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 26,592,022股 2、发行价格: 28.58元 /股 3、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元 4、募集资金净额: 745,109,332.76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限售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 释义 ................................ ................................ ................................ ................................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 ................................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 ................................ ................................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 ................................ . 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 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 ................................ ..... 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 ................................ ..... 24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 ................................ . 25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 26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 ................. 27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 ............................. 27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 ................. 3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 . 3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 ................................ ......... 31 三、审计机构 ................................ ................................ ................................ ......................... 31 四、验资机构 ................................ ................................ ................................ ......................... 32 第五节 上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 ..................... 3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 ......... 33 二、上市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 . 3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 3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 ......................... 35 一、备查文件 ................................ ................................ ................................ ......................... 35 二、查询地点 ................................ ................................ ................................ ......................... 35 三、查询时间 ................................ ................................ ................................ ......................... 35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本 公司、上市公司、 交控科技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发行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京投公司 指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 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细则》 《认购协议》 指 《交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认购协议》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公司 律师、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 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郜春海 董事会秘书 李春红 公司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海鹰路 6号院北京总部国际 2、 3号楼(园区)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交控科技 股票代码 688015 联系电话 010-83606086 公司网站 http://www.bj- tct.com/ 经营范围 经营 SMT生产线 (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仅限在丰台区科技 园海鹰路 6号院北京总部国际 3号楼一层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销售机械设备 ;货物进出口 ,技 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 行业为第 C37类:“制造业”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第 C 类:“制造业”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之“铁路专 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编号 3716)。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类( 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号),公司业务属于“ 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 2.1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 2.1.1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制造”。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在自主研发和生产关键设备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招投 标的方式以总承包商形式承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工程项目,公司从分包商采 购部分信号系统子系统,与公司自主研制和生产的核心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同 时根据用户需求对信号系统产 品进行再开发,为城市轨道交通用户提供定制化的 信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也积极开展新技术推广和维保维护项目工作。 公司主要产品有基础 CBTC系统、 I- CBTC系统、 FAO系统等,并在信号系 统的基础上,将业务范围延伸至城轨云系统、 TIDS系统。上述产品适用于城市 轨道交通、客运铁路、重载(货运)铁路、市域轨道交通等多个制式,并适用于 新建线路、既有线路升级改造、运营维保服务等不同领域。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 值为人 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 11月 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 2020- 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 12月 3日,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 2022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1年 2月 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 2月 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021年 4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三)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 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 8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 8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 3月 11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021年 6月 1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1983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年 8月 23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关于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9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南华基金 基金公司 2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 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8 张建飞 个人投资者 9 邹瀚枢 个人投资者 10 何慧清 个人投资者 11 王振忠 个人投资者 12 吴建昕 个人投资者 13 钟革 个人投资者 14 张奇智 个人投资者 15 董卫国 个人投资者 16 吴哲 个人投资者 17 戴玉寒 个人投资者 18 孔庆飞 个人投资者 19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者 21 南京恒睿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2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3 上海深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4 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6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7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8 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9 深圳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0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1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2 深圳钛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3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4 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6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8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9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0 北京正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1 深圳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2 星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3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4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5 中道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6 腾飞天使 (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7 木石 (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8 南方天辰 (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9 宁波产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0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shanghai) Ltd 其他投资者 51 Morgan Stanley 其他投资者 52 UBS AG 其他投资者 53 开域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4 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5 上海君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6 深圳市万福顺通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7 上海本沃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8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9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2021年 8月 23日至 2021年 8月 25 日期间,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93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193名投资者中 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 公司 58家、证券公司 29家、保险机构 26家、其他机构 47家、个人投资者 13 位。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 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 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 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 、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 8月 26日( T日) 8:30- 11:3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共有 31名投资者参与报价。另有 1名投资者在规定时间之外递交报价单,为无 效报价剔除。