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控股股东被动稀释及前期主动减持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21:01:50 中财网
原标题:星源材质:关于控股股东被动稀释及前期主动减持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稀释及前期主动减持

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9),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秀峰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3,457,8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鉴于陈秀峰先生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7.17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44,859.50万股的0.46%。因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星源转2”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4,859.50万
股增至76,840.85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1.34%。


考虑到上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素,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9月6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0.81%减少为19.01%,减少比例达
到1.80%。


一、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陈秀峰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良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9月6日

股票简称

星源材质

股票代码

300568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07.17

0.46

A股

0

被动稀释1.34

合 计

207.17

1.8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一
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1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2

陈秀峰

合计持有股份

7,986.95

17.80

12,443.83

16.1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7,986.95

17.80

12,443.83

16.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陈良

合计持有股份

1,350.49

3.01

2,160.12

2.8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350.49

3.01

2,160.12

2.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9,337.44

20.81

14,603.94

19.01



1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总股本为44,859.50万股。


2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总股本为76,840.85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9,337.44

20.81

14,603.94

19.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长陈秀峰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
13,457,8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陈秀峰先生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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