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南发展: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9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南发展 股票代码 0021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军 冯琳琳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 厦17层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 17层 电话 0755-26063691 0755-2606791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58,696,748.11 1,811,983,517.27 -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15,813.27 30,685,347.64 -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0,659,136.58 27,478,886.37 -13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2,665,270.16 4,902,353.73 -4,845.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3% 4.50% -0.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556,152,660.47 5,820,599,244.36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1,789,203.21 811,617,716.82 3.7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2,9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省发展控 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12% 217,934,203 0 信泰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其他 2.72% 21,881,850 0 肖裕福 境内自然人 2.05% 16,464,895 0 肖润颖 境内自然人 1.77% 14,211,800 0 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其他 1.75% 14,032,481 0 深圳贵航实业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 11,217,716 0 冻结 11,217,716 中航通用飞机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8,035,500 0 中国平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投连- 个险投连 其他 1.00% 8,023,600 0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60% 4,792,019 0 全国社保基金 一一零组合 其他 0.57% 4,579,7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和一致行动人可能。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上述股东中肖裕福、肖润颖分别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6,343,995股、14,173,1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9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工作, 鉴于控股股东海南控股正在筹划某项重大投资项目,对于2020年9 月披露的非公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海南控股相关规划,将支持海南发展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任务,并支持海南发 展在海南省布局免税相关业务,后续将海南发展定位为未来下属免税业务运营主体,不再从事商业地产相关布局。2021年4 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同时经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5 月,控股股东收到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批复》(琼国资重[2021]49号),原则同意海南发展向海南控股非公开发行41,407,867股A股股票的 方案。2021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回复中国证监会的一次反馈 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 2、关于石岩城市更新项目情况 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位 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黄峰岭工业区的生产园区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相关情况见公司2017年9月15日披露的2017-042 号公告。为按计划推进石岩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公司需要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黄峰岭工业区的石岩分公司生产园区 的设备进行搬迁,并开展人员安置等工作,以腾出该地块用于城市更新。本项目以深圳市启迪三鑫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启迪三鑫科技园”)作为项目申报主体。2018年11月,公司与启迪三鑫科技园就上述搬迁工作发生的费用签订了 《中航三鑫石岩分公司搬迁补偿协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18-110号公告。该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项目规划获得了审 批,与合作方签署了《关于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 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航三 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实施主体获得政府确认,完成项目涉及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移交手续。报告期 内,启迪三鑫科技园完成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备案,地面建筑物现处于拆除阶段。 3、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 2020年8月,参股子公司海南特玻为避免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破产清算等情况,经海南特玻2020年第十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同意,海南特玻启动破产重整事项工作。2021年1月,海南特玻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同意受理航空工业通飞对海南特玻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法院。详见公司已对外披露的 2020-062号公告、2021-006号公告、2021-024号公告、2021-060号公告。 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中航特玻材料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海南特玻管理人召集债权人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重整 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公司及相关债权方按照《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 日对外披露的2021-059号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琼9023破2号之二), 法院裁定:(一)批准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相关债权 将得到清偿,同时,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计划获批后,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就重整计划的执行签署协 议,管理人收到首期付款后,将由澄迈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出具《司法协助通知书》,将海南特玻的全部股权过户给重整 投资人,届时公司将不再持有海南特玻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2021-060号公告。报告期内,海南特玻 破产重整事项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所持海南特玻的全部股权已被过户给重整投资人并于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不 再持有海南特玻股权。 4、关于用石岩资产向航空工业通飞提供反担保事项 2018年本公司原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通飞为降低海南发展的原子公司海南特玻的债务和担保风险,承接了本公司为海南 特玻在农行澄迈县支行贷款提供担保79,760万元的担保责任。本公司、海南特玻及航空工业通飞三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为该笔债务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9,760万元,担保物为石岩园区城市更新项目中本公司依法所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及建筑物业,同时将经营石岩物业所获得的全部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2020年4月,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公司、海南特玻及通飞三方签订《反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明确反担 保之担保财产范围明确限制在石岩项目中未来可取得的物业产权和收益权以内,在海南发展依法享有对石岩物业完整的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前,航空工业通飞不得主张反担保权利。报告期内,该项目仍在正常建设中,公司尚未取得石岩物业 产权和收益权,公司还未负有实际履行反担保责任的义务。 5、受让海南海控免税品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事项 为了推进公司战略转型,扩展业务领域,培育新型产业资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海南海控免税品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免税品集团”)45%股权。公司与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精品”)就以上股权转 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免税品集团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后的净资产评估值3,000万元作为定价依 据,免税品集团45%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为1,3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2021-012号公告。报告期 内,该项目处于正常推进中。 6、关于控股股东承诺注入免税品相关资产及业务事项 2021年4月9日,我公司收到海南控股出具的承诺函,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 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2021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三年内通过不限于协议转让、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等方式稳妥推进下属免税品经营主体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控股权注入公司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文,该承诺事项尚未达到承诺履行时间。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强华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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