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安宏回报混合A :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调整估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 E 类 基金份额 、调整估值精度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5 年 7月 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746号文核准,于 2015年 12月 30日 成立 运作 , 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通过, 本公司决定于 2021年 9月 10日 起, 在 本基金 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类 基 金份额 ( 基金代码: 013532 ) ,原 A类基金份额 和 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 同时提 高基金净值估值精度(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并 据 此 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 本基金 新增 E类 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 设 E类 基金份额, 原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 金份额保持不变 。 本基金根据申购 时 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 C类和 E类 不同的类别。 投资者申购 A类 基金 份额 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 投资者申购 C类及 E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 各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各 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 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当年天数 H为 E类 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E类 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和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 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E类 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 < 7 天 1.5% 7 天 ≤N < 30 天 0.5% N≥30 天 0% 本基金 E 类 基金份额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用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 、 本基金 E类 份额 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 购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 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 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楼 电话: 020-83936999 传真: 020-34281105 (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楼 11层 1101单元 (电梯楼层 12层 1201单元) 电话: 010-68083113 传真: 010-68083078 (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905-10室 电话: 021-68885310 传真: 021-68885200 (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进 行本基金 销售 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 时 请 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 、 关于 本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 上述 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 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 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 、 其他 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 调整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 定额投资业 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 2,000,000.00元。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 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 2,000,000.00 元,则 2,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 2,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 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 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 2,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 将逐笔累加至 2,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 有权确认失 败。 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 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 认。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 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 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 2021年 9月 8日发 布的《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2、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 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 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 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或 020- 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9月 10日 附件 : 《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部 分 释 义 5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 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 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5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 份额分为 A 类、 C 类和 E 类不同的 类别。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 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 费;投资者申购 C 类及 E 类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第三部 分 基 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 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 额总数 投资者在 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 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 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 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 C 类 和 E 类不同的类 别。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申购 C 类及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C 类及 E 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 金份额及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 销售 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 分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6 、 本基金 A 类份额收取申购费 用, C 类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1 、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披露 。 …… 6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 费用,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 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 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 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 机构。 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 进行相互转换。 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 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 关机构。 第七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688 亿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 与 C 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 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 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 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 能有所不同。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 14,097.8 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由于 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 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 不同。 第十四 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 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四、估值程序 1 、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 各类 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 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各类 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 含第 3 位 ) 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 含 第 4 位 )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 、 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 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的 0.25% 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5%÷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 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 到后按相 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 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 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 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 、 销售服务费:从 C 类、 E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 ,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份额分别从本类别份额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1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5%÷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 2 )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10%÷ 当年天数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 基 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 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 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 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 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费等。 第十六 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 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 站或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上 披露一次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 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各 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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