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大宏立: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86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拟为客户公司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买方信贷业务),担 保金额为不超过569万元,期限为24个月;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 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拟为客户公司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买方信贷业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84.2万元,期限为12个月。上述银行贷 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公司使用在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 邑支行申请的“e融通”融资额度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并在相应的保证金账户中 存放按揭贷款额一定比例的质押保证金,关于公司申请“e融通”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 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21-058)。 近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 为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人 民币569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24个月;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为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人民币284.2万元的银行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70)、《关于向 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7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邓长朋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大道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凝灰岩、铁粉、石米、石粉加工、销售;建材销售;尾矿、煤矸 石料制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廖小华持股20%,邓长朋 持股15%,叶春景持股15%,程志高持股10%,廖振鸿持股10%,欧阳天龙持 股10%,曾升华持股10%,廖小东持股10%出资设立。自然人邓长朋为龙南县 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1年3月31日,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8,910,264.19元,负债总额为3,602,232.68元,净资产为5,308,031.51元;2021年 3月的营业收入为2,009,695.87元,净利润为226,396.71元(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宋钰瑶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66号世贸大厦4幢22506室 注册资本:捌仟捌佰玖拾叁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渔港渔船 泊位建设;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 地整治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施工工程总承包;各 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民用 核安全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 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河道采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股权结构: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宋钰瑶持股51%,李诗尧持 股49%。自然人宋钰瑶为庄超建设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70,589.77元,负债总额为2,101,000.00元,净资产为3,469,589.77元;2020年 度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030,410.23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金额:伍佰陆拾玖万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本次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合 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 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大邑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 费等)。 (二)公司与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贰佰捌拾肆万贰仟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担保范围:本次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合 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 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大邑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 费等)。 四、反担保措施 龙南县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此次购买公司所有产品做抵押为该担保事 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关联股东廖小华、邓长鹏、叶春景、程志 高、廖振鸿、欧阳天龙、曾升华、廖小东为此项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陕西庄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此次购买公司所有产品做抵押为该担保事项提供 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关联股东宋钰琪、李诗尧为此项银行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69.6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 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截至公告日,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 人尚需向公司支付187.56万元及资金利息。公司存在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损 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保证金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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