420,893.22 2,23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800,603.75 -2,380,134,658.63 98.7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26,949,041.04 拍卖大阳沟房产取得资产处 置收益2,631万元,, 处置联营 企业中成碳投资收益63万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000,000.00 本期收到江西政府上市公司 扶持资金批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5,703,115.26 对神雾集团收取1-4月资金占 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1,541,892,059.50 江苏院破产重整产生投资收 益154,189.20万元(其中神雾 集团抵偿142,133万元)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5,602,705.18 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费用 及评估费、诉讼费、审计费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269.18 联合立本处置银行理财产品 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710,002.02 甘肃金川应收账款拍卖款71 万元,本期转回已计提坏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7,118,368.76 本期主要系根据与违规担保 方及周水荣签订的《和解协议 书》,冲回多计提预计负债 37,659.83万元,唐山国堂预 收款转营业外收入52.83万元 税款滞纳金0.83万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703,115.26 对神雾集团资金占用费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1,570.31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754,343.88 合计 1,980,313,691.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仍为节能环保行业清洁冶炼业务。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 集中在推进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江苏院破产重整计 划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截至2021年6月22日,江苏院已完成以 下内容:1、债权人已经按照重整计划获得相应的现金受偿或者相应受偿的资金已由管理人预留;2、以江 苏院对神雾集团的债权已经分配完毕;3、武汉君成(SPV公司)取得了江苏院49%股权,相应债权人按照 重整计划已经获得SPV公司相应份额的股权;4、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将其持有的联合立本100%的股权无 偿转让给江苏院,完成了重整计划规定的实物资产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如下资质: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工程甲级咨询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资质。报告期内,江苏 院部分专利技术因长期未交费已失效,但江苏院重整投资人已将价值1.5亿元的联合立本100%股权过户至 江苏院名下,联合立本是专业从事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服务的 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立本致力于在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系统、化工行业蒸汽压缩机组及煤矿矿井余热 综合利用系统、矿井热害治理系统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产品订制、安装调试及运 行交付。联合立本还拥有由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相关专业院系教授和博士组成的技术团队,依 托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学院一流的学科实力,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平台优势,在工矿企业气体压缩 及膨胀应用、矿井热灾害治理、矿井余热综合利用、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热泵及工业制冷等相关系统 的研发和应用上取得了重要的科研成果,已经申报并获得相关专利17项。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277,610.61 3,233,442.48 -60.49% 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 司江苏院破产重整, 营业收入减少,本期 营业收入来源于武汉 联合立本的营业收 入。 营业成本 607,345.14 18,425,028.20 -96.70% 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 司江苏院破产重整, 营业成本减少,本期 营业成本来源于武汉 联合立本的营业成 本。 销售费用 160,009.75 751,397.43 -78.71% 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 司江苏院破产重整, 销售费用大幅减少。 管理费用 12,091,543.48 14,979,588.95 -19.28% 财务费用 -4,475,437.68 58,335,840.87 -107.67% 减少原因主要系江苏 院已按破产重整计划 清偿各项贷款,利息 支出大幅减少,且今 年确认神雾集团资金 占利息收入1570.31 万元。 所得税费用 7,673.30 增加原因主要系增加 合并范围,所得税费 用的增加 研发投入 254,061.26 4,570,960.47 -94.44% 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 254,061.26,原冶金业 务暂停,本期无研发 项目导致减少 4,570,96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76,080,268.30 -4,403,611.20 1,627.68% 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子 公司江苏院按破产重 整计划清偿各项债务 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的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7,443,689.89 0.00 100.00% 增加原因系处置房产 所得及本期合并联合 立本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31,290,927.80 4,538,842.92 2,792.61% 增加原因主要系取得 重整投资人投入2亿 元及偿还债务支付 6873万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82,646,234.28 147,863.06 55,793.77% 增加原因主要系取得 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代 神雾集团偿还的占用 款项8264万元 税金及附加 449,072.08 53,892.68 733.27% 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 增值税的增加所致的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的增加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利润构成主要来自于江苏院的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收益,拍卖房产取得的资产处置收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解除收益。