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ETF :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09月04日 01:16: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小ETF :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华泰柏瑞上证中小
盘ETF”)根据2010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535号)和2010年12月9日《关于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74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中小盘指数。指数编制方案简介如下:

1、样本空间

同上证180指数的样本空间,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
*ST沪市
A股和
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
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18位。



2、选样方法

(1)上证中盘指数选样方法

上证中盘指数样本由上证180指数样本中非上证50指数样本的130家上市公司证券构成。


(2)上证小盘指数选样方法

从样本空间中扣除上证180指数样本后,剩余待选样本根据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和日均
成交金额进行综合排名,取排名前320位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上证中小盘指数和上证大中小盘指数选样方法

上证中盘指数和上证小盘指数样本一起构成上证中小盘指数样本;上证180指数和上证小
盘指数样本一起构成上证大中小盘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
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
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
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8月
15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9月
1日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
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 录

一、
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8
六、基金的募集................................
................................
.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4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35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
.............................
37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39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及其他
业务
................................
...
54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55
十三、基金的业绩
................................
...............................
65
十四、基金的财产
................................
...............................
68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
69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3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7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8
二十、基金的风险揭示
................................
...........................
8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9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1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0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9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0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2
二十七、备查文件
................................
..............................
12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2004年
6月
2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年
7月
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2004年
6月
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年
7月
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数基金指引》


指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月
18日颁布、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


指数基
金指
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定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简称

ETF”




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的基金;

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联接:


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上证所《业务细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业务规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注册登记业务: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
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
算业务


指定交易: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定义的

指定交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发售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发售协调人: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
为代办证券公司;

代销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中小盘指数及其未来
可能发生的变更;


完全复制法:


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
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

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以申购对价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取得
赎回对价的行为;


基金份额折算:


指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
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
息的文件;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
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组合证券:


指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申购对价: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及其他对价;


现金替代: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差额: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
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
申购、
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预估现金部分:


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
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
并公布的现金数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
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
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收益评价日:


指基金管理人计算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
日;


基金累计报酬率:


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
之比减去
100%;


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数收
盘值之比减去
100%。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
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年
11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股权结构:
PineBridge Investments LLC(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9%、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01年7月至2016年11月在
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
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
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2009年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队负
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董事,学士,
1984年加入
Bankers Trust,
1995年至
2000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年至
2001
年担任
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
2001年至
2003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年至
2004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 年至
2010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香港),
2010年至
2018年担任
AMP Capital国际



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
2019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行政总裁(亚洲,
日本
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公
司,1992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7年
1月至2001年7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2001
年7月至2010年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
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Lazard & 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Lazard Asia香港
办事处,2010年至2013年曾担任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02年至
今历任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行董事,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加坡上
市公司TIH 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83年至201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计系
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年12月至1991年6月期间兼职
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2015年3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能
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19年
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年起担任柏瑞投资财务部门
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六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路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理,
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
2000-2001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2004年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年
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
6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0年
10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年
1月至
2020年
2月任华
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15年
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5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1月任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0月任
华泰
柏瑞
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起任
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9

7
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
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9


2021

4

任华泰
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2


2021

4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9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5

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的基金经理。

2021

7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周俊梁先生: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渣打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年
10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开发
经理,
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

2004-2008年
5月任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
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
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
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
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
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2008.12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年
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
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
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年
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
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结
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

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

2
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3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
督察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
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19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
督察长




童辉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

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茜女士:
李茜女士: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
数学硕士。曾任职于上海市虹口区金融服务
局。

2015

3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2019

11
月起任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年
12月
起任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2月
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10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柳军先生:
2011年
1月
26日至
2020年
2月
1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娅女士,
2011年
1月
26日至
2015年
6月
12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沈
雪峰女士;主动权益投资总监张慧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
刘万方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之基金份
额或赎回之对价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对价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
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
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
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
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
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制中
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
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
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
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
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
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
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
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
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
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
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
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
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
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在
各自
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
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
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
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
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
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
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8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735只,
QDII
基金
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
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
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
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



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
后获得基于“
SAS70”、“
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年,
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
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一级交易商)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
2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
021)
68761616


传真:(
021)
68767981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com.cn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
66555316


传真:(
010)
66555246


客服电话:
400-888-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
0731)
85832503


传真:(
0731)
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87555888


传真:(
020)
87555305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
68778790


传真:
68777992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公司网址:
www.cnhbstock.com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
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1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58519523


传真:
025-83369725


客服电话:
95386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0351)
95573


公司网址:
www.i618.com.cn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
023)
63786141


传真:(
023)
63810422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
010)
66568450


传真:(
010)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
61118795


传真:(
021)
68751151


客服电话:
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6-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梦莹


电话:(
021)
64718888


传真:(
0571)
87901913


客服电话:(
0571)
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1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公司网址:
www.avicsec.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6029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991-2307105


传真:
0991-2301802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2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
020)
88836999


传真:(
020)
88836654


客服电话:
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3)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2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
0755)
23838751


传真:(
0755)
23838750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
-21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
0755)
82026539


客服电话:
95532


公司网址:
www.china-invs.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李健


电话:

021)
68870676


传真:(
021)
68870064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号建外
SOHO A座
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
021)
24126000


传真:(
021)
24126150


经办律师:靳庆军、
傅轶


联系人:
傅轶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经
2010年
11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证中小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
1535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


交易
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和华泰证券等
发售代理
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
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具体销售城市名单、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
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募集期限


本基金自
2010年
12月
20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
公开发售。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如
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延
长基金份额发售的时间,本基金可继续销售,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
月。同时
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并及时公告




(五)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许可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以初始面值发售




(八)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10年
12月
20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0年
12月
20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网上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均为
2011年
1

14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



2、认购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
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赎回,则应开立证券账户。




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

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
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
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的
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
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1%,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M(份)


认购费率


M < 50万


1.00 %


50万≤
M <100万


0.50%


M≥
100万


1000元
/次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佣金。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支出,
不计入基金资产。



4、网上现金认购


1)
认购时间

2011年
1月
14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00—3:00。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
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
×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
购份额
×(
1+
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3)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
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
份额不设上限。



4)认购申请: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
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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