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393 证券简称: 安必平 公告编号: 2021 - 04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 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 重庆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重庆高特佳”) 、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高特佳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 、 王海蛟 合计持有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必 平”) 11, 60 5, 90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 4 4 %,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前 股份,且已于 2021年 8月 20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和杭州睿泓 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及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599,390股 (含本数 ),不超过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66,463股 (含本 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32,927股 (含本数 ),占公司总股 本的的比例不超过 4.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 根据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 30.56元 /股, 具体价格由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诸暨高特佳睿 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6,140,523 6.58% IPO前取得:6,140,523股 重庆高特佳睿 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2,610,300 2.80% IPO前取得:2,610,300股 杭州高特佳睿 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1,853,779 1.99% IPO前取得:1,853,779股 杭州睿泓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下股东 931,298 1.00% IPO前取得:931,29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140,523 6.58% 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诸暨高特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 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特佳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弘瑞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高特佳投资管 理公司、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高特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杭州高特佳、 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均为王海蛟。 重庆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610,300 2.80%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853,779 1.99%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31,298 1.00% 王海蛟 70,000 0.07% 合计 11,605,900 12.44%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原因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不超过: 2,980,477股 不超过:3.19%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993,492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986,985股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资金需求 重庆高特佳睿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不超过: 1,267,038股 不超过:1.3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422,34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844,692股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资金需求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不超过:899,823 股 不超过:0.9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99,941股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资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99,882股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452,052 股 不超过:0.4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50,68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01,368股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资金需求 备注: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3月14 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13日,且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 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安必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诸暨高 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说明和减持说明的承诺如下: ( 1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公司的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 ( 2 )本单位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 3 )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本单位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 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 )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还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 5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单位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 部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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