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277,610.61 100% 3,233,442.48 100% -60.49% 分行业 冶金行业 3,233,442.48 100.00% -100.00% 煤炭行业 1,277,610.61 100.00% 100.00% 分产品 设备销售 1,277,610.61 100.00% 3,233,442.48 100.00% -60.49% 分地区 境内 1,277,610.61 100.00% 3,233,442.48 100.00% -60.49%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煤炭行业 1,277,610.61 607,345.14 52.46% 100.00% 100.00% 52.46% 分产品 设备销售 1,277,610.61 607,345.14 52.46% -60.49% -96.70% 522.29% 分地区 境内 1,277,610.61 607,345.14 52.46% -60.49% -96.70% 522.2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变动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报告期无冶金业务发生减少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542,523,328.68 78.20% 系江苏院破产重整收益 否 资产减值 380,000.00 0.02% 系本期转回部分存货跌 价准备38万元。 否 营业外收入 427,126,637.14 21.65% 系根据与违规担保方及 周水荣签订的《和解协 议》,冲回多计提预计负 债37,659.83万元;本期 收到江西政府落户奖励 扶持资金5,000万批文; 唐山国堂预收款转营业 外收入52.83万元。 否 营业外支出 8,268.38 0.00% 本期税款滞纳金0.83万 元。 否 资产处置收益 26,319,041.04 1.33% 系公司拍卖房产所得。 否 信用减值损失 -16,035,399.90 -0.81% 主要系本期计提控股股 东1-4月资金占用利息费 用的坏账损失1,570.31万 元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84,526,077.97 26.97% 1,856,215.97 13.83% 13.14% 增加原因主要系取得江苏院重整投 资人代神雾集团偿还的占用款项 8,264万元 应收账款 4,709,664.28 1.50% 978,839.70 7.29% -5.79% 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 联合立本所致的应收账款增加。 存货 2,426,588.88 0.77% 1,200,000.00 8.94% -8.17% 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 联合立本所致的存货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1,217,407.16 9.07% -9.07% 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司已处置房 产。 固定资产 351,883.66 0.11% 397,815.22 2.96% -2.85% 减少原因是因为正常计提折旧 短期借款 513,935,625.00 3,829.37% -3,829.37% 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院已按 破产重整方案清偿银行债务。 合同负债 668,141.59 0.21% 1,069,895.89 7.97% -7.76% 减少原因主要系江苏院破产债务的 清偿54.16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减少52.8万,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 66.8万。 其他应收款 72,835,819.95 23.24% 1,661,524.91 12.38% 10.86% 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 联合立本所致其他应收款增加 1769万以及对破产管理人尚未收 回的破产债权清偿款4729万 商誉 127,524,713.66 40.70% 40.70% 重整投资人将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投入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1.5021亿, 形成商誉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 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 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 融资产) 910,723.60 829,144.31 657,329.91 738,909.20 上述合计 0.00 910,723.60 829,144.31 657,329.91 738,909.20 金融负债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本期合并联合立本期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期末余 额(元) 备注 货币资金 866,625.57 涉诉冻结资金 固定资产 240,333.38 汽车查封 合计 1,106,958.95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 资公 司名 称 主要 业务 投资 方式 投资 金额 持股 比例 资金 来源 合作 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的进 展情 况 预计 收益 本期 投资 盈亏 是否 涉诉 披露 日期 (如 有) 披露索引 (如有) 武汉 联合 立本 能源 科技 有限 公司 工业 余热 余压 综合 利用 其他 150,210,000.00 100.00% 受赠 无 不适 用 股权 投资 完成 101,657.18 101,657.18 否 2021 年06 月01 日 具体内容 详见在巨 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 《关于全 资子公司 破产重整 的进展公 告)(公告 编号: 2021-068) 合计 -- -- 150,210,000.00 -- -- -- -- -- -- 101,657.18 101,657.18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 润 净利润 江苏省冶 金设计院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工程设计、 承包 50,000,000.00 297,007,831.49 86,114,071.48 0.00 1,644,948,518.79 1,645,468,554.13 