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证券代码: 603676 证券简称: 卫信康 公告编号: 2021-05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东赣州京卫信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持有本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1,31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8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赣州京卫信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033,77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赣州京卫信康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51,312,240 11.81% IPO前取得:51,312,24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赣州京卫信康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312,240 11.81% 张勇为赣州京卫信康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 卫信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 张勇 53,402,400 12.29% 西藏卫信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05,248,960 47.24% 合计 309,963,600 71.34%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赣州京卫信 康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13,033,770 股 不超 过:3%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8,689,18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344,590股 2021/10/13~2022/4/12 按市 场价 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股票 合伙人 个人资 金需求 注: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 2021年 9月 16日至 2022年 3月 15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 赣州京卫信 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 所持股份流通 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 ( 2)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 承诺的前提下, 本机构 减持比例最高可至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在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工作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果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承诺接受以下 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 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之 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 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 赣州京卫信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根据市场、公 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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