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A :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红塔证券为销售机构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8:25:52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A :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红塔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红塔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
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9月13日起增加红塔证券为易方达先锋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9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92)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
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红塔证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沈春晖
联系人:杨敏珺
联系电话:0871-63353652
客户服务电话:956060
传真:0871-63578827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
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
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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