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7:46:07 中财网
原标题:恒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05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

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函告,获悉方文先生、罗新伟
先生、陈显龙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
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其一致
行动人

本次延期购
回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延期购回质
押到期日

质权人

陈显龙



5,473,200

9.21%

0.91%

是,高
管锁
定股



2020/9/3

2021/9/3

2022/9/2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方文



29,000,000

37.96%

4.83%

是,高
管锁
定股



2020/9/3

2021/9/3

2022/9/2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罗新伟



29,000,000

37.96%

4.83%

是,高
管锁
定股



2020/9/7

2021/9/7

2022/9/7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63,473,200

--

10.58%

--

--

--

--

--

--



2、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补充质押
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方文



4,000,000

5.24%

0.67%

是,高管
锁定股

2021/9/3

2022/9/2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补充
质押

罗新伟



4,000,000

5.24%

0.67%

是,高管
锁定股

2021/9/7

2022/9/7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补充
质押

合计

--

8,000,000

--

1.33%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江春华

115,027,137

19.18%

63,868,900

63,868,900

55.53%

10.65%

63,868,900

100%

22,401,453

43.79%

方文

76,404,216

12.74%

46,000,000

50,000,000

65.44%

8.34%

50,000,000

100%

7,303,162

27.66%

罗新伟

76,404,216

12.74%

46,000,000

50,000,000

65.44%

8.34%

50,000,000

100%

7,303,162

27.66%

陈显龙

59,427,000

9.91%

37,330,000

37,330,000

62.82%

6.22%

37,330,000

100%

7,240,250

32.77%

合计

327,262,569

54.57%

193,198,900

201,198,900

61.48%

33.54%

201,198,900

100%

44,248,027

35.10%



注:上述股东限售和冻结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本次
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为其对前期部分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与补充质押担保,不涉
及新增质押融资,未引起质押比例大幅变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
龙先生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
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201,198,900股,占所持公司股


份的61.48%,占公司总股本的33.54%。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风险
控制能力及履约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
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
应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
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前期质押股份已全部展期完毕。除前期已展期及已补充
质押的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
陈显龙先生不存在其他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
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
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
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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