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 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5 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恒德”)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2,912,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5,635,43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7,580,246股。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东元创 投及华桐恒德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减持618,800股,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后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 高于3,898,440股。 近日公司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 知函》,截至目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宁波东元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日 -2021年6月22日 229.97 173,500 0.1191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6月29日 280.39 67,400 0.0463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8月31日 205.95 212,000 0.0856 宁波高新区 华桐恒德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日 -2021年6月22日 228.46 270,800 0.1859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6月29日 288.71 107,100 0.0735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8月31日 246.65 421,690 0.1703 合计 - - 1,252,490 0.6807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减持期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22日占总股本比例”,按2020年定增后总股 本145,660,789股计算;“减持期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占总股本比例”, 按2021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145,635,439股计算;“减持期间2021年6月 30日-2021年8月31日占总股本比例”,按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247,580,246股 计算。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东元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10,144,882 6.9647 16,624,769 6.714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0,144,882 6.9647 16,624,769 6.71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00 0.00 华桐恒德 合计持有股份 3,557,194 2.4421% 4,983,110 2.012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557,194 2.4421% 4,983,110 2.01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145,660,789股计算;“本次减持 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247,580,246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做出 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元创投 及华桐恒德将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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