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曼石油:中曼石油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3619 公司简称: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曼石油 60361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石明鑫 石明鑫 电话 021 - 61048060 021 - 6104806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399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3998 号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5,122,510,743.34 5,044,971,498.72 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922,980,257.34 1,904,759,085.05 0.9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743,508,151.52 886,425,224.97 - 16.1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9,443,076.41 - 124,562,491.49 11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6,777,944.30 - 126,927,634.15 11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20,339,097.34 48,504,791.68 35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1.02 - 5.42 增加 6.44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5 - 0.31 116.1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5 - 0.31 116.13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62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35.59 142,369,800 0 质押 139,739,66 9 朱逢学 境内自 然人 11.29 45,163,398 0 质押 45,163,398 李玉池 境内自 然人 6.98 27,938,460 0 质押 11,900,000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3.88 15,519,317 0 质押 15,519,317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2.72 10,887,511 0 无 0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2.70 10,800,000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甄选回报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99 3,956,100 0 无 0 张华坤 境内自 然人 0.49 1,952,700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1 1,644,800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1 1,622,1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朱逢学和李玉池是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两 者共同控制中曼控股和本公司,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约定在行使中曼控股股 东权利时保持高度一致。 2 、 朱逢学是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和共远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并分别持有这三家合伙企业 60.45% 、 59.06% 、 2.11% 的权益份额。 3 、李玉池是共兴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持 有共兴投资 6.00% 的权益份额。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无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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