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6:06:34 中财网
原标题: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395 证券简称:
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5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集中竞

减持
比例超过
1%
暨减持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
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山
东能源
”)
合计持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份
191,972,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0%。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
3月
5日,公司披露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11),山东能源
(原兖矿集团)
拟自
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33,101,0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550,5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1年
6月
26日,公司披露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43),
山东能源
(原
兖矿集团)减持时间过半时合计减持了
331,700股,减持比例
0.02%。



2021年
9月
6日,公司收到
山东能源
(原兖矿集团)出具的《关于盘江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函》,山东能源于
2021年
3月
29日至
2021年
9月
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6,593,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26%,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
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山东能源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91,972,653

11.60%

其他方式取得:
191,972,653股



山东能源

原兖矿集团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
”系指
“上市后股份转让
及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股
比例

山东
能源

16,593,092

1.0026%

2021/3/29
~2021/9/6

集中竞
价交易

7.88 -10.52

131,600,576.36

175,379,561

10.596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2021年4月2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1年5
月11日公司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公告;2021年5月
29日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
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能源(原兖矿集团)本次减持与前述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
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
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限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
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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