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收到比亚迪项目中标通知书
证券代码: 6 88006 证券简称: 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 2 02 1 - 0 30 浙江杭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自愿披露 收到 比亚迪 项目中标 通知书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 承担 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于2021 年9月3日收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的中标通知书,合计中标锂电设备5.2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中标最终 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 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 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 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 而定。 一、 业务中标 情况 杭可科技近日 收到 比亚迪 中标通知 , 中标项目为锂电池生产设备 ,中标金额 5.22 亿元人民币 ( 不含税 ) 。 二、 交易 对方当事人 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比亚迪 股份 有 限 公司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 3 、企业性质: 股份 有限 责任 公司 (上市 、 自然人 投资 或 控股 ) 4 、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5 、注册资本: 28.61 亿 元人民币 6 、住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7 、主营业务: 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 件的生产、销售; 3D 眼镜、 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 迪品牌乘用 车 、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 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 / 器、汇流箱、开关 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 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 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 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 荷路 3001 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 与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8 、 实际控制人 : 王传福 9 、公司与 比亚迪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年度 3.91 0.0 1 % 2019年度 2384.71 1.82% 2020年度 5445.57 3.65% 10 、 比亚迪 作为上市公司及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有较强的资 金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 审议程序 本次中标为收到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纸质订单, 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本次中标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 露标准,但已达到公司自愿披露的标准:日常经营合同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0%的,应当披露。 四、 交易 履行对上 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次中标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 域的业务拓展,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 比亚迪形成业务依赖。 五、 交易 履行的风险 分 析 因中标设备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本次中标最终交易额及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 式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9 月 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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