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保险 : 关于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业务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10:30 中财网
原标题:证券保险 : 关于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业务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业务
及相关业务安排

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2
1

9

1


9

7
日在《
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efunds.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了《
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
金份额拆分业务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业务及相关业务
安排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现发布关于
易方达沪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
证券保险,扩位证券简称:证券保险
ETF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
2070
,一级市场申
赎代码:
512071

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业务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

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1

权益登记日:
2021

9

9





2
、份额拆分日

2021

9

10





3

拆分对象:权益登记日在
登记结算机构(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为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4

拆分方式



1
)拆分比例



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为
3
,即每
1
份基金份额拆成
3
份。



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基金份额数×
3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拆分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实施拆分,场内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份额拆分日进行变更登
记,场外份额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变更登记。




2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拆分日
基金份额净值
=
份额拆分日
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总
数。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5

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份额拆分日的下一工作日(
2021

9

13
日)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
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
和指定交易的券商
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
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鉴于本基金
场内份额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并已开放场内申购、赎回
业务。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拆分,
本基金将对份额拆分期间的基金交易、申购赎
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做如下安排:


1
、权益登记日(
2021

9

9

),本基金场内份额正常交易,本基金场
内份额和场外份额正常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份额拆分日(
2021

9

10
日),
本基金场内份额停牌及暂停
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外份额正常
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


份额拆分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2021

9

13
日)起,本基金场内份

复牌且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外份额正常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
、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仍为
100
万份,
场外份额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仍为
100
万元,场外份额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
份额仍为
50
万份(如该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且申请份额数需为整数份额,若
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
万份



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场外份额一次性全
部赎回。



3

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
前三个工作日(
2021

9

6



份额拆分日

2021

9

10
日)
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业务和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2021

9

13
日)
起恢
复正常办理。



4

本基金于
份额拆分日(
2021

9

10
日)
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
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2021

9

13
日)
起恢复正常办理。



5

本基金于
份额拆分日(
2021

9

10
日)
暂停办理转融通可充抵保证
金证券划转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2021

9

13
日)
起恢
复正常办理。



三、其他业务提示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证券公司在本基金停牌期间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非
交易申报业务(具体包括:担保品划转、券源划转、还券划转和余券划转)时,
应注意:



1

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拆分登记处理,
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

在份额拆分日,该类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
额,因此应尽量避免在拆分日申报上述业务。如
在份额拆分日申报该类业务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证券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于
份额
拆分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证
券公司

基金管理人。



2

对于除上述与融资融券相关的非交易申报业务,包括:司法冻结,司法
轮候冻结、司法冻结质押、证券质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业务申请人应注
意:



1

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拆分登记处理,
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

在份额拆分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该类业务日终根据有效的申报数据



进行处理,而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因此需根据实
际情况于
份额
拆分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证
券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

在权益登记日日终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因份额拆分产生的新增份
额将一并被冻结或质押。




、风险提示


1

基金份额拆分后,
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



2

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由于本
基金在实施份额拆分的过程中,本基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
际情况暂停
场内份额
申购、赎回及场内交易等相关业务,投资者会在一定期间内
无法赎回
或卖出
持有的本基金
场内
份额而面临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提前做好交
易安排并关注暂停业务期间证券市场、本基金标的指数以及本基金
份额
净值的波
动。



4

本基金若被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在本次基金份额拆分操作过程中,
因本基金
基金
份额净值发生折算等情形的,将导致其在新增份额登记前作为担保
物的名义价值显著降低,造成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
担保比例,融资融券客户将可能被证券公司要求追加担保物,如无法按照融资融
券业务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可能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
的风险,进而可能会给该等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5

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
短期内
基金
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6

本基金若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
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
基金
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补充质押无法
成交的风险以及由于本基金作为质押物的名义价值可能降低,导致融入方客户的
履约保障比例达不到证券公司补充质押要求的风险。



7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
告。



2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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