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50指数A :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4号)
原标题: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50指数A :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4号)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2 1 年第 4 号 )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一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 集申请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2369 号文注册,并于202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20]1104号《关于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5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 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 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但可能因为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指 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以 及管理人操作等原因造成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政策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参与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 “ 港股通机制 ” ) 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 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出于跟 踪标的指数的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 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 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存在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 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股指期货,投资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 期货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期货交割风险、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衍生 品杠杆风险、对手方风险、平仓 风险、无法平仓风险等。本基金可能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 付赎回款项的风险;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 付相应权益补偿以及借券费用的风险;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 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面临与其他投资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共 同的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 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 揭示”章节。指数编制方案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附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路径查 询指数信息: http://www.csindex.com.cn/ 。 本基金连续 10 个工作日、连续 20 个工作日和连续 2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应对 基金 合同可能触发终止情形的事项及时进行提示。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 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 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 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 C 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 / 申购费,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 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A 、 C 两类 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 / 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附件3:标的指数编制方案”部分进行更新,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9月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其 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7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83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6 第二十部分 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9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 露事项 ................................ ................................ ............ 10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0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11 附件 1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12 附件 2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9 附件 3 :标的指数编制方案 ................................ ................................ ..................... 149 第一部分 绪言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 “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 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 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 称 “ 《指数基金指引》 ” ) 以及《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金中证沪港 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 消费 5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 3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3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6 、销售机构: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7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3 9 、港股通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共同交易日。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 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8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9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建立技术 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 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60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 61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 “ 证券金融公司 ” )出借证券, 证券 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6 2 、标的指数:指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 6 3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收取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6 4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65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6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 7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设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 010 - 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胡长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 1998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中 国证监会,历任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机 构监管部调研员、深圳专员办处长; 2005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中央汇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主任,非银行部资深业务主管及 资本市场处主任; 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原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执行委 员会主任。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 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 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 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 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 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 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徐翌成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收购兼并和财务顾问组负责人;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综合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 产管理板块负责人。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琰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邱延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战 略研究处研究员,投资一处投资经理,投资二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外派中国华 安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 部 总监);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基金经理。 冒大卫先 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 计师等职务。 现任鼎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神州泰岳智能数据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泰岳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北京启天同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 三亚迈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星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江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顾问董事。现任中国国际 金融美国证券有限公司外部管理顾问。 杨毓莹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2 、基金管理人监事 白娜女士,执行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 主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胡长生先生 ,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邱延冰先生, 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 赵璧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经理;上海磐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董事、创新投资管理部负责人 。 夏静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 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耿帅军先生,理学硕士 。 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 融工程分 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裁、金融工程分析师,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金融工程分析师。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 化指数部基金经理 。管理的公募基金包括: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今担任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 优选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21年1月21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重晋先生,理学博士。历任松河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量 化研究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指数部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包 括: 2017 年 8 月 2 日至今担任中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低 波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2 月 4 日至今担任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今担任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担任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担任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离任基金经理情况:朱宝臣先生,管理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菁女士,管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邱延冰先生,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 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 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 理。 耿帅军 先生,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 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 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守以下原则 ( 1 )首要性原则: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首要任务,以保 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 2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 3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4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 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 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6 )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 实行独立运作,严格分离,分别核算; (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 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 8 )合法合规性 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 9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10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11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 ( 1 )组织架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业务组织 架构,依据战略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创设与调整,强调各部门之 间合理分工、互相衔接、互相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产品相关 的重大决策。 公司根据独立性与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满足公司 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各部门必须在分工 合作的基础上, 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 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规 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 2 )内控流程 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1 )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 则,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 2 )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和防范措施进 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和 突击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 3 )事后完善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使相关部门和岗位对自身的 业务 流程进行完善。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一定的控制 措施,充分控制相应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 2 )市场推广及销售业务控制; ( 3 )信息披露控制; ( 4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 5 )会计系统控制; ( 6 )监察稽核控制等。 5 、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效果以及适时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出 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告报公司督察长、总经理。 必要时,公司股东、董事会、执行监事、总经理和督察长均可要求公司聘请 外部专家就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外部专家可 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 在出现新的市场情况、新的金融工具、新技术、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有可 能影响到公司基金投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时,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 的检查,审查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如果需要做出一定的 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 “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 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 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 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 只。自 2003 年 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 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 经媒体评选的 7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 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 ”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 自控防线 ” 、 “ 互控 防线 ” 、 “ 监控防线 ”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 以人为本 ”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 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 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 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 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 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中金基金客服组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68 - 1166 传真: 010 - 66159121 网站: www.ciccfund.com ( 2 )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 :中金基金网上 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 : 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2、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机构网址 销售机构电话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bhb.com.cn 400-888-8811 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xzsec.com/ 95357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gjzq.com.cn 95310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howbuy.com/ 400-700-9665 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chtfund.com/ 400-898-0618 7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https://www.hongtaiwealth.com 400-818-9598 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jijin.com/ 400-619-9059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cb.com 95533 10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kenterui.jd.com/ 95118 1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lu.com/ 400-866-6618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fund123.cn/ 400-076-6123 1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s://stock.pingan.com 95511-8 1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snjijin.com 95177 15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dyhfund.com 400-819-9868 1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eastmoney.com/ 95021 17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5ifund.com 952555 1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inosig.com 95510 2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yingmi.cn/ 020-89629066 2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http://www.erichfund.com/ 400-820-2899 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cicc.com/ 010-65051166 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zts.com.cn/ 95538 2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http://www.ciccwm.com 95532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http://sd.citics.com/ 95548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95548 2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http://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28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http://www.wanjiawealth.com 010-59013895 29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jianfortune.com 400-673-7010 3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gzs.com.cn 95548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essence.com.cn 95517 3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uilinbd.com 025-66046166 33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npsec.com.cn 400-888-8005 3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duxiaoman.com 95055 3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tsec.com 95553 3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fsc.com.cn 95323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 010 - 63211122 传真: 010 - 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俊 电话: 010 - 85085000 传真: 010 - 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联系人:程海良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369 号文注册 ,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机构 部函 [2020]1104 号《关于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备 案确认的函》备案 。 本 基金募集期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止,共募集 474,308,114.41 份,有效认购户数 4 , 967 份。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为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相关 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 、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 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赎回遵循 “ 先进先出 ”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立。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