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4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 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7.1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5月19日、5月 26日、6月1日、6月5日、7月1日、8月3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自2021年6月4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1年8月31日,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76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739%,最高成交价5.68 元/股,最低成交价5.4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2,107,4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 购符合既定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6月4 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9,826,100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956,525股。 (三)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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