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A :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银证券为销售机构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中银证券为 销售机构 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 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中银证券 ” ) 签署 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协议 ,本公司自 20 2 1 年 9 月 3 日 起增加 中银证 券 为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891 ;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892 )的销售 机构。 特别提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为 本 基金的认购期 ,本公司根据认购 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 中银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传真: 021 - 50372474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 1 年 9 月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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