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7:11:08 中财网
原标题:聚飞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邢美正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邢美正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邢美
正先生于2021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25,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的1.87%,减持均价为5.79元/股。


2018年7月5日,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因股权继承披露
了《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33)和《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9月2日,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聚飞转债”进入转股期转股,公司总股本自1,250,073,737股
增加至1,333,680,3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22.92%
降低至21.4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4%。


综上,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持股比例由22.92%降低至
19.61%,共计变动3.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邢美正

被动稀释

2018年7月5日-

2021年9月2日

-

-

1.44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2日

5.79

2,500

1.87

合 计





2,500

3.31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稀释及减持股份前后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邢美正

合计持有股份

14,325.1644

11.46

11,825.1644

8.8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581.2911

2.86

1,081.2911

0.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43.8733

8.59

10,743.8733

8.06

李晓丹

合计持有股份

14,325.1643

11.46

14,325.1643

10.7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4,325.1643

11.46

14,325.1643

10.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8,650.3287

22.92

26,150.3287

19.61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邢美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被动稀释及减持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自前次因股权继承披露《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33)
后的累计减持数量为2,500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87%(包含被动稀释后的累
计减持比例为3.31%)。


5、根据有关规定,邢美正先生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
持未违反该项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邢美正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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