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0:22:20 中财网

原标题: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张小泉 股票代码:301055






张小泉logo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Zhang Xiaoquan Inc.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
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






特别提示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本公司”、“公司”或“发
行人”)股票将于2021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
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15,6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数量为33,281,193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3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
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
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的刀剪五金制品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较
为激烈,各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渐升级到产品品牌、营销
网络、产品质量、经营管理等的综合能力竞争。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
均利润率的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为了维持生存和
发展,不排除部分竞争力较弱的企业通过以次充好、甚至冒充名牌产品等恶性竞
争手段进行销售,这些不规范行为在加剧行业内市场竞争的同时也会对行业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虽然公司目前仍处于行业竞争的相对优势地位,但如果不能继续保持


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或者不能及时扩充产能满足日益增长
的客户需求,或者发行人新产品的销售业绩不达预期,或者未能及时进行品牌推
广和营销模式创新,将不能适应新的竞争形势,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材料在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大。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包材、聚氯乙烯(PVC)制品、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制品等。近年来钢材、包材等原材料价格
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紧密跟踪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和未来原材
料价格走势,结合公司产品库存情况和生产部门的生产需求状况,制定采购计划,
同时综合考量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等因素,通过优化产品工艺
技术、推出新产品等措施,制定及调整产品价格,用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超出预期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三)外协加工风险


公司生产采用自主生产与外协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随着报告期内订单快速增
长,公司产能已经饱和,因此将部分产品委托给外协加工厂商进行生产,报告期
内,OEM供应商生产产品数量和金额占库存商品总入库数量和金额的比重较高,
OEM生产对公司具有重要性。虽然公司对外协供应商准入、外协加工质量控制
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外协厂商原因导致的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的情形,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对外协供应商的良
好管理,将存在影响产品质量、耽误生产进度的风险,进而给公司整体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4号”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张小泉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张小泉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73号)同意,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5,6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其中33,281,193股于2021年9月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张小泉”,
证券代码为“30105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9月6日

(三)股票简称:张小泉

(四)股票代码:30105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6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9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3,281,19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22,718,807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900,000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0.00%,战略配售对象
为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发
行人和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
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张小泉集团

76,000,000

64.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

嵘泉投资

15,162,400

12.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

金燕

4,691,700

4.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

杭实集团

4,000,000

3.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5

均瑶集团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

西藏稳盛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

万丰锦源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

亚东北辰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

陈德军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

俞补孝

2,000,000

1.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

张木兰

1,400,000

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12

万志美

1,158,300

0.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

臻泉投资

987,600

0.8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14

王雯洁

500,000

0.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

丁国其

500,000

0.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

周广涛

500,000

0.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

白涛

100,000

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合计

117,000,000

100.00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及“二、公开发
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
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18,807股,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6%。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

(万股)

占发行后股本
比例(%)

首次公
开发前
已发行
股份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
小泉集团”)

7,600.0000

48.72

2024年9月6日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嵘泉投资”)

1,516.2400

9.72

2024年9月6日

金燕

469.1700

3.01

2022年9月6日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杭实集团”)

400.0000

2.56

2024年9月6日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均瑶集团”)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西藏稳盛进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西藏稳盛”)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丰
锦源”)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亚东北辰”)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陈德军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俞补孝

200.0000

1.28

2022年9月6日

张木兰

140.0000

0.90

2024年9月6日

万志美

115.8300

0.74

2022年9月6日

杭州臻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臻泉投资”)

98.7600

0.63

2024年9月6日

王雯洁

50.0000

0.32

2022年9月6日

丁国其

50.0000

0.32

2022年9月6日

周广涛

50.0000

0.32

2022年9月6日

白涛

10.0000

0.06

2022年9月6日



小计

11,700.0000

75.00

-

首次公
开发行
战略配
售股份

中信证券张小泉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0.0000

2.50

2022年9月6日



小计

12,090.0000

77.50

-

首次公
开发行
网上网
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部分

181.8807

1.17

2022年3月6日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售部分

1,631.6193

10.46

2021年9月6日

网上发行股份

1,696.5000

10.88

2021年9月6日



小计

3,510.0000

22.50

-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

(万股)

占发行后股本
比例(%)

合计

15,600.0000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保荐机构”)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基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分别为7,230.07万元及
7,721.60万元,公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二十二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张小泉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ang Xiaoquan Inc.


