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 :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1:36:01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 :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2号
)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
11月
19日
《关于准予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2668号
)准予注册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
指定媒介
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6年
12月
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
资产配置风险

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
风险等。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和股指期货
,可能增
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
混合
型基金
,其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申
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
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
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
说明书仅
涉及
基金合同
自动清盘条款
修改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年
9月
8日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
其他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月
18日,
有关财务
数据
的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
净值表现的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






一、绪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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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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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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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8
五、相关服务
机构
................................
................................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7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9
十、基金的业绩
................................
................................
................................
............................
7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6
十七、风险揭示
................................
................................
................................
............................
93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
10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3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

................................
................................
................................
...
10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12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13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29

一、绪言

《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
事件驱动
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
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
并经
2015年
4 月
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
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
交收
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5、

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n为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
基金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
本基金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
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
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5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3、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54、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
基金
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
国金中心
二期
31-32层


3、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
国金中心
二期
31-
32层


4、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5、设立日期:
1998年
6月
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0号


7、联系电话:(
021)
38969999


8、联系人:
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50099


10、网址:
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8%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
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
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
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
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
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丛宏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信访办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马名驹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
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长,上海锦
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
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二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
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
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
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兼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
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与首席风险
官、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及其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
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
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
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
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
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
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朱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2003年至
201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戴
维斯分校)担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2010
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担任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主要从事经
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原上海证管办
)机构
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
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
McLagan)公司
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
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
22
年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
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联邦储



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
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
7
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
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
JP
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牧云先生,本科学历、硕士,
20
年金融法律监管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市人
民检察院科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7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恒
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2
2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银
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伟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历任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序
先生
,硕士研究生,
4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曾任瑞银企业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量化分析师。

2017年
2月加入华安基金,曾任指数与量化投
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2020年
5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
同时担任
华安沪深
300量化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牛勇先生,自
2016年
12月
14日至
2018年
1月
15日担任
本基金
的基金经
理。



孙晨进先生,自
2016年
12月
19日至
2021年
1月
18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3、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如下:


张霄岭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高级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
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
2021

6

30
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384
人(不含子公司),其中
60.7%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94.5%
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
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研究、市场营销、合规风控、后台支持等四个
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
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
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不当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组织
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



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
任。




2)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
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
合规性监督和检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
运作过程中
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
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
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5)合规监察稽核部: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
对督察长负责





6)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员
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
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
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4、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
部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
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
意识,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

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建设,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
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
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
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
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
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




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
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
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
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
工、职责明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
互检查、相互制
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
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以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




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
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遵照实施。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
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
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
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
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4)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
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
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
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5)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
境、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
善。




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
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
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计报
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
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
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
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
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

6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62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
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
1998

6

4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88
-
50099


传真:
021
-
58406138


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P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
021

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63933

网址: www.gzs.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8)奕丰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1116

1307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电话:
(0755) 89460507


传真号码:
(0755) 2167 4453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址:https:// 8.jrj.com/

(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1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1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座六层
6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

19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电话:
4006236060


传真号码:
010
-
82055860


(
20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2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
www.noah-fund.com


(
21
)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电话:(
010

65983311


传真号码:(
010

65983333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
24
)
深圳众禄
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 www.swhysc.com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3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xsdzq.cn

(3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0752-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3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400-8888-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4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2334

网址:www.tfzq.com

(4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4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4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4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A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13


网址
:
www.jinqianwo.cn


(50)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电话:
010
-
66154828


传真号码:
010
-
88067526


(5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号码:
0595
-
22505215


(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5
3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3
单元
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3
单元
11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30
-
0660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传真:021-5071 0161

(5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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