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5:51:25 中财网
原标题: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9,43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25%)的股东宁波庐熙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计划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3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25%)。




本公司近日收到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9,432,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7.15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 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 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9,432,043股(即
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525%)。庐熙投资于2021年9月11日获
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的,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创
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
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
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
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


低于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
所做的承诺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单
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庐熙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庐熙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上
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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