本次发行前
注册资本:


11,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国标


成立日期:


2008年
9月
10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
8号


邮政编码:


311401


经营范围


生产制造

刀剪、日用金属制品、炊具、金属丝及其制
品、轻钢龙骨

家用电器,保温容器,日用橡胶制品

日用塑料制品,日用玻璃制品

日用陶瓷制品

竹制品,
木制品;批发、零售

刀剪及其附属品、日用五金、日
用百货、五金制品

服务

五金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成果转让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除演出及演出中

),
品牌管理

货物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
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现代生活五金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C 制造业”下的

33 金属制品业”(行业代码:
C33)





联系电话:


0571-88153668


传真号码:


0571-88153677


互联网地址:


http://www.zhangxiaoquan.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汪永建


联系电话


0571-8815367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

(万股)

间接持股数
(万股)

合计持股数
(万股)

占发行前总
股本持股比
例(%)

持有债
券情况

1

张国标

董事长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张小泉集
团持有6,079.88
万股

6,079.88

51.96

-

2

张樟生

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张小泉集
团持有1,519.97
万股,通过嵘
泉投资持有15
万股

1,534.97

13.12

-

3

张新程

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嵘泉投资
持有743.62万
股,通过臻泉
投资持有45.18
万股

788.80

6.74

-

4

姚宇

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5

夏乾良

董事、总
经理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嵘泉投资
持有160万股

160.00

1.37

-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

(万股)

间接持股数
(万股)

合计持股数
(万股)

占发行前总
股本持股比
例(%)

持有债
券情况

6

汪永建

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会秘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嵘泉投资
持有140万股

140.00

1.20

-

7

李元旭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8

陈英骅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9

余景选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10

崔俊

监事会主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11

唐骏杰

监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

-

-

-

12

吴晓明

职工监事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嵘泉投资
持有10万股

10.00

0.09

-

13

甘述林

副总经理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嵘泉投资
持有60万股

60.00

0.51

-

14

王现余

财务总监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

-

通过张小泉集
团持有1,519.97
万股,通过嵘
泉投资持有15
万股

50.00

0.43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出具日

张小泉集团持有发行人
发行前
64.96%的股权,
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1月31日

注册资本

1,681.7312万元

实收资本

1,681.731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新程




注册地和主
要经营场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3号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
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电工器材,光学仪器,通信设备;服务:
自有房屋出租,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建材贸易、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出资人

出资比例

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

99.9981%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0.0019%

合计

100.00%

简要财务数
据(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12.31/

2020年度

1,211,394,978.19

560,302,260.13

72,094,959.5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以合并口径计算

2、实际控制人
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出具日

张国标、张樟生、张新程被共同认定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
6,079.88万股股份,占
比为
51.96%;张樟生先生通过嵘泉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15万股股份,占比为
0.13%,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
1,519.97万股股份,占比为
12.99%;张
新程先生通过嵘泉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743.62万股,占比为
6.36%,通过臻泉投
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45.18万股,占比为
0.39%。其中,张国标先生和张樟生先生
为兄弟关系,张国标先生和张新程先生为父子关系,故被共同认定为发行人的实

控制人。



张国标先生,
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EMBA学
历,身份证号
330123196002******。

2018年
5月至今

张国标先生任发行人董
事长。



张樟生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EMBA学历,
身份证号
330123197112******。

2018年
5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张新程先生,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
证号
330183199101******。

2019年
12月至今,张新程先生任发行人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持有公司7,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2%。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国标、张樟生、张新程,合计持有发
行人股份8,403.80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3.87%,具体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嵘泉
投资、
臻泉
投资
为员工持股平台,除上
述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二十六条相关行权数量
及行权安排等事宜,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入股时间

嵘泉投资

1,516.24

12.96

增资

2017年11月

臻泉投资

98.76

0.84

增资


2017年11月



(1)嵘泉投资

嵘泉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嵘泉投资持有公司1,516.24万
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12.96%,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AY64C5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樟生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运河路5-2号6幢1层101-04室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嵘泉投资的合伙人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樟生(执行事务合伙人)

