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控股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程宗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4,985,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66%)的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计划在2021年9月9 日起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00,915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2%)。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程宗玉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程宗玉 董事长 154,985,096股 23.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解除股份司法冻结而筹措资金用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期间:自2021年9月9日起的3个月内 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案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大宗交易 13,100,915股 2.00%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 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 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 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内容 承诺开始 日期 承诺结束 日期 履行 情况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承诺:为 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贷款的到期债务,未来6个月内不排 除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6%的股份。 2020年12 月28日 2021年6月 28日 履行 完毕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承诺: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2018年05 月16日 2021年5 月15日 履行 完毕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16年03 月24日 长期 正常履 行中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 减持股票,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减持股份前,应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 外;(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 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做相应变更;(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 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 持。 2016年03 月24日 长期 正常履 行中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2016年9月3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016年03 月24日 长期 履行 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程宗玉先生已严格履行和正在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程宗玉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程宗玉先生将持有公司21.66%股份,仍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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