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部分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7:51:30 中财网
原标题:荣科科技:关于部分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343,9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24%)的股东秦毅、尹春福、刘斌、李绣、张羽计划在近期以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7,5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其中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需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管秦毅、尹春福、刘斌、李绣、张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1

秦毅

副总裁

11,113,800

1.74

2

尹春福

副总裁

1,730,100

0.27

3

刘斌

运营总经理

450,000

0.07

4

李绣

财务负责人

450,000

0.07

5

张羽

董事会秘书

600,000

0.09

合计

14,343,900

2.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股份为首发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获
授股份及其衍生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股)

占总股份比例(%)

减持时间

1

秦毅

≦2,750,000

≦0.43

集中竞价交易: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

2

尹春福

≦432,525

≦0.07

3

刘斌

≦112,500

≦0.02

4

李绣

≦112,500

≦0.02

5

张羽

≦150,000

≦0.02

合计

≦3,557,525

≦0.56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
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类型

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

尹春福

首次公开发行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正在履行

秦毅

非公开发行承诺

秦毅、钟小春、逐鹿投资通过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届满36
个月之日和交易对方与公司就北京神州视瀚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及减值测试补偿事
宜所签署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之前不得转让。由于荣科科
技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荣科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履行完毕

尹春福、刘斌、李
绣、张羽

股权激励承诺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正在履行

秦毅、尹春福、刘
斌、李绣、张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正在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秦毅、尹春福、刘斌、李绣、张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秦毅、尹春福、刘斌、李绣、张羽将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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