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曾继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22,798,1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0%)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曾继疆先生出具的《关于本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曾继疆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份来源 曾继疆 22,798,104 5.70%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用于个人产业投资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0.5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亦未超过曾继疆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应相应按除权、除息进行调整); 三、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等的承诺 1、自宏达电子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宏达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宏达电子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宏达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2、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 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 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 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 (二)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若本人持有宏达电子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宏达电子股票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持 有宏达电子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宏达电子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 2、自宏达电子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宏达电子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 人持有宏达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的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曾继疆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曾继疆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曾继疆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 计划完全实施后,曾继疆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曾继疆先生出具的《关于本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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