90.00

0.99%

2

张新程

4,461.72

49.04%

3

夏乾良

960.00

10.55%

4

汪永建

840.00

9.23%

5

丁成红

531.72

5.84%

6

甘述林

360.00

3.96%

7

王现余

300.00

3.30%

8

周丽

156.00

1.71%

9

王国华

126.00

1.39%

10

黄星明

108.00

1.19%

11

平燕娜

108.00

1.19%

12

言利军

96.00

1.06%

13

胡宁

90.00

0.99%

14

吴晓明

60.00

0.66%

15

杜海彦

54.00

0.59%

16

夹凤霞

54.00

0.59%

17

华兰娟

39.00

0.43%

18

丁小霞

39.00

0.43%

19

赵达生

39.00

0.43%

20

裘慧

39.00

0.43%

21

李峰

30.00

0.33%

22

朱耀明

30.00

0.33%

23

蒋勇

30.00

0.33%

24

刘原池

30.00

0.33%

25

沈高楠

30.00

0.33%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26

林建荣

30.00

0.33%

27

陈标

30.00

0.33%

28

赵国明

18.00

0.20%

29

刘光阳

18.00

0.20%

30

徐漪

18.00

0.20%

31

周俊

18.00

0.20%

32

陈伏勤

18.00

0.20%

33

娄高峰

18.00

0.20%

34

张科

18.00

0.20%

35

鲍静

18.00

0.20%

36

张福光

18.00

0.20%

37

陈珺

18.00

0.20%

38

葛惠华

18.00

0.20%

39

张琴

18.00

0.20%

40

张鑫鑫

18.00

0.20%

41

周欣怡

15.00

0.16%

42

周真宇

15.00

0.16%

43

张倩

12.00

0.13%

44

诸立萍

12.00

0.13%

45

谢挺

12.00

0.13%

46

陆琴琴

12.00

0.13%

47

金君

12.00

0.13%

48

王艳

12.00

0.13%

合计

9,097.44

100%



(2)臻泉投资

臻泉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臻泉投资持有公司98.76万股
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0.84%,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臻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AY5PN6A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灵蓉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运河路5-2号6幢1层108-02室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臻泉投资的合伙人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沈灵蓉(执行事务合伙人)

4.80

0.81%

2

张新程

271.08

45.75%

3

程卫忠

116.76

19.70%

4

包学成

58.74

9.91%

5

葛云标

22.14

3.74%

6

袁国英

16.32

2.75%

7

钟爱芳

15.48

2.61%

8

王小孝

9.6

1.62%

9

杨华兴

4.8

0.81%

10

严春建

4.8

0.81%

11

邵永安

4.8

0.81%

12

马国平

4.8

0.81%

13

求月忠

4.8

0.81%

14

刘上剑

4.8

0.81%

15

甘松林

4.8

0.81%

16

郑建华

4.8

0.81%

17

沈立霞

4.8

0.81%

18

夏明玉

4.8

0.81%

19

徐爱儿

4.8

0.81%

20

葛赛男

4.8

0.81%

21

衷凌云

4.8

0.81%

22

徐惠琴

4.8

0.81%

23

詹佳嘉

4.8

0.81%

24

魏淑婷

4.8

0.81%

25

封惠珍

0.84

0.14%

合计

592.56

100.00%




嵘泉投资、臻泉投资

本次发行前

所持股份
做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锁定
三十六个月的承诺
,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嵘泉投资做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2年
3月
6日,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企业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臻泉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企业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17,000,000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
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张小泉集团


76,000,000

64.96

76,000,000

48.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嵘泉投资


15,162,400

12.96

15,162,400

9.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金燕


4,691,700

4.01

4,691,700

3.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杭实集团


4,000,000

3.42

4,000,000

2.5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均瑶集团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西藏稳盛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万丰锦源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亚东北辰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陈德军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俞补孝


2,000,000

1.71

2,00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张木兰


1,400,000

1.20

1,400,000

0.9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万志美


1,158,300

0.99

1,158,300

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臻泉投资


987,600

0.84

987,600

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王雯洁


500,000

0.43

500,000

0.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丁国其


500,000

0.43

500,000

0.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周广涛


500,000

0.43

500,000

0.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白涛


100,000

0.09

100,000

0.0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中信证券张小泉
员工参与创业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


