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金茂”) 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经信”)均系西藏 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两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2、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3、根据公司最新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的2,19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9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0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 数量为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0=215,316,977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在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无锡金茂和扬 州经信预计合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6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4%。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发来的《股份减持计 划进展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其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截至告知函签署之日,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尚未在本次减持计划中进行减持操 作。 2、截至2021年9月9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作为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 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0%。 3、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无锡金茂 合计持有股份 12,585,403 5.85% 12,585,403 5.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85,403 5.85% 12,585,403 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扬州经信 合计持有股份 3,549,392 1.65% 3,549,392 1.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9,392 1.65% 3,549,392 1.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1年9月9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34,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股份减持行为符 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 违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与公司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 至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其减持计划中承诺的减持股份数,并严格 遵守了其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此前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员工持 股计划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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