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4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聚 智”)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因资金需求, 于2021年9月3日和2021年9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 司股份1,020,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赛 隆聚智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赛隆聚智 大宗交易 2021.09.03 9.74元 500,000 0.2841% 2021.09.07 10.00元 520,232 0.2956% 合计 1,020,232 0.5797%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赛隆聚智 合计持有股份 18,670,612 10.61% 17,650,380 1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70,612 10.61% 17,650,380 1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赛隆聚智无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至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前未减持 本公司股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赛隆聚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果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等需要,审 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 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其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式。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25%,具 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 本公司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赛隆聚智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赛隆聚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赛隆聚智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聚智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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