3,9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网下比例限售股


-


-


1,818,807

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小计

117,000,000

100.00

122,718,807

78.67

-

二、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期股份

-

-

33,281,193

21.33

无限售期限

小计

-

-

33,281,193

21.33

-

合计

117,000,000

100.00

156,000,000

100.00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40,427户,公司前10名股
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张小泉集团

7,600.00

48.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

嵘泉投资

1,516.24

9.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

金燕

469.17

3.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

杭实集团

400.00

2.5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5

中信证券张小泉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

均瑶集团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

西藏稳盛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

万丰锦源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

亚东北辰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


陈德军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


俞补孝

200.00

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合计


11,575.41


74.19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信证券张小泉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张小泉员工资管计划”),张小泉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本次公
开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总投资规模不超过3,591.9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3,900,0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0%,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
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初始认购规模
(万元)

获配股数

(万股)

获配金额

(万元)

限售期限

(月)

张小泉员工资管计划

3,591.90

390

2,691.00

12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张小泉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021年
7月
30日


募集资金规模:
3,591.9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张小泉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认购份额

(万元)

认购比例
(%)

是否为公司
董监高

1

夏乾良

董事、总经理

2,514.33

70



2

汪永建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077.57

30



合计

3,591.90

100





张小泉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3,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
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0.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1.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3.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1.6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与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9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15.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94.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8.33%。


根据《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611.21845倍,高于100倍,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20%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96.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发行总量的48.33%;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13.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总量51.67%%。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0762156%,申购
倍数为6,220.36944倍。


根据《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
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6,940,732股,放弃认购数量为24,268股。网下
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18,133,446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554股。网
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包销,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为
25,822股,包销金额为178,171.80元,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
例为0.0662%。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9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79.16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470
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6,430.84万元。根据
“天健验【2021】470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增值税



保荐及承销费


3,400.00


律师费


747.72


审计及验资费


1,802.6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2.83


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


27.65


合计


6,430.84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并根据实际发行结果进行了调整。合
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65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总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9.16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13元/股(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49元/股(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268号)。公司报告期内
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
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6月的
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
[2021]9076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
《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2021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及
2021年1-9月的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重
大事项提示”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投
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
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
自刊登
招股意向书
刊登


2021年
8月
16日)
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
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
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
说明
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联系电话

010-60833233

传真

010-60833955

保荐代表人

李良、唐亮

联系人

于云偲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作为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张小泉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张小泉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张小泉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李
良、唐亮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李良
先生
:现任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舒华体育、东方环宇、飞科电器、西凤酒、拉夏贝
尔等
IPO 项目,东方热电、申达股份、海宁皮城等非公开发行项目,乐凯胶片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仪征化纤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以及航天科技集团、大唐集团、
中电投集团、兵装集团等大型央企
资本运作项目。




唐亮先生:现任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中国国航、中国中冶、中国铁建、天津普林、京运通等企业

A股
IPO项目;攀渝钛业
2007年定向增发、中国国航
2010年非公开发行

隆平高科
2014年非公开发行、乐凯胶片
2014年非公开发行、珠江啤酒
2015年
非公开发行、苏宁云商
2015年非公开发行、乐凯胶片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日海智能
2019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及境内外发行上市经验。此外,还完成了华能国际、中粮地产、黔源
电力、恒生
电子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
的承诺


(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
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承诺:


“(
1)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2年
3月
6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
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国标、张樟生和张新程
承诺:


“(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2年
3月
6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经除权
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
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
其他持股
5%
以上的机构股东


发行人的股东嵘泉投资、杭实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2年
3月
6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企业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
持有公司
股份
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乾良、汪永
建、甘述林、王现余、吴晓明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2年
3月
6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
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四)其他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臻泉投资、张木兰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企业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均瑶集团、亚东北辰、西藏稳盛、万丰锦源、金燕、万志
美、陈德军、俞补孝、王雯洁、白涛、丁国其、周广涛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
/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
/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
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
/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
/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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