内蒙古永 道新材料 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 务业 5,000,000.00 2,208,873.52 2,208,873.52 0.00 -359.53 -359.53 内蒙古华 亨新材料 子公司 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 5,000,000.00 2,564,295.77 1,989,261.29 0.00 -989.35 -989.35 科技有限 公司 务业 武汉联合 立本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工业余热 余压综合 利用 20,000,000.00 107,063,812.18 19,576,943.52 1,277,610.61 109,330.48 101,657.18 南京神龙 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工程技术 100,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合并日至报告日联合立本营业收入 1,277,610.61元,净利润101,657.18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公司持有的江苏院股权下降到51%;同时江苏院 重整投资人将其持有的价值不低于1.5亿元的武汉联合立本100%股权转入江苏院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二)项 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2、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 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 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259号)。本报告期,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对相关 事项有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4、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完成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江苏院2016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未达到公司控股股东神 雾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承诺的盈利数120,0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神雾集团通过 重大资产获得公司349,410,462股,该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的约定,截至目前神雾集团不具备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条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神雾集 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和划转110,810,462股。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仍存在被司法 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5、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9日、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6、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持有公司23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 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拍卖和司法划转110,810,462股,若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提起拍卖或强 制处理,则公司控制权存在变动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7.11% 2021年02月22 日 2021年02月23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2)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40.56% 2021年06月18 日 2021年06月1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76)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已停止,未 有实际项目建设。故公司报告期内未有相关事项需披露。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暂无拓展脱贫精准扶贫振兴乡村的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股权锁定的 承诺 1、本公司本 次认购的全 部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 发行完成之 日起届满 36个月之 日和本公司 与上市公司 另行签订的 《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 及《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 议》中约定 的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 日中的较晚 日前不得进 行转让或上 市交易(按 照《盈利预 测补偿协 议》及《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 协议》进行 回购或赠送 的股份除 外)。本次重 2016年10 月24日 2016年10 月24日神 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与上市公 司签订的 《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 及《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 议》中约定 的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 日 正常履行 中 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 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 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 本公司本次 认购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 自动6个 月。若前述 限售期及可 全部转让或 上市交易的 前提、股份 数与当时有 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 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及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不 相符,可根 据当时有效 的法律、法 规、规章、 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及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 整。 