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1—04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林、张玲、杨逸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林、张玲、杨逸尘)计划于2021年7月14日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含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该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杨林、张玲、杨逸尘《关于减持深圳华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8日,在本次减持计划下, 杨林和杨逸尘未减持公司股份,张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截至2021年9月8日,在本次减持计划下,杨林和杨逸尘未减持公司股 份,张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年8月5日 16.173 160,000 0.0153% 2021年8月6日 16.003 43,500 0.0042% 2021年8月9日 15.986 9,500 0.0009% 2021年8月11日 16.035 47,000 0.0045% 张玲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12日 15.921 3,000 0.0003% 2021年8月16日 15.497 150,000 0.0143% 2021年8月17日 15.273 62,400 0.0060% 2021年8月18日 14.858 167,600 0.0160% 2021年8月19日 14.584 70,000 0.0067% 2021年8月20日 14.289 150,000 0.0143% 2021年8月24日 14.953 200,000 0.0191% 2021年8月25日 14.878 129,800 0.0124% 2021年8月26日 14.570 30,200 0.0029% 2021年8月27日 14.646 100,000 0.0096% 2021年8月30日 14.747 30,000 0.0029% 2021年8月31日 15.103 135,200 0.0129% 2021年9月1日 15.331 154,800 0.0148% 2021年9月2日 15.364 229,800 0.0220% 2021年9月3日 15.105 139,400 0.0133% 2021年9月6日 15.204 140,800 0.0135% 2021年9月7日 15.607 230,000 0.0220% 2021年9月8日 15.690 117,000 0.0112% 合计 / / / 2,500,000 0.2390% 注:(1)前述减持股份为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 发行的股份。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自2015年5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2021年9 月8日,杨林和杨逸尘未减持公司股份,张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93,543股。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林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70,208 2.70% 28,270,208 2.70% 张玲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93,013 2.23% 20,793,013 1.99% 杨逸尘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67,310 0.47% 4,967,310 0.47% 合计 -- 56,530,531 5.40% 54,030,531 5.17%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杨林、张玲、杨逸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林、 张玲、杨逸尘发生的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杨林、张玲、杨 逸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和杨林、张玲、杨逸尘将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杨林、张玲、杨逸尘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