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6:30:58 中财网
原标题:兴业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8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9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富龙集团”)发来的《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暨继续减持股份的函》。富龙集团原定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现在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371,9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实施情况

2021年2月1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持
股5%以上股东富龙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371,9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同时,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743,8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总体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115,7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021年6
月1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55)。截至2021年9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

赤峰富龙公用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集中
竞价

2021年6月1日

9.14

590,000

0.0321%

2021年6月3日

9.04

10,000

0.0005%

2021年7月22日

9.02

10,000

0.0005%

2021年7月23日

9.33

320,000

0.0174%

2021年7月26日

9.20

270,000

0.0147%

2021年7月27日

9.21

90,000

0.0049%

2021年8月5日

9.21

200,000

0.0109%

2021年8月6日

9.23

110,000

0.0060%

2021年8月11日

9.295

100,000

0.0054%

2021年8月12日

9.81

450,000

0.0245%

2021年8月16日

10.21

349,900

0.0190%

2021年8月17日

9.43

2,036,600

0.1109%

合计

9.445

4,536,500

0.2469%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

减持后

持股数量
(股)

占上市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持股数量
(股)

占上市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赤峰富龙
公用(集
团)有限
责任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8,184,794

7.52

133,648,294

7.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184,794

7.52

133,648,294

7.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富龙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富龙集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4、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富龙集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
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发来的《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暨继续减持股份的函》。富龙集团原定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现在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371,9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33,648,294

7.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资金将用于富龙集团建设赤峰市中心城区热源及热
网项目。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富龙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该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拟于公司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实施。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18,371,922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2、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富龙集团本次减持不存在以下按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未满三个
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
他情形。


(四)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
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富龙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富龙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暨继续减持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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