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A :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银证券为销售机构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1:36:12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A :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银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中银证券为
销售机构


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

中银证券



签署

基金
销售
服务
协议
,本公司自
20
2
1

9

3

起增加
中银证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891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892
)的销售
机构。



特别提示:
2021

9

1
日至
2021

9

17



基金的认购期
,本公司根据认购
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
中银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传真:
021
-
50372474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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