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9:21:29 中财网
原标题:移为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30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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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445,399股

2、发行价格:23.2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999,980.74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884,993.2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445,39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1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6个月,自2021年9月3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移为通信、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目录

特别提示........................................................................................................................ 2
释义............................................................................................................................... 3
一、公司基本信息........................................................................................................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数量..................................................................................................... 8
(五)发行价格..................................................................................................... 9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 10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3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5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7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9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2
(三)审计机构................................................................................................... 22
(四)验资机构................................................................................................... 2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23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23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3
九、备查文件.............................................................................................................. 23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

300590

法定代表人

廖荣华

董事会秘书

张杰

注册资本

289,866,6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年6月11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所属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90154751Q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queclink.com/

联系电话

021-54450318

经营范围

从事通信、电子科技相关技术开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
件的开发、设计、制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移动
通信产品终端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限分公司),销售自产产品;
计算机软件(游戏软件除外)及硬件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0年7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0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1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8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1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年10月21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年2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8月3日向深交所报送《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并于2021年8月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56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1名及《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6名,共计173名,具体为:截至2021年
7月3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公司54家;证券公司30家;保险机构18家;QFII1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30家;自然人20名;共计173名。


2021年8月11日(T日)8:30-11:3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
证下,共有25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
共同核查确认,除另有2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但
未提供报价,被认定为无效申购剔除外,上述25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
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4,445,399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8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80%,即不低于21.35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23.26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35,999,980.74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6,114,987.53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29,884,993.21元,未超过本次拟
募集资金总额33,600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A15341号),截至2021年8月16日止,国信证券累计收到移为通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99,980.74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
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


2021年8月17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45号),截至2021年8月17日止,移为通
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4,445,399股,发行价格为23.26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99,980.74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6,114,987.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884,993.21元,其中:
股本人民币14,445,39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15,439,594.21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4,445,399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8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482,37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
基金)

名称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588号6号楼315-3室(上海三星经
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邓跃辉

注册资本

1,2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ADL8C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2,149,613股,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


3、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景林景泰丰收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3幢129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009,457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18,74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8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经营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18,744股,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


6、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信南方大厦2402-01房

法定代表人

罗凌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8046949U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
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59,84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2号楼12层02-15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磊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4437564X1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
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773,860股,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


8、朱洁

姓名

朱洁

身份证号

3326241969********

性别



国籍

中国

地址

杭州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朱洁本次认购数量为472,91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岳亚梅

姓名

岳亚梅

身份证号

3304251978********

性别



国籍

中国

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岳亚梅本次认购数量为429,92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UBS AG(瑞士银行)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住所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EUS001



UBS AG(瑞士银行)本次认购数量为429,92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
并于2021年8月3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
相关约定执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
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授权和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发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
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4,445,399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8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移为通信;证券代码为:300590;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9月3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3月3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2021年7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6.00%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6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66%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66%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4%

6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3%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7%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66,612.00

0.37%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科
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909,300.00

0.31%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93,165.00

0.31%

合计

181,693,697.00

62.68%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4.29%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0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2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58%

5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
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2,149,613.00

0.71%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1%

7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0%

8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基金、理财产品等

1,719,690.00

0.57%




丰收3号私募基金

9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18,744.00

0.47%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5%

合计

184,112,667.00

60.5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694,774

27.49%

94,140,173

30.9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0,171,826

72.51%

210,171,826

69.06%

三、股份总数

289,866,600

100.00%

304,311,999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廖荣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
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2020年度、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
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1年1-6月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

/2020年末

2021年1-6月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

/2020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31

0.24

0.30

每股净资产

3.88

3.71

4.78

4.61



注1: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已按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执行完毕后的股本数进


行调整。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4,445,39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
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廖荣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4G和5G通信
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无线M2M领域,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
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的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
会构成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
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5、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222号、信会
师报字[2020]第ZA11619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
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143,475.89

126,372.49

118,624.07

106,181.17

负债总额

31,082.70

18,668.36

18,169.47

19,757.00

所有者权益

112,393.18

107,704.13

100,454.60

86,424.1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2,393.18

107,704.13

100,454.60

86,424.1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39,828.72

47,267.72

62,946.63

47,622.17

营业利润

7,981.45

9,025.24

17,065.54

12,894.52

利润总额

7,991.17

9,993.34

17,403.31

13,522.21

净利润

7,245.30

9,046.83

16,226.73

12,46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45.30

9,046.83

16,226.73

12,460.0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82.75

5,950.27

13,753.10

10,583.1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60

5,155.60

11,116.43

9,555.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69.79

-13,236.38

5,595.02

-33,63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7.91

-2,489.97

-4,037.25

-1,660.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67.41

-11,512.23

12,874.33

-24,179.16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流动比率

3.38

4.93

4.90

4.26

速动比率

2.27

3.79

4.20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90

28.56

24.28

23.4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1.66

14.77

15.32

18.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6

4.27

5.66

6.54

存货周转率(次)

1.83

1.61

2.66

2.38

每股净资产(元)

3.88

3.71

3.46

2.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1

0.18

0.38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4

-0.40

0.44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股收益(元)

基本

0.25

0.31

0.56

0.43

稀释

0.25

0.31

0.56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股收益(元)

基本

0.23

0.20

0.47

0.36

稀释

0.23

0.20

0.47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6.53

8.72

17.45

1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5.94

5.73

14.79

13.06



注1:公司报告期各期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每股收
益已按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执行完毕后的股本数进行调整。


注2:2021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106,181.17万元、118,624.07万元、126,372.49万元和143,475.89万元,公司负
债总额分别为19,757.00万元、18,169.47万元、18,668.36万元和31,082.70万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及负债规模均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18.61%、15.32%、14.77%和21.66%,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26、4.90、4.93
和3.38,速动比率分别为3.61、4.20、3.79和2.27,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公司
整体保持稳健的财务风格,偿债风险较小。


3、盈利能力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622.17万元、62,946.63万元、47,267.72万元和39,828.72万元;公司净利润
分别为12,460.03万元、16,226.73万元、9,046.83万元、7,245.30万元。除2020
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新冠疫情的较大不利影响外,公司收入、利润规模逐年上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张存涛、余东波

项目协办人:张达

项目组成员:黄苏越、肖雨曦

联系电话:021-60871325


传真:021-6093317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陈炜、王璇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移为通信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注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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