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6:31:30 中财网
原标题:远兴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持有内蒙古远兴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673,412,560股的5.44%。信达资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3,468,25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达资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信达资产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73,468,251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1年
10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此次减持,信达资产无一致行动人,信达资产未对公司作任何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信达资产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信达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3.信达资产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信达资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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