2、本 公司承诺本 次认购的金 城股份的股 份在履行前 述锁定承诺 后减持将遵 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 规、规章、 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及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以 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 程》的相关 规定。除上 述承诺以 外,本公司 转让持有的 金城股份的 股份,将遵 守股份转让 当时有关法 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 文件及监管 机构的相关 规定。 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业绩承诺 1、为保证本 次重组的拟 注入资产江 苏院的盈利 切实可靠, 以保障上市 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利 益,神雾集 团(即补偿 义务人)确 认并承诺江 2016年01 月01日 2018年12 月31日 鉴于目前 业绩对赌 事项未实 现,神雾集 团将按照 业绩补偿 协议的约 定积极履 行补偿义 务,但由于 目前神雾 集团正遭 苏院 2016 年、2017年 和 2018年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 润不低于3 亿元、4亿 元和 5亿 元。 2、江 苏院净利润 若未能达到 上述承诺, 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与金 城股份签订 的相关盈利 预测补偿协 议履行补偿 义务。 遇流动性 危机,持有 的公司股 票已全部 被质押和 司法冻结 及轮候冻 结,股份补 偿义务客 观上暂时 无法履行。 目前神雾 集团正在 与各债权 人、已划转 的原质押 权人积极 沟通债务 清偿及业 绩补偿方 案。 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设立偿 付保证金专 户及接受专 项监管的承 诺 1、偿付保证 金存入上市 公司设立的 专用账户, 若未来锦州 鸿睿清理了 上述部分负 债,本公司 可将等额的 偿付保证金 从专用账户 转出;若未 来上述债务 全部清理完 毕,多余的 偿付保证金 上市公司需 要退还给本 公司或本公 司指定的相 关方; 2、 本公司自愿 接受本次重 2016年09 月23日 不适用 正常履约 中,鉴于保 证金专用 账户于 2018 年 11 月被湖州 市中级人 民法院司 法划转 1577.0129 万元用于 偿还神雾 环保对上 海栩生的 部分借款。 截止2021 年4月30 日,公司已 与神雾环 保、上海栩 生签订《执 行和解协 议》解除公 组的相关中 介机构对该 笔偿付专用 资金的监 管,若挪作 他用造成重 组后上市公 司损失的, 由神雾集团 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司违规担 保责任,同 时公司与 神雾环保、 恒健通签 署《债务转 移暨抵偿 协议》挽回 由此造成 的公司损 失。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承诺 力争在未来 的三年内, 将严格遵照 证券市场法 律法规、监 管规则的规 定,在北京 神源环保有 限公司盈利 能力、业绩 指标符合合 相关法律法 规、证券监 管部门及上 市公司的要 求;履行完 上市公司、 神雾集团和 拟注入资产 所在公司审 议程序以及 注入资产符 合合规性要 求的情况 下,根据产 业协同性及 技术相关 度,通过各 种可行方 2018年01 月01日 2020年12 月31日 暂时无法 履行。经神 雾集团书 面确认,神 雾集团已 于2018年4 月将其持 有的神源 环保 72.75%的 股权转让 给北京旭 朗德低碳 科技有限 公司,已失 去对神源 环保的控 制权,故暂 时无法履 行该承诺。 截止目前, 公司已向 神雾集团 去函要求 其继续履 行该承诺 或根据实 际经营情 况提出变 式,将自身 拥有的北京 神源环保有 限公司的股 权注入到神 雾节能,持 续稳健实现 集团整体资 产证券化的 战略目标。 如在未来三 年内承诺未 能实施完 毕,则在神 雾集团作为 神雾节能控 股股东期 间,神雾集 团同意将其 持有的神源 环保股权持 续托管给神 雾节能管 理,并将资 产收益作为 托管费用, 以现金形式 支付给神雾 节能 。 更方案。 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承诺 神雾集团为 支持上市公 司发展,在 集团整体资 产证券化的 战略目标实 现前,拟在 符合证券市 场法律法 规、监管规 则的前提 下,通过合 法合规的决 策程序,将 其所持有的 2018年01 月01日 2020年12 月31日 暂时无法 履行。经神 雾集团书 面确认,神 雾集团已 于2018年4 月将其持 有的神源 环保 72.75%的 股权转让 给北京旭 朗德低碳 科技有限 公司,已失 北京神源环 保有限公司 的股权给神 雾节能管 理,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 收益、重大 决策和选择 管理者等权 利,并将资 产收益作为 托管费用, 以现金形式 支付给神雾 节能。 去对神源 环保的控 制权,故暂 时无法履 行该承诺。 截止目前, 公司已向 神雾集团 去函要求 其继续履 行该承诺 或根据实 际经营情 况提出变 更方案。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鉴于目前业绩对赌事项未实现,神雾集团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补 偿义务,但由于目前神雾集团正遭遇流动性危机,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暂时无法履行。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 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方案。 2、关于资产注入和托管的承诺,暂时无法履行。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神雾集团已 于2018年4月将其持有的神源环保72.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旭朗德低碳科技有限 公司,已失去对神源环保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履行该承诺。截止目前,公司已向 神雾集团去函要求其继续履行该承诺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变更方案。 3、鉴于保证金专用账户于 2018 年 11 月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转 1577.0129 万元用于偿还神雾环保对上海栩生的部分借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已与神雾环保、上海栩生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同时公 司与神雾环保、恒健通签署《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挽回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视 为神雾环保已归还被划转的保证金专户资金。