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7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德”)于近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解除质押 股数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起始 日 质押解除 日 质权人 赵守 明 是 10,000,000 23.45 1.62 2021年2 月22日 2021年9 月3日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温岭市支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赵守 明 是 10,000,000 23.45 1.62 限售 流通 股 否 2021年 9月3日 解除质 押之日 浙股(杭 州)企业 管理有限 公司 融资 担保 赵守明本次所质押限售流通股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浙股 (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质权人已知悉相关股份具有 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 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赵守明已书面告 知质权人出质的股票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并签署质押合同及补 充协议约定:如发生中国证监会要求质押人处分股份的情况,则质押人应提前在 合理的时间内向质权人提供相关信息,质押人应当首先以其未办理质押的万邦德 股票向万邦德履行补偿义务;若质押人未办理质押的万邦德股票数量不足以满足 其业绩补偿义务要求且质押人拟以被质押股票中相应数量的股票(“部分解质押 股票”)补偿给万邦德,质押人和质权人可视情况进行协商,在符合内外部监管 办法的前提下,对部分股票进行解质押,具体的金额、操作、手续由合同各方协 商确定。质押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向质权人提供令 质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措施)。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 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限售)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限售)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万邦 德集 团 194,466,282 31.46 153,150,000 153,150,000 78.75 24.77 108,210,000 70.66 41,312,922 99.99 赵守 明 42,646,878 6.90 26,983,463 36,983,463 86.72 5.98 36,983,463 100 5,663,415 100 庄惠 28,431,251 4.60 28,425,384 28,425,384 99.98 4.60 28,425,384 100 5,867 100 惠邦 投资 22,445,725 3.63 14,380,000 14,380,000 64.07 2.33 14,380,000 100 8,065,725 100 富邦 投资 14,963,816 2.42 9,120,000 9,120,000 60.95 1.48 9,120,000 100 5,843,816 100 合计 302,953,952 49.01 232,058,847 242,058,847 79.90 39.15 197,118,847 81.43 60,891,745 99.99 四、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方,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尚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整体资信状况良 好,具备业绩补偿的履行能力及保障。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 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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