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7:11:34 中财网
原标题:立昂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5358
证券简称:
立昂微
公告编号:
2021
-
071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




部分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立昂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宁波利时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持有公司
27,33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8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吴能云先生持有公司
1,432,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公司副总
经理咸春雷先生持有公司
411,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公司监
事会主席任德孝先生持有公司
99,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宁波利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358,000
股、
102,000
股、
24,000
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

0.025%

0.006%

均未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利时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7,332,500

6.82%

IPO前取得:27,332,500股

吴能云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1,432,363

0.36%

IPO前取得:1,432,363股

咸春雷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411,094

0.10%

IPO前取得:411,094股

任德孝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99,004

0.02%

IPO前取得:99,004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宁波利时

不超过:
12,000,000


不超过:
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4,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8,000,000股

2021/10/18~2022/4/12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要

吴能云

不超过:
358,000股

不超过:
0.089%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58,000股

2021/10/18~2022/4/18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要

咸春雷

不超过:
102,000股

不超过:
0.02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02,000股

2021/10/18~2022/4/18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要




任德孝

不超过:
24,000股

不超过:
0.00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4,000股

2021/10/18~2022/4/18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要






注:宁波利时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具体为
2021

9

22
日至
2022

3

22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宁波利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其中,本公司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即: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
。本公
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并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遵照新规定执行。



吴能云、咸春雷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4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
将作相应
调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宁波利时、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
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宁波利时、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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