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关联 关系 类型 占用 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报告期 新增占 用金额 报告期 偿还总 金额 期末数 截至半 年报披 露日余 额 预计偿 还方式 预计偿 还金额 预计偿 还时间 (月 份) 神雾 科技 集团 股份 有限 控股 股东 2016- 2018 年 资金往来 140,562.69 140,562.69 0 0 0 公司 神雾 科技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控股 股东 2016- 2021 年4 月 占用资金 的利息 1,570.31 1,570.31 0 0 合计 140,562.69 1,570.31 142,133 0 0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0.00% 相关决策程序 为推进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进程,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江苏院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清偿方案中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神雾 集团的债权等额抵偿债权人对江苏院的债权。神雾集团不再负有对江苏院的清偿 义务。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于2021年1月30日、2月23日、4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 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2、2021-029)。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就尚未归还的占用金额以实际占用 期限为基准按照法定利率(2019年8月19日前按照年化利率4.35%,2019年8 月20日以后按照LPR计算)计算该等占用资金期间利息,本息合计142,133.002 万元(计息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1、通过债务转移抵偿神雾集团欠江苏院的款项 截止2021年4月30日(计息截止日)神雾集团共占用公司14.2133亿元,该款项 实际是神雾集团占用的江苏院的资金。故本次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 题是通过江苏院的破产重整,以债务转移的方式由神雾集团抵偿,同时神雾集团 不再对江苏院负有清偿义务。 江苏院的重整计划已于2021年3月25日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南京中院 于2021年4月23日依法作出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 止重整程序”。该裁定是南京中院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对江苏院全体债权 人具有共同约束。至此,江苏院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转移为神雾集团与江苏院债 权人的债务关系,神雾集团欠江苏院的14.2133亿元全部分配至江苏院的全体债权 人。 2、神雾节能取得的神雾集团债权分配情况 神雾节能共取得神雾集团债权532,973,475.82元。为了彻底解决占用问题,神雾节 能与其债权人约定按照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签署和解协议,将其取得 的神雾集团债权再次分配给神雾节能自身的债权人,同时等额抵偿债权人对神雾 节能的债权。 3、债权分配情况 神雾节能通过跟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北京中关 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恒建通”)、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新跃”)、 周水荣以及神雾集团签订《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 解协议书》共分配债务450,331,309.47元,即神雾节能将其取得的现金、债权和股 份按照江苏院的清偿方案分配给协议各方。因神雾节能对神雾集团债权总额为 532,973,475.82元,上述通过协议已经转移的债务总额为450,331,309.47元,尚有 82,642,166.35元神雾集团债权未获清偿。 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与神雾集团、神雾节能签署三方《代偿协 议》,由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代神雾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偿还后 神雾集团对神雾节能的82,642,166.35元债务转为对汉宸投资的债务。公司已于 2021年4月29日收到该笔款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神雾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问题 已全部解决。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 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 况说明 1、本报告期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占用款项确认占用期间利息; 3、自南京中院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江苏院对债权人的142,133.002 万元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代为清偿,江苏院就相应债务不再向债权人承 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江苏院就该等债务欠付控股股东神雾 集团的款项与神雾集团欠付江苏院的等额占用资金的款项相互抵销,视为控股股 东向江苏院清偿了与该债务等额的占用资金。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 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无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 象名称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违规担 保金额 占最近 一期经 审计净 资产的 比例 担保类 型 担保期 截至报 告期末 违规担 保余额 占最近 一期经 审计净 资产的 比例 预计解 除方式 预计解 除金额 预计解 除时间 (月份) 神雾集 团 控股股 东 10,000 -4.20% 连带责 任保证 担保 主债权 届满两 年后 0 0.00% 公司与 被担保 方及相 关债权 人签署 《执行 和解协 议》解除 公司担 保责任。 0 已解除 神雾环 同一最 10,000 -4.20% 连带责 主债权 0 0.00% 1、公司 0 已解除 保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终控制 人 任保证 担保 届满两 年后 与被担 保方及 相关债 权人签 署《执行 和解协 议》解除 公司担 保责任。 2、公司 与神雾 环保、恒 健通签 署《债务 转移暨 抵偿协 议》挽回 由此造 成的公 司损失。 神雾集 团 控股股 东 2,000 -0.84% 连带责 任保证 担保 主债权 届满两 年后 0 0.00% 公司与 被担保 方及相 关债权 人签署 《执行 和解协 议》解除 公司担 保责任。 