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8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9%)的股东时艳芳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祥贵的一致行动人时艳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时艳芳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时艳芳女 士共持有公司股份10,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 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力星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力星股份股份,也不由力星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人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力星股份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0%,减持选择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力星股份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减持 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时艳芳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时艳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 2、时艳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时艳芳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时艳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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