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9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徐永丽、董事焦果珊、股东王秀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号)持有公司50,160,015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3.13%)董事徐永丽女士、持有公司36,689,22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2.29%)董事焦果珊女士、持有公司18,857,821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1.18%)股东王秀玲女士拟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30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1.64%)。 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号),董事徐永丽女士、董事焦果珊女士、股东王秀玲女士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分别减持625万股、455万股、235万股,总计1,315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819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徐永丽女士、董事焦果珊女士、股东王秀玲女士的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占总 股本比例 徐永丽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13日 4.3570 6,250,000 0.3896% 2021年8月31日 4.3318 4,900,000 0.3054% 2021年9月1日 4.1973 1,100,000 0.0686% 2021年9月2日 4.3475 240,000 0.0150% 合计 12,490,000 0.7786% 焦果珊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12日 4.2590 3,830,000 0.2387% 2021年7月13日 4.3440 720,000 0.0449% 2021年9月1日 4.2409 4,300,000 0.2680% 2021年9月2日 4.3404 240,000 0.0150% 合计 9,090,000 0.5666% 王秀玲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9日 4.2032 2,300,000 0.1434% 2021年7月13日 4.3400 50,000 0.0031% 2021年9月2日 4.3181 2,340,000 0.1459% 合计 4,690,000 0.2924% 总合计 26,270,000 1.6375% 注:1、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9 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焦果珊、王秀玲累计减持13,780,000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8590%(即本次减持数量)。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徐永丽 合计持有股份 50,160,015 3.13% 37,670,015 2.34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0,004 0.78% 50,004 0.0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620,011 2.35% 37,620,011 2.3450% 焦果珊 合计持有股份 36,689,220 2.29% 27,599,220 1.72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72,305 0.57% 82,305 0.0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16,915 1.72% 27,516,915 1.7153% 王秀玲 合计持有股份 18,857,821 1.18% 14,167,821 0.88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14,455 0.29% 24,455 0.0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43,366 0.89% 14,143,366 0.8816%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不一致,系明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位数时产生的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 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提交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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