0 已解除 合计 22,000 -9.24% -- -- 0 0.00% -- -- -- 违规原因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及其他高管发函询问,证实公司存在 未经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目前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均已经法院审结,公司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及进展 截至本报告期末,违规担保方已与江苏院的重整投资人和被担保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解除了公司 的担保责任。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0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否较2020年年报审计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 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 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 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2021半年度 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开源节流,恢复经营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且参照江苏院的《重整计划》,神雾节能 与其部分债权人亦已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同时江苏院重整投资人已向江苏院注入价值不低于 1.5亿元的资产,支持江苏院未来的持续经营。 本次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极大的改善了公司和江苏院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江苏院重回良性发展轨道,逐 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推动未决诉讼、银行账户等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公司正在全力推动妥善处理未决诉讼,全力督促法院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 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持续经 营风险,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 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 司可能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 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持续推进江苏院破产重整,并于报告期末执行完毕。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东亚银 行(中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诉江苏院、吴道 洪、神雾集团、 神雾节能、甘肃 金川神雾资源 综合利用技术 有限公司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8,000 否 二审审 结,维持 一审判 决。 一审法院判决 江苏院承担 8000万元还款 责任(已在破产 重整中清偿), 神雾节能不承 担担保责任。 已在江苏院 破产重整执 行中清偿。 2019年07 月02日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2019 年7月2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 披露的 《关于部 分债务逾 期及涉诉 情况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19-068)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原玄武支 行)诉神雾节能 保证合同纠纷 7,000 否 公司已于 2021.6.23 向江苏省 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 再审,审 理中 一审判决神雾 节能承担7000 万元担保责任 和江苏院超过 7000万未支付 部分的二分之 一连带赔偿责 任。 执行中,中国 银行已向江 苏院申报超 过7000万债 权部分 5731.78万元, 江苏院已按 照重整计划 清偿完毕。 2020年06 月09日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2020 年6月9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 露的《关 于累计新 增诉讼情 况及已披 露涉诉案 件进展情 况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20-037)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原玄武支 行)破产债权确 认纠纷 5,731.78 否 一审中 该笔债权争议 为债权性质。该 债权已在江苏 院破产重整中 清偿完毕。 债权性质纠 纷,江苏院已 按照重整计 划清偿完毕。 2020年06 月09日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2020 年6月9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 露的《关 于累计新 增诉讼情 况及已披 露涉诉案 件进展情 况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20-037) 金川集团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9,377.01 否 已结案 债权已在江苏 院破产重整中 清偿完毕 已在破产重 整中清偿 中油吉林化建 工程有限公司 1,421.09 否 已结案 上诉人被告自 动撤回上述处 理,江苏院承担 一审判决中 14213092.12元 清偿责任,已在 破产重整中清 偿 已在破产重 整中清偿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神雾节能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大额预付款项 的实际用途不 明 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行 政处罚 责令改正措施 2020年05月 07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关于 公司收到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0-022) 神雾节能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1、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2、前期 会计差错更 正;3、重组业 绩补偿方未履 行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 被环保、安监、 税务等其他行 政管理部门给 予重大行政处 罚以及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形 对神雾节能予 以公开谴责; 对控股股东神 雾集团予以公 开谴责;对公 司时任董监高 予以通报批评 2020年06月 29日 http://www.szse.cn/ 江苏省冶金设 计院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