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 31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 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28.6 20,000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8.68 15,190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60 10,00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35 7,280 27.11 18,090 25.55 22,660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66 6,000 6 UBS AG 29.35 2,500 28.70 5,000 27.80 7,000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68 3,000 26.88 4,000 25.11 5,000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6 3,000 27 3,400 25.5 3,900 9 孔庆飞 29.8 2,500 10 张鸥 29.26 2,500 11 张建飞 28.58 3,900 27.58 5,100 26.58 6,600 1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3,000 13 时间方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88 2,500 14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84 2,500 24.64 5,000 15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28.50 2,500 26.28 2,500 24.74 2,500 16 李孟刚 28 3,000 17 全国社保基金--三组合、全国社保17011组 合、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6.8 12,500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100 19 罗玉坤 28 2,500 27 2,500 26 2,500 20 张奇智 27.22 3,500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1 15,550 2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55 2,500 2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28.55 2,500 2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28.55 2,500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200 2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2 3,460 26.91 7,150 25.67 8,550 27 华舟南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75 6,000 27.00 9,000 25.30 10,000 28 龙隐尊享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33 5,000 26.18 6,000 29 戴玉寒 27.3 6,000 26.9 8,000 26.2 10,000 30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7.53 20,000 3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2 2,600 25 2,6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对以上 31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 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以 28.58元 /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6,592,022股,认购总金额为 759,999,988.76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合伙) 6,997,900 199,999,982.00 6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3,498,950 99,999,991.0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年 8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24.64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 按照《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58元 /股,与 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5.99%。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 14,890,65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109,332.76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注册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1年 9月 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 会 师报字 [2021 ]第 ZB11391号 )。经审验, 截至 2021年 8月 31日, 11家投资者 申购资金合计人民 币 759,999,988.76元已足额、及时划入 主承销商 中信 建投 证券 账户 。 2021年 9月 1日,主承销商 中信 建投 证券 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 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年 9月 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B11390号 )。经审验,截至 2021年 9月 2 日 , 发行人 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90,656.00元 (不含税) ,募集资金 净额为 745,109,332.76元 , 其中,计入股本 26,592,02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 718,517,310.76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1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5603866666690 2 恒丰北京分行营业部 801010010122822159 3 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75070180808857757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59000001083421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12050161750100000691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44131010010052232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1年 9月 9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26,592,02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合伙) 6,997,900 199,999,982.00 6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3,498,950 99,999,991.0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号孵鹰大厦 138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0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K7YA6J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6,997,900股,股 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号京投大厦 2号楼 9层 908室 法定代表人 张燕友 注册资本 16,420,658.4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41849 经营范围 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 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 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 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获配数量为 5,314,90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中国 ( 河北 ) 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 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 C栋 3层 3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939HK85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3,498,950股, 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547,23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099,37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6) 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取得日期 2010年 10月 31日 住所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g UBS AG本次获配数量为 1,749,47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注册资本 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49,68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资本 907,66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 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 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 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49,68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9)孔庆飞 姓名 孔庆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106195810******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孔庆飞本次获配数量为 874,73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10)张鸥 姓名 张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110101195611******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张鸥本次获配数量为 874,73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 11)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224196503****** 住所 浙江省奉化市 ******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张建飞本次获配数量为 535,34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发行对象张鸥通过持股 95%的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 2020年 12月 3日发行人召开的 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等事项。鉴于 北京市基 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张鸥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2021年 8月 26日,发 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前,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 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持股超过 5%的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获 配的 11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已出具自有资金承诺并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与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存在交易情况,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最 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 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 披露。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 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和 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上 交所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内 容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申购时间 认购的对象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 所规定的申购资格,其提交的申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其 申购 报价单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数量的 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则和程序,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 《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与获配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认购 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注 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 及《实施细则》 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年 9月 9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二)证券代码: 688015 (三)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1年 8月 31日)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67,330,282 42.08% 93,922,304 50.34% 2、无限售条件股份 92,669,718 57.92% 92,669,718 49.66%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186,592,022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年 8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份 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限售数量 (股) 1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 限售流通 A股 26,663,917 16.66 26,663,917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限售流通 A股 5,332,783 3.33 5,332,783 2 郜春海 限售流通 A股 17,788,725 11.12 17,788,725 3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 限售流通 A股 11,198,845 7.00 11,198,845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限售流通 A股 6,346,012 3.97 6,346,012 4 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 非 限售流通 A股 13,200,043 8.25 0 5 唐涛 非 限售流通 A股 7,355,730 4.60 0 6 北交联合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 非 限售流通 A股 3,689,581 2.31 0 7 李开成 非 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83 0 8 马连川 非 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83 0 9 张建明 非 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83 0 10 常玲 非 限售流通 A股 2,279,754 1.42 0 合计 102,650,964 64.16 - 注: 1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为一致行动人 ; 2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注 销,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由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继,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正在 办理中。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份 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 限售数量 (股) 1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 限公司 限售流通 A股 31,978,822 17.14 31,978,822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限售流通 A股 5,332,783 2.86 5,332,783 2 郜春海 限售流通 A股 17,788,725 9.53 17,788,725 3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限售流通 A股 11,198,845 6.00 11,198,845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限售流通 A股 6,346,012 3.40 6,346,012 4 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 非 限售流通 A股 13,200,043 7.07 0 张鸥 限售流通 A股 874,737 0.47 874,737 5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二期(有限合伙) 限售流通(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