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总经理杜劲松,董事、副总经理马军,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副总 经理刘毅,副总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蓝宇红,总工程师张全洪及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王燕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劲松,董事、副总经理马军,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 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总工程师张全洪 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 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806,2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42%)。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董事会近日分 别收到董事、总经理杜劲松,董事、副总经理马军,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 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总工程师张全洪 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女士《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直接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 拟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股本 的比例 (%) 杜劲松 董事、总经理 329,525.00 0.0651 82,381.00 0.0163 马 军 董事、副总经理 14,300,431.00 2.8242 2,300,000.00 0.4542 邱焕文 董事、副总经理 363,733.00 0.0718 90,933.00 0.0180 刘 毅 副总经理 363,261.00 0.0717 90,815.00 0.0179 石为民 副总经理 250,281.00 0.0494 60,000.00 0.0118 蓝宇红 财务总监 276,644.00 0.0546 69,161.00 0.0137 张全洪 总工程师 211,837.00 0.0418 52,959.00 0.0105 王 燕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245,260.00 0.0484 60,000.00 0.0118 合计 16,340,972.00 3.2271 2,806,249.00 0.5542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其他人员股份来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部分)。 2、减持原因:满足自身资金需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9月27 日至2022年3月26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806,249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4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马军、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蓝宇红、 张全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马军、邱焕文、王燕、刘 毅、石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 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 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 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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