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6:02: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股东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中科”)、常熟
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熟中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2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1.492%,其中:盐城中科拟减持591,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7%;常熟中科拟
减持936,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5%。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之后进行(2021年3月18日——2021年9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1年4月6日——2021
年9月12日)。


近日公司收到盐城中科、常熟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
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
例(%)




盐城中科

集中竞价

2021年4月29日

13.49

2,000

0.002

2021年5月12日

13.24

5,000

0.005

2021年5月14日

13.53

20,000

0.020

2021年5月17日

14.41

7,000

0.007

2021年5月18日

14.42

4,000

0.004

2021年5月19日

15.67

45,000

0.044

2021年5月21日

15.96

60,000

0.059

2021年7月28日

17.87

40,000

0.039

2021年8月4日

18.09

50,000

0.049

2021年8月5日

17.11

30,000

0.029

2021年8月6日

17.36

30,000

0.029

2021年8月13日

18.04

40,000

0.039

2021年8月25日

17.99

60,000

0.059

2021年9月7日

16.71

50,000

0.049

小计

443,000

0.433

常熟中科

集中竞价

2021年5月19日

15.42

40,000

0.039

2021年5月21日

15.94

50,000

0.049

2021年8月4日

18.12

50,000

0.049

2021年8月5日

17.18

40,000

0.039

2021年8月6日

17.32

50,000

0.049

2021年8月25日

18.42

50,000

0.049

2021年8月26日

18.21

25,000

0.024

小计

305,000

0.298

合 计

748,000

0.73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盐城中科

无限售流通股

591,136

0.577

148,136

0.145

常熟中科

无限售流通股

936,864

0.915

631,864

0.617

合 计

1,528,000

1.492

780,000

0.762



注:①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②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常熟中科和盐城中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常熟中科和盐城中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常熟中科和盐城中科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常熟中科和盐城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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