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1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义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石义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143,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 ),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 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2021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义民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7%。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5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021年5月25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021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义民先生的 通知,石义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1.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义民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 先锋电子 股票代码 002767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12.00 1.41% 合 计 212.00 1.4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石义民 合计持有股份 2,807.2535 18.72% 2,595.2535 17.3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364.3141 2.43% 152.3141 1.02% 有限售 条件股份 2,442.9394 16.29% 2,442.9394 16.29% 石政民 合计持有股份 6,641.7332 44.28% 6,641.7332 44.2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6,641.7332 44.28% 6,641.7332 44.28%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448.9867 62.99% 9,236.9867 61.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6.0473 46.71% 6,794.0473 45.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42.9394 16.29% 2,442.9394 16.2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8,143,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 ),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姓 名 身份 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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